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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复苏缓慢,通缩问题凸显,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受大环境经济影响,产品所处行业需求疲软,导致公司业绩受到影响。公司管理层面对严峻的市场考验,根据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和方针,结合当前经济形势,积极推进各项业务的深入发展,加强开拓销售渠道,优化销售策略,合理控制库存及各项费用,以保障公司有较好的经营绩效来回报所有投资者。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工作。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2015年5月27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786,03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61元,共计募集资金850,002,398.7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941,368.84元。2015年6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非公开发行相关股份的登记及限售手续。2015年6月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30,786,034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911.14万元,同比下降11.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729.97万元,同比下降9.91%。 4、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余昱暄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5-043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2015年5月27日,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786,03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61元,共计募集资金850,002,398.7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29,061,029.90元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941,368.84元,签署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29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5]000299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并得到严格执行。 根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分别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及长江保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非公开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部分前期投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6月23日出具的《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5]002918号)审核,截止2015年6月15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票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为7,839.15万元。公司2015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7,839.15万元。 2015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闲置募集资金产生更大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人民币壹亿玖仟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为3,400万元。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半年度,公司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5-044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15年8月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简报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周全红、张启华、苏忠辉,共3名,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100%。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周全红主持。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5-041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15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表决董事9名,实到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发出表决单9份,收回有效表决单9份。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报告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8月22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报告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8月22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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