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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目标,大力推进公司“智能终端+互联网”的战略升级计划,实施智慧社区、智慧商区及智慧停车业务建设。对内,加快公司产品的升级换代,推出了全新的C系列\H系统智能终端停车场系统、推出了全新的“捷生活APP”并不断升级、实施了捷慧通智能管理平台的升级。完成了针对新业务的组织架构及考核模式调整,使之适应新业务模式的发展。针对各类客户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推广方案,促进项目联网的实施。对外,积极开展股权收购及与行业第三方资源的战略合作,不断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拓展第三方资源、丰富应用环境,促进公司战略升级的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主营业务发展,紧抓客户管理提升、降本增效的核心需求,通过集中管控、稽核堵漏、移动端应用等,实现物业管理公司更智慧、高效的管理方式,在提升其服务水平同时给客户带来收益、为客户创造价值,以此带动主营业务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大客户战略,集公司资源服务大客户,在巩固和发展原有大客户的基础上,开发了包括中海地产、合生创展、珠江地产等在内的新大客户,为公司持续带来稳定的业绩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实施大项目战略,签订了包括上海浦东机场、阿里巴巴西部基地、澳门美高美酒店等在内的多个大项目。通过这些大项目的实施,不断强化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进而带动项目所在区域内的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8,441,455.38元,同比增长11.28%;主营业务成本96,320,774.70 元,同比增长0.48%;研发投入13,454,088.48元,同比增长17.25%,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78,822.26元,同比增长23.98%。主营业务毛利率达到51.29%,较上年同期提升5.56个百分点。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52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8月1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5-05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8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希望先生召集,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希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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