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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5-055 债券代码:112043 债券简称:11东控0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 广东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全部用于增资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扩大其融资租赁业务规模。相关信息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15-017、018、019、022、023、025”号公告。 公司日前收到东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来的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粤国资函〔2015〕664号),同意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增发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04,918,03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 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5-056 债券代码:112043 债券简称:11东控0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境外融资的议案》 1、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融通租赁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开立境外借款保函,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借入境外资金,资金用途为支付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市新照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本金投入,保函额度不超过10.4亿元人民币,期限3年。 2、为开展本次境外融资,同意将融通租赁公司与东莞市新照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有关应收账款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公司将根据本次境外融资的进度,及时发布相关进展公告。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1、为了满足公司发展及经营需要,同意将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的短期贷款授信融资额度,由3亿元人民币调整为5亿元人民币。 2、同意公司综合自身资金需求、银行融资成本等因素,择机使用前述授信融资额度;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因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实施了201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该方案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1,039,516,992股为基数,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基于此,同意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即发行价格由7.32元/股调整为7.07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04,918,031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12,164,073股(含)。 议案的详尽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 四、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 鉴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资管公司)管理的“广发资管凯悦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人已调整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不再参与认购;而广发资管公司管理的“广发东控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人情况不变。因此同意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调整为: 广发资管公司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同意公司与发行对象广发资管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金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其中,广发资管公司管理的“广发东控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由本公司包括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员工成立的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广发资管公司管理的“广发资管凯悦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由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认购金额分别为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3,500万元人民币、3,500万元人民币。 因“广发东控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的认购人包括公司董事,“广发资管凯悦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人之一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关联董事尹锦容、梁翼区、张庆文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详尽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 五、以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201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而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且作为参与认购方之一的广发资管公司管理的“广发资管凯悦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人发生了调整等因素,同意综合各调整内容,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见本公告后的附件。 因“广发东控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的认购人包括公司董事,“广发资管凯悦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人之一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关联董事尹锦容、梁翼区、张庆文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详尽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0)。 上述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六、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4点30分,在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本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内容如下: 1、《关于对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2 发行数量 3.3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3.5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3.6 限售期 3.7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3.8 上市地点 3.9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3.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4、《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6、《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调整<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东莞市四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嘉兴硅谷天堂昌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与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与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与广东南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7、《关于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8、《关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2日 附件: 《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对照表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5-057 债券代码:112043 债券简称:11东控0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议案的详尽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 因“广发东控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的认购人包括公司监事,“广发资管凯悦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人之一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关联监事郭旭东、欧仲伟、谭沛洪先生回避表决,3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的详尽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因“广发东控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的认购人包括公司监事,“广发资管凯悦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人之一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此关联监事郭旭东、欧仲伟、谭沛洪先生回避表决,3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的详尽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0)。 上述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5-061 债券代码:112043 债券简称:11东控0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事前审核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广发资管凯悦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人之一调整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构成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重大调整,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综合已实施的201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广发资管凯悦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认购人调整等因素,而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将各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非、刘少波、陈玉罡、江伟 2015年8月21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5-062 债券代码:112043 债券简称:11东控0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届次: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6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7日下午15:00。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15年8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本公司会议室。 8、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5年8月28日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为: 1、《关于对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2 发行数量 3.3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4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3.5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3.6 限售期 3.7 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3.8 上市地点 3.9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3.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4、《关于修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6、《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调整<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东莞市四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嘉兴硅谷天堂昌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与北京中融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与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与广东南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7、《关于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8、《关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1日、2015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2015-017、018、019、022、023、024、025、056、057、059、060号公告。 其中第3项提案需逐项表决;第3、4、6、7项提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时需回避表决。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 3、登记时间:2015年9月1日与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 费用安排: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769-22083320 传 真:0769-22083320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23110 联 系 人:陈先生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会回执 截止2015年8月25日下午收市时,本人(本公司)持有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贵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名称: 股东账户: 附件3: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为便于股东参加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828 2、投票简称:东控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东控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的议案3,需对每个子议案逐项表决。3.00元代表对议案3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3.01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3.1,3.02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3.2,依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序号和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4)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7日下午15:00。 2、参加投票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投票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和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股东根据申请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户名”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票股东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END)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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