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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审分离 让权力晒在阳光下 2015-08-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程丹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制约,没有制约的权力必将滥用。证券期货市场查审分离执法体制是证监会遵循权力运行分工制约、让权力晒在阳光下的具体表现。 从探索到基本完善,查审分离体制走过了十多个年头,在监管机构内部实行调查和审理分开,分段行使的执法权杖,避免了此前权力过分集中的种种弊端。不仅确立了案件调查部门与审理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还实现了处罚执法机构的专门化,审理人员的专职化、专业化,处罚审理机制的准司法化,从不同角度对违法事实认定和法律应用进行把握,弥补执法环节中的不足与漏洞,既最大限度地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和公允性。 当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衔枚疾进,注册制改革在路上,市场对外开放进度加快,深港通、原油期货落地在即。市场的快速发展,在给市场参与各方带来信心的同时,也让内幕交易、从业人员“利益冲突”型违法、新型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随之升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给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宽进严管,加强监管执法无疑成了监管转型的着力点,确有必要建立健全查审分离体制,使之更有效率更贴合资本市场发展的步伐。 鉴于实行查审分离后增加了执法环节、程序和争议,为避免影响执法工作效率,发挥好制度作用,查审两个环节既要有分工,也要有协作,要加快统一调查标准和审理标准,建立办案时限制度,对大案要案及时实行双向提前介入。此外,针对重大案件或者需要尽快回应社会的案件,要建立查审协调处理机制,及时解决调查、审理和其他执法环节之间的分歧和衔接问题,提高执法反应能力。 古语言:锤,谓之权。“锤”具有衡量判断轻重的功能。可见,“权”的本义是“衡量审度”,引申义是“制约别人的能力”。查审分离就是通过体制和程序规定制约监管权力,将行政相对人的各项程序权利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效率和效果,在过去的这十多年的探索中,保护了资本市场亿万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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