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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太安堂 | 股票代码 | 002433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陈小卫 | | 电话 | 0754-88116066-188 | | 传真 | 0754-88105160 | | 电子信箱 | t-a-t@163.com |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892,312,074.95 | 443,976,349.28 | 100.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4,757,770.81 | 59,744,093.50 | 25.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3,618,493.75 | 58,005,143.58 | 26.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56,899,814.24 | -79,975,276.62 | -221.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1 | -9.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1 | -9.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9% | 2.98% | -0.99%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4,515,254,621.36 | 4,493,309,540.47 | 0.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793,381,980.27 | 3,703,298,671.46 | 2.43%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9,260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普通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01% | 203,536,000 | 16,536,000 | 质押 | 186,821,900 | 柯少芳 | 境内自然人 | 5.48% | 39,800,000 | 29,850,000 | | |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3.52% | 25,605,359 | 0 | | | 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优选五号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03% | 22,000,000 | 22,000,000 | | |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9% | 21,000,000 | 21,000,000 | 质押 | 21,000,000 | 兴业全球基金-招商银行-兴全添翼定增分级4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2.89% | 21,000,000 | 21,000,000 | | |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二期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2.89% | 21,000,000 | 21,000,000 | | | 金鹰基金-民生银行-金鹰定增18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2.26% | 16,390,000 | 16,390,000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其他 | 2.13% | 15,500,000 | 0 | | | 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2% | 13,200,000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的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柯少芳与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未知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形。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在股东的大力支持和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进一步拓展上下游经营,加强药业主营业务的生产管理和销售拓展,使公司经营保持良性、持续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药业产业的上下游整合及项目建设,在继续做好中成药药品的生产销售、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人参的种植加工销售的基础上,快速拓展电子商务业务,康爱多医药电子商务业务快速增长。公司的心脑血管类药和生殖健康类药的销售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公司在终端销售构建了自营、渠道代理、商业招商、太安堂大药房和康爱多电子商务等几大体系。公司以效益为目标,围绕生产升级、资源整合、研发创新、市场拓展、内控规范、社会责任等方面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各项主要经营指标均创较好成绩,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和行业地位。公司上半年公司认真执行年度计划目标,顺利地完成全年经营管理任务,销售与经营业绩保持较好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2,312,074.95元,同比增长100.98%;实现净利润74,757,770.81元,同比增长25.13%。2015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的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1、加强募投项目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宏兴新厂建设、公司厂外车间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园建设、安徽亳州中药饮片与药材基地建设、太安堂大药房连锁药店经营、康爱多电子商务等项目都进展顺利。项目的建设将增强公司在中药行业的实力与优势,拓展了公司经营领域和经营规模,实现公司市场规模的快速拓展,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加强市场网络拓展和品牌宣传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销售管理体系,加强市场拓展和品牌建设,加强商务招商管理、渠道合作和市场营销,使市场网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公司继续拓展“太安堂金牌终端联盟”,全力拓展销售终端市场;扩大医院销售队伍,全力推进医院终端市场;加强商务管理,全面拓展商业渠道合作;迅速拓展医药电商业务,全面构建线上线下终端网络。 3、加强研发和产品创新 公司加大研发和产品创新力度,充分利用公司的广东省中药皮肤药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中药协会嗣寿法皮肤药研究中心、中华中医药学会皮肤病药物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公司承担建设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妇科用药重点研究室进一步增强了公司在妇科医药领域的研发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的多项药品再研究课题正顺利进展中,麒麟丸和心脑血管产品的学术研究及科研合作全面展开,麒麟丸申报美国FDA临床研究工作顺利推进,麒麟丸传统制作技艺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称号。 4、加强生产安全及质量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全面严格执行新版GMP标准,通过风险分析、风险控制、生产关键点控制等全面规范公司生产过程,保障产品质量。通过多项GMP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了生产质量管理水平、生产线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5、环境保护与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公司加大环保技改投入,认真按照国家环保管理部门的各项规定进行环保自查并持续改进,使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水平和效果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环保管理符合国家环保部的环保要求。公司积极参与慈善事业,积极捐助、回馈社会。公司认真履行对员工权益保障,认真保障企业员工的各项权益,履行企业的责任。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5-051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太安堂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23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树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决定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章程修订案》及修订后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参会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5-052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23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监事丁一岸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5-053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5年上半年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5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82元。截至2010年6月7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5,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2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1,230,00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广会所验字[2010]第08000800275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的要求,发行股票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酒会及其他费用应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收到募集资金时,由于尚未界定发行费用的范围,公司已将上述费用13,105,629.09元包含到发行费用,2010年12月已将其调增资本公积,并于2011年4月将其从基本户转回募集资金账户。 调整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1,164,370.9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4,335,629.09元。 2、2012年定向增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61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900万股。截至2012年12月12日止,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1,4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496,18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953,820.00元,该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会所验字[2012]第1200566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 3、2014年定向增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65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75.09万股。截至2014年8月15日止,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3,99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807,36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3,184,640.00元,该募集资金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4]G1400056012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募集资金净额 | 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以前年度
已使用金额 | 本年使用金额 | 期末余额 | 直接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 | 本期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 | 694,335,629.09 | 7,146,270.71 | 701,481,899.80 | - | - | - | 2012年定向增发 | 766,953,820.00 | 5,960,410.72 | 695,666,176.56 | 3,100,623.00 | - | 74,147,431.16 | 2014年定向增发 | 1,563,184,640.00 | 9,687,936.51 | 829,988,816.90 | 300,528,291.72 | - | 442,355,467.89 |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2,258,376,779.90元,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为65,490,000.00元和206,899,028.08元,累计已投入2,530,765,807.98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22,794,617.94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516,502,899.05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相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3月9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8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进行第一次修订。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立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开 户 银 行 | 银行账户开户主体 | 银行账号 | 三方协议
签订时间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头市分行 | 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701014160003733 | 2010-07-0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头市分行 | 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803059603708094001 | 2010-07-0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头市分行 | 广东太安堂制药有限公司 | 2003020029210054482 | 2010-07-09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奉贤支行 | 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 | 32761428010034108 | 2011-09-20 |
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资金分别用于自动软膏剂GMP生产线建设项目、全自动丸剂GMP生产线建设项目、全自动洗剂GMP 生产线项目、全自动口服液制剂GMP 生产线项目、竞买月浦南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及上盖物等相关资产、太安堂研发中心(上海)建设项目、丸剂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胶囊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收购潮州市杉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共同分别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12年定向增发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立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开 户 银 行 | 银行账户开户主体 | 银行账号 | 三方协议
签订时间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汕头市分行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701014160004548 | 2012-12-27 | 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金园工业区支行 | 广东太安堂制药有限公司 | 2003041329200011703 | 2012-12-27 | 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 | 汕头市太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03041329200017363 | 2013-11-21 | 中国银行汕头嘉泰支行 | 广东太安堂制药有限公司 | 692559913596 | 2012-12-2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松县支行 | 抚松太安堂长白山人参产业园有限公司 | 07-911001040008241 | 2013-04-1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华佗支行 | 太安堂(亳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34001886708052503663 | 2014-04-2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 | 上海太安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452064722146 | 2013-09-06 | 上海农商银行庄行支行 | 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 | 50131000348642010 | 2014-04-08 |
2012年定向增发资金分别用于太安堂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宏兴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项目、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太安堂研发中心(上海)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共同分别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2014年定向增发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立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开 户 银 行 | 银行账户开户主体 | 银行账号 | 签订日期 | 民生银行汕头分行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691832855 | 2014-08-21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92562771 | 2014-12-08 | 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金园工业区支行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03041329200022360 | 2014-08-2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嘉泰支行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665263970630 | 2014-08-21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802880100012869 | 2014-08-21 | 潮州市潮安区金麒麟投资有限公司 | 802880100013492 | 2014-10-20 | 中国建行亳州华佗支行 | 太安堂(亳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34001886708052505421 | 2014-09-03 | 中国农行抚松县支行 | 抚松太安堂长白山人参产业园有限公司 | 07911001040010114 | 2014-10-0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支行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440367049999 | 2014-08-21 | 招商银行广州体育路支行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755916752510202 | 2014-08-1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691891756 | 2014-08-21 |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京溪支行 | 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 44070101040003296 | 2014-12-11 |
2014年定向增发资金分别用于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太安堂亳州中药材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太安堂长白山人参产业园建设项目、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建设项目、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外车间建设项目及收购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共同分别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516,502,899.05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全部使用完毕。 (2)2012年定向增发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存款方式 | 存款余额 | 备注 | 民生银行汕头分行 | 1701014160004548 | 活期存款 | 857,988.93 | | 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 | 2003041329200017363 | 活期存款 | 17,381,975.72 | | 中国工商银行汕头金园工业区支行 | 2003041329200011703 | 活期存款 | 1,576,049.34 | | 中国银行汕头分行 | 692559913596 | 活期存款 | 8,733,430.61 | | 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华佗支行 | 34001886708052503663 | 活期存款 | 435.79 | | 中国农业银行抚松县支行 | 07911001040008241 | 活期存款 | 327,798.99 | | 中国银行上海虹口支行 | 452064722146 | 活期存款 | 4,489,149.85 | | 上海农商银行庄行支行 | 50131000348642010 | 活期存款 | 780,601.93 | | 59931000378600403 | 定期存款 | 40,000,000.00 | | 合 计 | | | 74,147,431.16 | |
(2)2014年定向增发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开 户 银 行 | 账 号 | 存款方式 | 存款余额 | 备注 | 民生银行汕头分行 | 691832855 | 活期存款 | 2,793,211.07 | | 692562771 | 活期存款 | 131,115,262.32 | | 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金园工业区支行 | 2003041329200022360 | 活期存款 | 1,371,534.04 | | 2003041314000000280 | 定期存款 | - | | 中国银行汕头嘉泰支行 | 665263970630 | 活期存款 | 38,841,503.44 | | 726364091761 | 定期存款 | 76,000,000.00 | | 华兴银行总行营业部 | 802880100012869 | 活期存款 | 404,965.80 | | 802880100013492 | 活期存款 | 27,908,473.82 | | 中国建行亳州华佗支行 | 34001886708052505421 | 活期存款 | 548,540.94 | | 34001886708049556677 | 定期存款 | - | | 中国农行抚松县支行 | 07911001040010114 | 活期存款 | 113,287,537.83 | | 中国银行上海虹口支行 | 440367049999 | 活期存款 | 14,525.88 | | 招商银行广州体育路支行 | 755916752510202 | 活期存款 | - | | 民生银行上海自贸实验区支行 | 691891756 | 活期存款 | 50,067,708.30 | |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京溪支行 | 44070101040003296 | 活期存款 | 2,204.45 | | 合 计 | | | 442,355,467.89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10年发行)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433.56 | 本报告期
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本报告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70,148.19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全自动软膏剂GMP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7,019.80 | 6,937.75 | - | 6,937.75 | 100.00% | 2011年12月22日 | 730.47 | 是 | 否 | 全自动丸剂GMP 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4,587.50 | 4,513.65 | - | 4,513.65 | 100.00% | 2011年12月22日 | 670.89 | 是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55.90 | - | 155.90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1,607.30 | 11,607.30 | - | 11,607.30 | - | - | 1,401.36 |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投向 | | 竞买月浦南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及上盖物等相关资产 | 否 | 12,000.00 | 10,400.00 | - | 10,400.00 | 100.00% | 2012年3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液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 | 否 | 4,100.00 | 4,143.89 | - | 4,143.89 | 100.00% | 2012年12月31日 | 185.57 | 否 | 否 | 洗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 | 否 | 3,900.00 | 3,646.89 | - | 3,646.89 | 100.00% | 2012年12月31日 | 187.90 | 否 | 否 | 太安堂研发中心(上海)建设项目 | 否 | 2,500.00 | 2,174.04 | - | 2,174.04 | 100.00% | 2013年6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丸剂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 | 否 | 3,000.00 | 2,660.99 | - | 2,660.99 | 100.00% | 2013年10月31日 | 305.61 | 是 | 否 | 胶囊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 | 否 | 3,000.00 | 2,796.71 | - | 2,796.71 | 100.00% | 2012年12月31日 | 161.64 | 否 | 否 | 收购潮州市杉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 否 | 7,777.26 | 7,777.26 | - | 7,777.26 | 100.00% | 2011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 | - | 6,549.00 | 6,549.00 | | 6,549.00 | 100.00%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5,000.00 | 17,677.48 | - | 17,677.48 | 100.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57,826.26 | 57,826.26 | - | 57,826.26 | - | - | 840.72 | - | - | 募集资金利息补充流动资金 | | 703.64 | - | 701.37 | - | | - | | | 募集资金利息购置设备 | | | - | 13.26 | - | | | | | 合 计 | 69,433.56 | 70,137.20 | - | 70,148.19 | - | - | 2,242.0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2:液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洗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及胶囊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确定实施地址为本公司竞买月浦南工业园区(即麒麟园) 厂房经改造用于项目建设,由于原厂房为印刷企业,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医药行业有一定差别,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耗用时间较原预计时间长;同时项目实施期间国家药监局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修订调整,并于2011年3月1日全面实施新修订的GMP规范,对项目的实际建设有一定的影响,致使发行三个项目投产时间延后。
3:太安堂研发中心(上海)建设项目及丸剂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实施地点为本公司子公司上海金皮宝,受上海金皮宝厂房改造的影响,项目建设受到影响。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以上超募资金已按相关决议的用途全部使用完毕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将募投项目的两条生产线调整安装到公司新生产基地的议案》,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全自动软膏剂GMP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全自动丸剂GMP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线的安装地点进行调整。由原安装地点汕头市潮汕路月浦南工业区的公司制剂大楼四层(全自动软膏剂GMP生产线建设项目)和五层(全自动丸剂GMP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汕头市潮汕路月浦北轴工业区的公司生产基地。
2、鉴于公司新生产基地部分配套设施的建设未能按原时间计划完成,导致有可能延误募投项目生产线的计划投产时间。为使两条募投项目生产线能尽快建成投产,满足公司销售量增加对生产能力增长的需求,公司董事会召开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生产线实施地点调整的议案》,将该两条募投项目生产线按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地点方案进行建设,即仍然建设、安装于位于汕头市潮汕路月浦南工业区的公司制剂大楼四层和五层。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至2010 年6月7日),本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8,334.51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334.51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无结余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5、上海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完工,该项目节余资金325.96万元。
以上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是: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通过对项目的各个环节的优化和设备的科学选型等措施,节约了项目投资总额。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2)2012年定向增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2012年发行)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6,695.3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0.06 | 本报告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021.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69,876.68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3.07%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太安堂中药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5,087.50 | 13,487.17 | - | 13,487.17 | 100.00% | 2012年12月31日 | 1,430.32 | 是 | 否 | 宏兴中药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23,030.60 | 12,748.50 | - | 12,748.50 | 100.00% | 2012年12月31日 | 1,117.39 | 是 | 否 | 中药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 是 | 10,021.00 | - | - | - | - | | | | 否 | 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0,018.10 | 8,897.92 | - | 8,897.92 | 100.00% | 2013年11月30日 | | | 否 |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18,032.00 | 14,538.18 | 310.06 | 11,710.01 | 80.55% | 2015年12月31日 | | 不适用 | 否 | 太安堂研发中心(上海)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4,000.00 | 4,000.00 | - | - | - | 2015年9月30日 | | | 否 | 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项目 | | | 11,386.35 | | 11,373.43 | 99.89% | 2015年9月30日 | | | | 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项目 | | | 9,482.10 | | 9,504.49 | 100.24% | 2015年10月30日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80,189.20 | 74,540.22 | 310.06 | 67,721.52 | - | - | 2,547.71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2,155.16 | | 2,155.16 | 1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80,189.20 | 76,695.38 | 310.06 | 69,876.68 | - | - | 2,547.7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实施地点变更,项目建设期略有延长,现已顺利投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的议案》,决定将本项目投资金额从18032.00万元变更为14538.18万元。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办事处及营销网点建设已完成,但因网络信息化平台需要分阶段实施,造成项目建设期延长。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原选址在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经综合考虑经济性和物流方便性,将实施地点变更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公告号:2014-005)。本次变更不涉及项目建设内容的变更,且按照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发的项目建设备案证核准的建设地点(广州市)的范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至2012 年12月12日),本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23,176.76万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176.76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13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3年3月20日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项目“太安堂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1,365.35 万元和“宏兴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482.10 万元分别投资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3、物流中心项目于2013年11月30日完工,该项目节余资金1120.18万元。
以上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是: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通过对项目的各个环节的优化和设备的科学选型等措施,节约了项目投资总额。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2014年定向增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三)(2014年发行)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56,318.46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052.83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4,5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113,051.71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5.67%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 | 是 | 40,142.00 | 11,560.46 | 635.70 | 6,500.59 | 56.23% | 2016年1月31日 | - | - | 否 | 太安堂亳州中药材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 | 否 | 40,138.00 | 40,138.00 | 17,453.78 | 40,154.18 | 100.04% | 2016年6月30日 | - | - | 否 | 太安堂长白山人参产业园建设项目 | 否 | 40,119.00 | 40,119.00 | 2,064.61 | 17,424.76 | 43.43% | 2016年7月31日 | - | - | 否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建设项目 | 否 | 25,123.00 | 25,123.00 | 2,652.42 | 12,226.89 | 48.67% | 2016年7月31日 | - | - | 否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外车间建设项目 | 否 | 14,878.00 | 14,878.00 | 7,246.32 | 12,245.29 | 82.30% | 2016年7月31日 | - | - | 否 | 收购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100%股权 | 否 | - | 24,500.00 | | 24,500.00 | 100.00% | 2014年10月16日 | 409.98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60,400.00 | 156,318.46 | 30,052.83 | 113,051.71 | - | - | 409.98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160,400.00 | 156,318.46 | 30,052.83 | 113,051.71 | - | - | 409.9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至2014 年8月15日),本公司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26,168.98万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6,168.98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二)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1)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全自动软膏剂GMP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全自动丸剂GMP 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8,334.51万元。截至本报告期,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名 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全自动软膏剂GMP生产线建设项目 | 7,019.80 | 5,137.75 | 全自动丸剂GMP 生产线建设项目 | 4,587.50 | 3,196.76 |
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所专字[2010]第08000800286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2012年定向增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231,767,640.8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本报告期,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名 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太安堂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 | 15,087.50 | 10,428.26 | 宏兴中成药技术改造项目 | 23,030.60 | 12,748.50 |
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所专字[2012]第12005710020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3)2014年定向增发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261,689,817.4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本报告期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名 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 | 401,420,000.00 | 50,000,000.00 | 太安堂亳州中药材特色产业园建设项目 | 401,380,000.00 | 96,798,550.84 | 太安堂长白山人参产业园建设项目 | 401,190,000.00 | 87,152,753.61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建设项目 | 251,230,000.00 | 52,738,513.00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外车间建设项目 | 148,780,000.00 | 20,000,000.00 |
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4]G14000560135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 (1)2010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6,549万元和10,000万元分别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至本报告期,该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2)2010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及上盖物等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用于竞买位于汕头市月浦工业区土地使用权、全部上盖物以及厂房内附带的设备等相关资产。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0,400万元。 (3)201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液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和洗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用于投资在公司的生产基地建设液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和洗剂全自动GMP生产线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790.78万元。 (4)201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并建设太安堂研发中心(上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由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以2,500万元对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的厂房进行扩建,投资建设太安堂研发中心(上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174.04万元。 (5)2011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6)201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并建设中药丸剂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增资并由上海金皮宝制药有限公司以3,000万元投资建设中药丸剂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660.99万元。 (7)201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中药胶囊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在公司的汕头生产基地麒麟园建设中药胶囊口服固体制剂全自动GMP生产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796.72万元。 (8)201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收购潮州市杉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7,772,629.09元和自有资金合计人民币13,600.00万元收购潮州市杉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77,772,629.09元。 (9)201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以及募集资金银行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55.9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1,600.0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银行利息5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至本报告期,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以及募集资金银行利息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10)2013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3年3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部分银行利息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部分银行利息补充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流动资金,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614.06万元,使用银行利息188.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至本报告期,该超募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和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流动资金。 (11)201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IPO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和前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银行利息共计479.06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463.42 万元,使用银行利息15.6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对议案发表意见,同意本议案。截至本报告期,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及募集资金银行利息已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二)2012年定向增发 无超募资金 (二)2014年定向增发 无超募资金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2年增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一)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
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项目 | 中药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 11,386.35 | - | 11,373.43 | 99.89% | 2015年9月30日 | 未完工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药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变更的议案》,决定将原计划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药GAP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10021万元变更为投入建设“吉林抚松人参产业基地”。公告编号:2013-007。
变更原因:原项目建设的目的是保障公司部分中药材货源需求的满足,保证药材质量,控制产品成本。由于公司确定了新年的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计划投资建设安徽亳州中药产业基地,开拓中药材经营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暂时满足了公司部分中药材货源供应,为保证药材质量、控制产品成本提供了较好的保障。同时,新项目符合公司健康保健产业的布局,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高度相关,与公司的品牌和资源相匹配,投资效益更好、盈利能力更强、市场前景更为明确。因此,公司管理层本着严谨的经营作风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追求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拟对公司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相应变更。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二)、2014年增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二)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 | 本报告期实际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收购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100%股权 | 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 | 24,500.00 | | 24,500.00 | 100.00% | 2014-10-16 | 409.98 | 是 | 否 | 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 | 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 | 11,560.464 | 635.7 | 6,500.59 | 56.23% | 2016-01-31 | - | - | 否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因此,公司管理层本着严谨的经营作风及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追求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使募集资金能够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对公司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相应变更。
2、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的议案》,决定将收购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第四期转让款变更回为“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收购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第四期转让款(人民币10500万元)到时由公司另行筹集支付。将“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通过向康爱多公司增资、并由康爱多公司实施。将 “太安堂电子商务及连锁业务建设项目” 原来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从40142万元变更为36060.4640万元(其中:24500万元用于收购康爱多公司100%股权)。公告编号:2014-062。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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