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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2015-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润邦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对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对象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及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保荐机构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保荐机构已对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会计师事务所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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