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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基本与上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AKD原粉销量增幅较大,毛利率保持稳定;其他造纸化学品和医药中间体销售规模和毛利率略有下降;农药中间体销售收入有一定增长,但毛利率下滑较多;原料药市场情况有较大改观,营业收入增加明显,毛利率水平提高并逐步体现效益;光气衍生品营业收入增幅巨大,但毛利率明显下滑。 同时公司目前业务结构也出现一些亮点和积极因素。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力菲克,正式进入保健品生产领域,力菲克产品结构丰富,销售体系在重新梳理整合,同时未来将会有主要新产品推出进入市场;天康生物,目前建设进展顺利,新产品试产成功,预计9月份可以全面投入生产和进入市场销售阶段。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纳入了控股子公司天康生物与润港化工。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徐 敏 2014月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5-052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在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5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已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已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天马精化 编号:2015-053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在苏州高新区浒青路122号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百鸣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5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投资金收购资产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各项目的新的市场形势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决策程序规范,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未发生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的情况。 《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在2015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苏州天马精细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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