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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公司简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 (二)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年上半年,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煤炭行业形势,公司围绕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和战略转型目标,积极开拓市场,深化精细管理,稳固传统业务,加快推动公司转型业务发展,积极推进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工作,圆满完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工作,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为公司的战略转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半年,公司将择机完成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3,349,631.91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8%;实现营业利润-49,018,584.86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53.5%;实现利润总额-33,171,286.84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35.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765,268.17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39.53%。主要原因是公司煤机产品、矿建服务和生铁产品利润率下降。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7,759,719,734.80元,较期初增加13.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218,510,378.20元,较期初增加48.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22元。主要原因是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注册资本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下半年,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继续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和战略转型目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尽早为公司增加业绩,确保公司经营业绩不出现大的波动。 (二)主营业务分析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三)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1)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规定,重点从重大经营决策、内控制度建设、对外投资管控等方面进行把控。强化对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手段,逐步提高对外投资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2)加强生产管理,提升企业效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内控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生产、质量、环境、安全等一系列流程,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健康运行。二是继续加强精细化管理,合理配置各种资源,重点是挖潜增效、降低生产成本。三是完善ERP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强化仓库ERP管理,确保仓库原材料及备品备件处于合理的库存水平。四是强化内控管理,为使公司管理制度化,公司流程程序化,公司对各部室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明确责任,减员增效,促进公司各岗位有章可循地开展工作。五是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注重对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了报告期内无重大伤亡事故。 (3)资本市场融资工作情况 2015年4月2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5年5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0,000股新股;2015年6月26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82,444,44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3.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2,999,9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承销费、律师费、验资机构审验费、股份登记费等)人民币23,542,16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9,457,834.00元。 2015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5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85,000万元的公司债券。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债券暂未发行。 (4)研发投入和新产品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加快向能源装备综合服务商转型步伐。随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将逐步向能源装备产品方向延伸,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5)对外合作和市场开拓情况 一是继续与中石化等国内大型油气田公司进行业务合作,加快实施募投项目“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尽快在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油气田服务装备、资本运作等方面开展合作,为公司创造业绩;二是深化与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的合作,加快实施募投项目“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开拓销售市场;三是继续与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进行洽谈,布局煤层气、页岩气等新能源的实施计划。 (四)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 (五)核心竞争力分析 作为国内领先的民营煤炭机械企业,公司具有较强的营销服务优势,公司坚持“以客户为本”的营销理念,已建立起覆盖全国20余个主要产煤省区的销售网络,并建立了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贴心服务;煤炭开采企业对设备供应商有严格的资格认证,加上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通常双方会建立双向协作的长期合作关系,以保证稳定可靠的产品供应。目前公司客户中既包括龙煤集团、陕煤集团、平煤集团等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也有一批中小型煤炭企业客户,已经形成了多层次、稳定的客户体系;另外,公司作为行业内少数具备自主研发设计的煤炭机械生产企业之一,具备显著的技术研发优势。公司煤机产品板块、矿建工程服务板块、生铁及铁精粉板块已初具规模,资产质量、核心技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提升。今后,公司将在巩固好当前公司煤炭综采成套设备市场份额的同时,稳步转型,加快实施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和工业机器人项目,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能源装备综合服务商。 1、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具备自主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具有显著的技术和研发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 公司通过引进、培养等方式形成由百余名行业专家、技术核心人员、技术骨干组成的梯次结构完整的专业团队,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公司建立了设备先进的研发中心,能够综合运用三维仿真、有限元分析等现代化设计手段进行产品研发。公司于2006 年被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2项发明专利、2项外观设计专利、66项实用新型专利。 ②基于技术积累开发有竞争力的产品 以自主研发能力为基础,公司历年已成功开发出100多种液压支架、刮板输送机等综合采掘设备,可广泛应用于国内各种类型煤层开采环境,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高端液压支架方面,公司研制的大倾角工作面液压支架最大倾角可达到60度,高强度液压支架工作阻力达到18,000KN,能够替代高端进口产品。 ③ 通过产学研合作提高研发能力 公司与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中国矿业大学等著名科研院所、高校建立了研发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其人才、科研优势,使公司的研发能力得到延伸,形成了良好的技术创新机制。2008年11月,公司与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成立了联合工程中心,主要进行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和煤矿综合自动化技术的研究和产品开发。2012年3月,公司获得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为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2014年上半年,公司与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共同组建“工业机器人技术工程中心”,主要进行工业用智能机器人和高新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产品研制、生产应用等。 2、综合服务优势 公司顺应煤炭机械行业的发展趋势,在巩固好公司煤炭综采设备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一方面,公司与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合作,加快发展矿山物联网、无人采煤工作面、电液控制系统等智能化产品;另一方面,公司与通过组建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积极介入矿建工程服务业务领域,同时公司与陕煤集团组建合资公司,进一步加强公司与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战略合作,拓展公司矿山数字化业务。 3、营销与服务优势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本”的营销理念,不断加强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建设,目前已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国20余个主要产煤省区的销售网络。同时,公司坚持“以营销带动服务,以服务促进销售”的市场策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建有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第一时间了解并满足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及时的技术服务。 4、客户优势 煤炭开采企业对设备供应商有严格的资格认证,加上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通常双方会建立双向协作的长期合作关系,以保证稳定可靠的产品供应。目前公司客户中既包括龙煤集团、陕煤集团、平煤集团等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又有一批中小型煤炭企业客户,已经形成了多层次、稳定的客户体系。近年来,公司与多家大型煤炭开采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进一步强化了公司的客户资源优势。 2010年,公司与龙煤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龙煤集团在同类别物资采购上,优先选用林州重机相应定型产品,并作为指定供货方”。2011年以来,公司先后与陕煤集团下属的西安重装、平煤神马下属的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铁法能源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对林州重机生产的设备、配件提供优先使用权”。2014年,公司先后与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逐步拓展公司在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的市场业务。 5、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多年从事煤炭机械设备的生产经营,在原材料采购、成本控制、库存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公司所在地为钢铁行业和机械铸造业聚集区,能够分享上游产业集聚效应,控制采购和运输成本。同时,公司所在地劳动力资源丰富并且稳定,人力成本较低。 6、管理优势 公司是一家有着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的民营企业,能充分运用体制优势,以市场带动发展,能够迅速把握市场变化,以现代企业家的精神和灵活的机制将公司逐步发展壮大。经过多年的摸索,公司在消化吸收众多先进企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较为完善的技术管理制度、人才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经营管理的规范和高效。 7、人才优势 公司的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大都为公司股东,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备长期、丰富的行业从业经历,能敏锐、超前把握行业和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人才培养战略,在国内招聘引进了相当数量的具有实践经验的高中级技术研发和管理人才,并通过内部培训、与中国矿业大学等知名高校联合办学等多种手段,培养了一批精通各个流程工艺的优秀技术工人,员工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汇聚了大批成熟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生产实践中培养和成长起一大批熟练掌握了包括产品设计、精密加工、表面处理、总装集成、品质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这批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科研、制造、管理经营经验的优秀人才,为公司的产品研发、稳定生产、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可靠的人力资源基础,是公司长期维持产品、服务高品质的重要保证。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增加了中油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原因是2014年度由子公司天津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了孙公司中油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5-008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8月22日上午9时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8月1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参加董事九人,达到法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安阳分行续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在中国银行安阳分行的综合授信业务到期,根据业务需要同意继续向上述银行申请办理不超过叁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安阳分行续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在中信银行安阳分行的综合授信业务到期,根据业务需要同意继续向上述银行申请办理不超过贰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同意设立金融市场部;撤销物资供应管理部,设立物资管理部和供应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5-008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22日上午10时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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