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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团队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带领公司全体员工按照既定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紧密围绕“一个核心动力、三大创新平台、六大基地”的商业模式,扎实推进各业务板块工作,加速战略落地,努力经营创造价值,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和发展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主营业务,进一步落实公司茶产业发展战略。深宝技术中心充分发挥了其研发主体效应,逐步进行产业深度研发,不仅在茶产品研发和技术服务方面持续为公司贡献力量,更在茶系列衍生品研发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将进行后续的产业化推进,为完善公司茶产业链的持续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与此同时,旗下各品牌不断积极创新,稳步拓展:iTealife福海堂目前已在不同业态开设6家品饮店,后续将会根据公司既定目标继续拓展开办,引领时尚年轻人开启健康茶生活;Teabank深宝茶行作为公司为适应互联网时代O2O营销模式创新、中产阶级的崛起和都市社交生活方式变化而打造的中高端茶产品、茶饮品的全新复合品牌,目前首家地标店已落户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软件产业基地,经过严格的封闭内测后,现已正式运营,后续将根据整体计划逐步拓展新店,实现线上线下互联互动,以此打造茶产业链战略资源平台;公司投资建立的云南普洱茶交易中心目前已完成前期筹备工作,与其配套的云南深宝普洱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也正式展开筹备,预计年内普洱茶交易中心将正式展开交易,在为交易双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交易、结算、仓储、物流等服务的同时,还将逐步开展各类茶叶交易定制服务,充分实现其交易、评价、鉴定等众多功能,稳步落实公司茶产业发展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35.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8.14%;营业利润133.6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05.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75万元,较上年上升122.74%。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深宝盛源(北京)食品有限公司系由深宝华城公司与北京御鼎盛源商贸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本公司享有51%股权比例,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煜曦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5-29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下午3:30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煜曦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截至2015年8月1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1,620.79万元(包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对此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到期拟进行换届,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郑煜曦先生、李金华女士、刘征宇先生、黄宇先生、范值清先生、吴叔平先生、陈灿松先生、颜泽松先生、李亦研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范值清先生、吴叔平先生、陈灿松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八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上述6名董事候选人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上任,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届董事会董事徐壮城先生、林延峰先生、窦强先生不再续任,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和贡献深表谢意。 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按规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审核、备案,如深圳证券交易所没有提出异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郑煜曦先生:1962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深圳经济特区免税商品企业公司下属企业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市农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委书记。 郑煜曦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4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2、李金华女士:1965年出生,工学硕士。历任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深圳市海吉星国际物流园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总经理;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李金华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3、刘征宇先生: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市国资委业绩考核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督稽查处副处长;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稽查处副处长、处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刘征宇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4、黄宇先生:1974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深圳亨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所长助理;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审计部副主任科员;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处、企业二处主任科员;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预算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黄宇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5、范值清先生:194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广东省高级职称评委兼专家组成员;深圳大型国营或合资企业的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深圳大学、深圳经理进修学院客座教授;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范值清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6、吴叔平先生:1953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汽车起动机厂副厂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亚商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高新投资集团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百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吴叔平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7、陈灿松先生: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广东省汕头市升平区委政法委主任;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瑞特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陈灿松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8、颜泽松先生: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江西省上饶市第十届政协委员。历任深圳市深宝华城食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深宝华城科技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颜泽松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43,1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9、李亦研女士: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下属深圳市深深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亦研女士目前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5-30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下午5:00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红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核并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出具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基本情况。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到期拟进行换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监事1名。本届监事会同意提名林红女士、李新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2名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2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由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上任,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林红女士:1965年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外贸土蓄产茶叶进出口公司会计主管;和盛裘皮革有限公司计财部会计主管;深圳外贸信华企业公司计财部副部长;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会计、副部长、部长;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林红女士目前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2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2、李新建先生: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计财部会计师、副部长,企业管理部部长;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考核分配部部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三部部长。 李新建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5-32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777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8 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8,977,06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7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00,100,474.2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7,708,332.31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392,141.8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确认,出具立信大华验字[2011]177 号《验资报告》。2011年7月22日,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201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49,521,886.23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0,549,420.99元(包含利息),各项目均按原定投资进度正常进行,其中项目1(收购深宝华城48.33%的股权项目)、项目4(合资成立浙江深宝华发茶叶有限公司项目)、项目5(茶及天然植物研发中心项目)均已完成全部投资;项目2(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已按进度完成投资63.41%,项目3(精品茶高端品牌投资开发项目)已按进度完成投资83.28%。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项目2(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及项目3(精品茶高端品牌投资开发项目)已基本完成投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不再对以上两个募投项目进行进一步投资。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共计投入资金32,418.01万元;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8月10日,公司已支付上述两项目尾款共71.87万元。合计节余11,620.79万元(包含利息)。项目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近年来,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对生产工艺进行了综合改进及优化升级,并在募投项目投资时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出,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工程成本,节约了项目开支。因此募集资金产生部分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截至2015年8月1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1,620.79万元(包含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节余募集资金10,010.12万元,利息1,610.67万元。本次董事会后新产生的利息也将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 本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 2011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进一步提高了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充分利用和公司的稳步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将 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能够有效地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5-33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9月1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9月9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9月10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A/B股股权登记日均为2015年9月2日。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1)选举范值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吴叔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陈灿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选举郑煜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李金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刘征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黄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8)选举颜泽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9)选举李亦研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1)选举林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选举李新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注: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2、3将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登记时间: 2015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和2015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2:30。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为准。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2027522 邮政编码: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19 投票简称:深宝投票 2.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9月10日9:30~11:30,13:00~15:00。 3.在投票当日,“深宝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相对应的委托价格。每一项议案应以下表中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其中1.00元代表议案1;议案2为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则2.01元代表第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此类推; 3.01元代表第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次类推;议案3为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4.01元代表第一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4.02代表第二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对于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公司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说明: ①选举独立董事: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股份总数。 ②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6名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股份总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可表决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2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股份总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82027522 传 真:0755-82027522 电子邮箱:shenbao@sbsy.com.cn 3.联 系 人:李亦研 黄冰夏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于2015年9月10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科技园南区软件产业基地4栋B座8层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 备注: 1、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议案1投票选择时,打√符号,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中选择一项,否则视为废票; 3、议案2、3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在所列每项议案之“委托票数”栏中填写同意的票数,否则无效。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的选举实行分开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量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各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全部投向某一位或几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进行分配。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5-34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即将到期拟进行换届,公司于近日召开公司全体职工大会,经过投票,会议选举罗龙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两名监事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罗龙新先生简历如下: 罗龙新先生,1961年出生,本科学历,茶学研究员。曾就职于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主要从事制茶、茶饮料、浓缩茶汁及其它茶叶深加工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任制茶研究室副主任,所学术委员会委员;2008年被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聘为“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历任深圳市深宝华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和品质总监。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研发中心负责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兼任下属深圳市深宝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龙新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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