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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严峻,GDP增速放缓,氨纶下游纺织行业需求疲软,加之去年底以来新产能陆续投放较多,市场供求关系整体呈现平衡向宽松的转变,但部分差别化产品销售紧俏,且价格稳定,氨纶行业在面临较大挑战的同时,逐步呈现差别化竞争的新特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927.33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04.5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16%。国内氨纶行业景气度较上年将明显回落,随着新一轮市场竞争加剧,氨纶行业毛利率持续下滑,业内工艺落后、产能较小的氨纶企业将面临愈发严峻的盈利压力和生存压力,氨纶行业有望加速整合,推动行业有序发展。 面对新常态、新机遇、新挑战,公司董事会审时度势,审慎决策,针对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布局,推进落实各项精细化管理,通过技术改造、设备改造等举措,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从而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盈利水平,进一步确立公司在规模、管理、技术和成本等方面的综合优势,进一步巩固了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始终贯彻落实“做强主业、适度多元、产融结合”的企业战略,持续完善产业结构,推动公司更好、更快发展,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出资4亿元,发起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份开业营运,在华峰氨纶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我们将遵循既定的经营方针“瞄准国际标杆、提升品质品牌、抢扩市场份额、促进做大做强”,在保障原有市场份额、安全稳定生产的前提下主动参与竞争,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加快项目建设,保持扩大竞争优势,实现效益和品牌双提升,进一步确立并强化华峰氨纶的全面竞争优势。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7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子公司辽宁华峰受让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辽阳市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支付价款为人民币1,940.68万元,受让后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持有辽阳市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14年7月1日开始将辽阳市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5年4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出资在土耳其设立华峰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美金,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已完成相关注册手续。 截止2015年0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5-036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5年8月24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使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需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840万元。 修订后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68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4 日
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5-037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5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5-039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24日,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债转股的形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氨纶”)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0号”文批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6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83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39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6,263,638.4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228号。 截止2015年8月24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6,883,335.3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如下: ■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16,713,819.49元。 2、债转股基本情况 截止2015年8月24日公司应收子公司重庆氨纶帐款317,006,616.32元,公司拟将其中242,995,994.73元以债权转作对其长期股权投资的形式对重庆氨纶进行增资。 3、本次增资以募集资金及债转股形式对重庆华峰增资共计359,709,814.22元,其中200,000,000.00元计入注册资本,159,709,814.22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重庆氨纶的注册资本、持股情况如下表: ■ 此次对重庆氨纶的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重庆氨纶 公司名称: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 住 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华峰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杨从登 注册资本:四亿元整 实收资本:四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氨纶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以及影响 公司通过向重庆氨纶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进和实施;通过以债转股的方式增资重庆氨纶,将减少重庆氨纶的债务,可优化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全资子公司重庆氨纶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重庆氨纶公司为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次采用募集资金及债转股方式对其进行增资不会产生新的风险,不影响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重庆氨纶进行增资;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2015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5-040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部分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 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使用期限为2015年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7月19日,由于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逾期归还,公司已责令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对于给投资者造成不便深表歉意。 截止2015年8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4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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