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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面对国内经济进一步下行的压力,公司贯彻落实《中大元通集团关于全面深化变革的行动框架》,扎实推进全面深化变革的各项重点工作,保持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46亿元,同比增长3.47%;实现利润总额6.13亿元,同比增长31.63%。

  具体工作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积极高效工作,推进资产重组

  上半年,公司高效完成重组的各项工作,及时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法定决策程序。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7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6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二)深化产业变革,注重转型实效

  今年以来,公司以《关于全面深化变革的行动框架》为指导,优化实体经营,强化金融业务,深化产业变革发展,注重转型升级实效,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1、汽车业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运营管理。上半年,以优化网点布局为主,重点推进管理输出模式,与中石化加油站合作轻资产项目,利用互联网集客和网销丰富营销手段,以团购方式拓宽销售渠道。

  二是,优化完善车家佳平台。优化微信预约、网站首页、APP(安卓版),打造核心产品,后服务频道主推“预约宝”、“家养车”,整车频道主推“车包惠”,积极推进消费卡套餐设计与推广,为用户带来更优体验。

  三是,持续提升后服务能力。进一步丰富体验店服务产品,提升客户粘度。试点综合销售(维修)中心,加强品线协同,开展多品牌综合销售、维修;通过微信平台,开展移动服务;规范服务流程体系,加强标准执行抽查,统一编制汽车业务服务流程标准;二手车业务成功获得浙江人保厅二手车评估师职业资格培训资质,与优步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元通拍卖积极参与到省内外公车改革中。

  2、地产业务:去化库存加快转型

  上半年,房地产市场整体有所好转,但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加大,中小房地产企业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加快推进库存去化。各项目公司结合自身楼盘、所在地区的特点,制定不同营销策略,提高项目开盘成功率,库存去化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是,持续监控项目运行。地产各项目公司共计监控关键节点及里程碑节点59项。

  三是,完善落实客户幸福生活解决方案。《客户幸福生活解决方案》更加完善和可操作性,并开始落地执行。

  四是,深入探索养老地产模式。成立了养老产业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调研考察,寻找合作机会。

  3、贸易实业:稳健拓展经营空间

  国际公司,开展纺织服装全产业链业务;以当地国家粮食储备库为服务对象,开展粮食代理采购交储业务;强化大宗商品业务风险意识,实施了大宗贸易风险金制度。

  实业公司,有序建设实业园区,着力推进硅钢等制造项目的并购项目。

  4、金融业务:创新发展提升贡献

  期货公司,经纪业务转型初见成效,完善营业部管理制度,目前全国共设立营业部28家;被动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创新业务有序推进并申请获得了基金销售资格。

  投资公司,投资资管团队已具备管理各大银行专项资管计划资格,管理基金规模取得突破;投行资管业务已开展上市公司类投资、结构化融资和战略合作投资业务;平台资管业务已成功发行私募基金计划,管理基金规模有提升。

  租赁公司,大力发展商用车、设备类、乘用车业务,继续加强厂商合作,并创新商业模式,积极参与政府车改,与滴滴、快的、优步等均建立了合作,形成特色鲜明、规模突出的经营模式。

  温金中心,已开展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企业融资类业务、政府融资类等业务,并形成充分项目储备资源,确保经营稳定性。

  (三)统筹内外资源,促进交互协同

  上半年,公司全面落实《关于内部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协同成果逐渐显现。一是各产业间的互动明显增多,在中大银泰城开展“好房好车,品质生活”主题活动,成功举办新车展示、房产项目推介活动;车家佳平台主动与中大地产、温金中心、普惠物业、融资租赁等公司对接,布局平台生态链;租赁公司与公司4S店协同开发厂商试乘试驾租赁业务,并通过实业公司与大连机床厂建立了业务联系,也为实业公司引荐了客户;中大投资与中大期货合作,拓展期货类私募基金产品。二是统一调度资金资源,加强银企合作,储备了融资额度,降低了授信条件,减少利息支出。

  (四)鼓励创新发展,强化变革实效

  继续贯彻实施《关于全面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的指导纲要》,充分发挥创新发展基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营造鼓励创新的公司氛围。

  上半年,初步立项10个重点课题,编制完成2015年第一期《建言献策》,对其中可行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并逐步落实。

  各产业公司积极发展创新业务,元通汽车利用CRM大数据,挖掘客户资源,针对高端品牌高净值客户,设计多种汽车金融产品;积极开发汽车服务、整车业务、汽车生活三大业务,已打造10多个特色线上产品;中大地产加快推进养老地产模式;中大国际尝试以创新方式实现纺织服装业务互联网化;实业公司钱江实业园区实现多条生产线投产,提升了产品的技术能力;公司金融业务积极开拓创新业务,经济实效提升明显。

  创新资金合作模式,实业公司与浙商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国际公司与兴业银行开展黄金租借业务,降低资金成本。

  (五)完善管理体系,提升运营质量

  一是,梳理完善制度。推进各产业公司授权体系建设并修订了相关制度。

  二是,加强内控审计。开展内控合规、提升运营质量审计活动;持续跟踪特别风险业务或事项。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对信息化项目的流程管控,严格执行预算、立项、招标、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管理。

  四是,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覆盖全体员工和岗位、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六)加强团队建设,营造和谐氛围

  一是,有序推进培训工作。二是,以创建省级“模范职工之家”为契机,开展丰富的群团文化活动。三是,召开《中大元通广场》创刊十五周年座谈会,加强文化宣贯。7月份,公司荣获浙江省第十一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科目变动的说明:

  利息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典当公司委贷业务规模下降所致。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子公司中大期货的净手续费及交易所返还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地产项目公司交付确认的销售收入增加,其相应税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融资规模扩大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融资租赁业务规模扩大,相应计提的风险准备金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浮盈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增加。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杭州德通收到厂家赔偿款1220万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和向物产集团拆借资金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2014年7月10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661号);2014年8月6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共计发行股份205,479,45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99.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5,615,620.15元。公司2015年度1-6月份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施进度详见本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部分的内容。

  2、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

  (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公司2015年的经营计划。公司在2015年1-6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85.52亿元;产生营业总成本 183.53亿元,分别占年度经营目标的46.38%、46.37%。经营计划进展情况详见"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中大富可池(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元通云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陈继达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5-067

  物产中大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

  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向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以及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国际”)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汽车”)39784.2546万股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回购控股子公司股权不会增加公司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元通汽车增资扩股引进财务投资者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2012-003、2012-009、2012-029),并根据浙江省国资委批复【浙国资企改[2012]19号】,通过产权交易所招标竞价确定华能信托、四川信托、交银国际为元通汽车财务投资者,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持股72.8%,华能信托、四川信托、交银国际合计持股27.2%。交易双方约定:财务投资者持股满五年后,公司有权受让财务投资者持有的全部股权,股权转让的价格按认购价格加上竞价结果确定的预期年收益率计算。

  为加快公司汽车业务的转型调整,满足汽车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经交易各方初步协商,公司提前向华能信托、四川信托、交银国际回购39784.2546万股股权,股权回购价格按照原双方约定的条款履行。

  2015年8月22日,本公司召开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公司9名董事一致通过了本次议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金阳南路6号购物中心商务楼一号楼24层5、6、7号

  法定代表人:李进

  注册资本:30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资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定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2段18号川信红照壁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沧龙

  注册资本:25亿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资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定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B座16-17层

  法定代表人:赵烔

  注册资本:376470.58823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资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定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1. 名称: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 住所:杭州市中大广场1号楼

  3. 法定代表人:方明

  4. 注册资本:壹拾肆亿陆仟贰佰伍拾陆万零柒佰零壹元

  5.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08632

  7. 发照机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8. 经营业务范围:粮油及制品、汽车(含小轿车)的销售,汽车维修,保险兼业代理(范围详见《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5月11日)。

  机电设备、摩托车和助动车及其配件的销售、装潢;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木材、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化工、办公自动化设备、纺织品的销售;组织物资市场的进场交易并为进场单位提供相关服务,协作串换政策允许范围内的商品;装饰装潢;各类动产、不动产的租赁;汽车出租;仓储服务;装卸服务;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详见经贸部[1998]外经贸政审函字第2958号批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元通汽车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 868,650.84万元,净资产354,098.34万元;2014年营业收入2,278,692.39万元,净利润 32,791.92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元通汽车资产总额978,163.87万元,净资产360,779.77万元;本期营业收入1,073,668.65万元,净利润12,058.53万元。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元通汽车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回购元通汽车其他股东股权,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方向。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5-065

  物产中大七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2日在杭州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5年半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 2015-066

  物产中大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6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公司委托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5,479,45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30元,共募集资金1,499,999,999.6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1,472,999,999.60元,已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相关费用7,384,379.45元后,公司净募集资金1,465,615,620.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4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63,217,238.86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1,333,217,238.86元,购买理财产品130,000,000.00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为3,807,810.16元;2015年1—6月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48,442.51(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81,148,442.51元,理财产品净到期80,000,000.00元), 2015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为1,063,652.18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64,365,681.37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使用1,414,365,681.37元,购买理财产品50,000,0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为4,871,462.34元。

  截至 2015年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121,401.1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汽车云服务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此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2015年8月22日获公司董事会批准。

  附表:2015年1-6月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募集资金总额已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000,000.00元,并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相关费用7,384,379.45元。

  [注2]:公司承诺效益12,880.33万元系指汽车金融服务项目投放后,在2014年-2019年预计6年内实现的平均效益,而本年尚处于投入期。

  [注3]:公司承诺效益2,558.05万元系指汽车云服务项目一期投放后,在2014年-2018年预计5年内实现的平均效益,而本年尚处于投入期。

  [注4]:2014年9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实施主体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租赁)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浙江中大元通汽车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服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系指投资结构性存款以及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产品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53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收到理财收益3,775,799.70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0.50亿元,明细如下:

  1.2015年3月31日,中大元通云服务以人民币4000万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2015年JG276期”,预期年化收益率5.10%,产品类型为保证收益型,起止期限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7月1日。

  2. 2015年5月6日,中大元通云服务以人民币1000万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第一创业证券保本收益凭证“心安利得016期”,预期年化收益率5.90%,产品类型为保本型收益凭证,起止期限为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11月3日。

  

  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5-064

  物产中大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2日在杭州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继达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5年半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拟回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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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1建能债"2015年付息公告

201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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