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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编号:临2015-050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西水股份")因推进增资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事宜,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 年6 月2 日起停牌。201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发布了《西水股份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2);2015 年7 月 14 日,公司发布了《西水股份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8);2015 年8 月 14 日,公司发布了《西水股份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8),公司股票自 2015年8月1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事项最终的交易对方已基本确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天安财险部分股东,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正元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特定投资者。公司本次重大事项的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采取询价方式进行。标的资产确定为收购天安财险部分股份并对其增资。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与中介机构一起对天安财险进行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与交易对方进行洽谈和沟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截至目前,中介机构对天安财险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已完成,增资天安财险的意向协议已签署,目前正在筹备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的召开工作。 为保证披露的收购及增资方案以及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8 月25 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5-091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24日,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广集团")通知,文化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文广集团于2015年8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350,000股。本次增持前,文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183,22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5%;本次增持后,文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83,57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6%。本次增持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061万元。 二、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属于公司2015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决定的公告》(临2015-077)文广集团增持计划的实施。本次增持完成后,文广集团还将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次增持金额)。 三、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文广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文广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104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18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公司拟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5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37 凤凰传媒关于公司 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24日,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公司高管宋吉述先生的通知,宋吉述先生于2015年8月21、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宋吉述先生表示: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属于个人行为,是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并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自本次增持之日起未来两年内不减持。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2015-042 深圳燃气关于完成发行 2015年度第一期 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为2年,公司可以在2年内分期发行,每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于2013年9月11日完成人民币8亿元短期融资券注册。 公司已于2015年8月24日完成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本期融资券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总额为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6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35%。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2015-035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4 日发布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月 4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并于2015年8月11日和2015年8月18日,发布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因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刊登的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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