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8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指基,基础份额)、鹏华创业板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A)、鹏华创业板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B)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8月24日,创业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创业B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创业A、创业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创业A、创业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创业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创业B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创业B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创业A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创业A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创业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创业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创业指基的情况,因此创业A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创业指基、创业A、创业B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创业A份额与创业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关于调整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折算基准日证券简称的公告

  2015年8月24日,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证保B;证券编码:150178)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174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下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以2015年8月25日作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为加强下阀值折算基准日交易风险提示,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折算基准日8月25日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前将冠以“*”标识,即证券简称由“证保B”调整为“*证保B”,证券编码保持不变。

  本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者警惕基金风险,切勿盲目投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8月2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停牌股票明细

  ■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B类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的

  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0.2500元时,鹏华证券保险分级份额(场内简称:证保分级,场内代码:160625)、鹏华证保A类份额(场内简称:证保A,场内代码:150177)、鹏华证保B类份额(场内简称:证保B,场内代码:150178)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8月24日,鹏华证保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174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8月25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截至2015年8月24日,证保B收盘价为0.401元,溢价率高达130.46%。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证保B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证保B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日(2015年8月25日)当天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鹏华证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8月24日,本基金鹏华证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174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8月25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8月2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场内简称“证保分级”,基金代码:160625)、鹏华证保A份额(场内简称“证保A”,基金代码150177)、鹏华证保B份额(场内简称“证保B”,基金代码150178)。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鹏华证券保险份额、鹏华证保A份额、鹏华证保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基金份额的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基金将分别对鹏华证券保险份额、鹏华证保A份额、鹏华证保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鹏华证保A份额与鹏华证保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鹏华证券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证保A份额与鹏华证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具体折算原则及公式如下:

  1)鹏华证保B份额

  份额折算前后鹏华证保B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即

  ■

  2)鹏华证保A份额

  ① 份额折算后鹏华证保A份额与鹏华证保B份额的份额数保持1:1配比,即

  ■

  ② 份额折算前鹏华证保A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鹏华证保A份额与新增场内鹏华证券保险份额,且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证保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鹏华证券保险份额的份额数为

  ■

  3)鹏华证券保险份额

  鹏华证券保险份额持有人份额折算前后所持有的鹏华证券保险份额的资产净值不变。

  鹏华证券保险份额持有人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的鹏华证券保险份额的份额数为

  ■

  份额折算后场外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金份额的份额数计算结果保留到整数位,余额的处理方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四、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鹏华证券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证券保险A份额与鹏华证券保险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鹏华证券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鹏华证券保险A份额、鹏华证券保险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1.000元,则各持有鹏华证券保险份额、鹏华证券保险A份额、鹏华证券保险B份额10,000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8月2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鹏华证保A、鹏华证保B将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10:30复牌。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8月2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证保A、鹏华证保B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8月2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鹏华证保A、鹏华证保B将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10:30复牌。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8月27日鹏华证保A、鹏华证保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8月26日的鹏华证保A、鹏华证保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2015年8月27日当日鹏华证保A份额和鹏华证保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重要提示

  1、鹏华证保A、鹏华证保B将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10:30复牌。

  鹏华证保A、鹏华证保B将于2015年8月26日全天停牌。鹏华证保A、鹏华证保B将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开市至10:30停牌,并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10:30复牌。

  2、2015年8月24日,鹏华证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已跌至0.250元以下,而折算基准日为2015年8月25日,因此折算基准日鹏华证保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折算条件0.250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3、特别提示:近日鹏华证保B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较大,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证保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鹏华证保B份额高溢价交易所带来的风险。

  4、鹏华证保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证保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证保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证保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因此原鹏华证保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鹏华证券保险份额为跟踪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鹏华证保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5、鹏华证保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预期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鹏华证保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6、原鹏华证保A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鹏华证保份额分拆为鹏华证保A份额、鹏华证保B份额。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鹏华证保A份额、鹏华证保B份额、鹏华证券保险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证保A份额、鹏华证保B份额、鹏华证券保险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8、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鹏华证保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鹏华证保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鹏华证保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鹏华证保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9、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途话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基础份额)、券商A级份额、券商B级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8月24日,券商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券商B级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券商A级、券商B级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券商A级、券商B级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券商B级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券商B级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券商B级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券商A级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券商A级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券商A级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券商A级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券商指基的情况,因此券商A级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券商指基、券商A级、券商B级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券商A级份额与券商B级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B类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信息B;交易代码:150180)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大幅下跌, 2015年8月21日,鹏华信息B类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550元,相对于当日0.390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41.03%。截止2015年8月24日,鹏华信息B类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95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鹏华信息B类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鹏华信息B类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鹏华信息B类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信息分级份额(场内简称:信息分级,场内代码:160626)净值和鹏华信息A类份额(场内简称:信息A,场内代码:150179)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鹏华信息B类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鹏华信息B类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鹏华信息B类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5年8月24日收盘,鹏华信息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鹏华信息B类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鹏华信息分级份额(场内简称:信息分级,基础份额)、鹏华信息A份额(场内简称:信息A)、鹏华信息B份额(场内简称:信息B)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8月24日,信息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信息B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信息A、信息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信息A、信息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信息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信息B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信息B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信息A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信息A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信息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信息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信息分级的情况,因此信息A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信息分级、信息A、信息B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信息A份额与信息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信息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B类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互联B;交易代码:150246)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大幅下跌, 2015年8月21日,互联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583元,相对于当日0.420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38.81%。截止2015年8月24日,互联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525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互联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互联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互联B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互联网份额(场内简称:互联网,场内代码:160636)净值和鹏华互联A份额(场内简称:互联A,场内代码:150245)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互联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互联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互联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5年8月24日收盘,互联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互联B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场内简称:互联网,基础份额)、互联A份额、互联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8月24日,互联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互联B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互联A、互联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互联A、互联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互联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互联B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互联B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互联A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互联A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互联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互联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互联网的情况,因此互联A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互联网、互联A、互联B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互联A份额与互联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互联网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鹏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32版)
   第A002版:聚焦“黑色星期一”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发掘锂电池产业链投资机会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第B285版:信息披露
   第B286版:信息披露
   第B287版:信息披露
   第B288版:信息披露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说明的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