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8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简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 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2,810,361,315股

  2015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500,000,00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810,361,315股。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合并报表):0.39元/股

  (二)母公司净资本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

  (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14,153户。

  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注:1.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及)一致行动人的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动,其因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合计出借公司股份27,700,000股,实际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73,707,720股,持股比例为24.83%。

  (2)截至本报告期末,唐勇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1,894,506股。

  3.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资本市场延续了去年四季度以来的强势行情,券商经营业绩呈爆发式增长,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在此基础上,公司紧紧围绕全年重点任务,抓住市场机遇,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了公司债券、次级债券的发行工作,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也于2015年7月实施完成,公司净资本规模突破百亿,有效缓解了制约公司发展的资本金瓶颈问题,为公司实现再跨越、再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1. 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15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转型升级和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速。公司抓住上半年证券市场交易量大幅提升的契机,实现了历史同期最佳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1,977.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7.10%;利润总额150,683.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5.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151.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0.12%。

  2. 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单位: 万元

  ■

  注:上表为公司业务分部数据。子公司经营情况详见 “三、(一)、5.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证券经纪业务

  2015年上半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抓住A股市场交易量大幅提升的契机,加快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在巩固传统业务创利能力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开展金融产品销售、信用业务、投资顾问等创新业务,积极推动港股通、股票期权等业务发展。2015年上半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84,224.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3.12%。

  2015年上半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的交易额及市场份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市场数据来源于沪深交易所公布的统计月报。

  2015年上半年,公司代理销售金融产品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其他金融产品包含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产品等金融产品。以上销售总收入为母公司销售金融产品实现的收入。

  (2)投资银行业务

  2015年上半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较好地把握了一级市场规模快速扩张、发行节奏明显加快的市场机遇,共完成11家主承销项目的发行承销工作,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1家,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5家,债券承销项目5家;完成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9家。2015年上半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收入23,544.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01%。

  2015年上半年,公司证券承销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18,745.47万元,财务顾问收入3,648.91万元,保荐业务收入1,150.00万元,其他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0.98万元,利息净收入1.51万元。

  (3)证券自营业务

  2015年上半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坚持以增收创利为目标,以创新转型为重点,加强衍生工具的运用,积极探索新的盈利模式,稳步推进部门组织架构优化。2015年上半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实现收入22,731.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40%。

  2015年上半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4)资产管理业务

  2015年上半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加大了对权益类产品的推广、营销力度,完成多只集合产品及定向理财产品的发行设立工作,同时加大创新力度,完成了首只投资新三板集合产品及首只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工作。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共管理17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92个定向资产管理项目(其中包括19只主动管理类定向产品),受托客户资产管理总规模达5,232,012.7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04%。2015年上半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收入2,572.9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42%。

  2015年上半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及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注:1.表中所述资产管理规模是指受托管理资产的期末净值。

  2. 除上表所列集合、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外,公司资产管理业务2015年上半年实现利息净收入及其他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00.15万元。

  3. 创新业务开展情况

  2015年上半年,公司把握证券市场的创新节奏,落实创新发展思路,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围绕互联网金融这一重点创新领域,拟定了“建账户、搭平台,引流量、做产品”十二字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方针,成立了网络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服务的规划、管理、运营和推广工作,2015年上半年,公司与相关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优势互补,共同探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路径;二是大力拓展特色投资顾问业务,继续推进财富顾问、财富参考和财富管理业务,进一步巩固公司投资顾问业务的领先优势。三是设立创新奖励基金,激发员工创新的主动性、创造性,在公司内部营造“全员创新”的良好氛围。

  4. 收入、支出、利润和现金流分析

  (1)报告期内收入构成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控股基金子公司业务、控股期货子公司业务。其中: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73.11%,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9.34%,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9.02%,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1.02%,基金子公司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6.43%,期货子公司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4.18%。

  上年同期,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控股基金子公司业务、控股期货子公司业务。其中: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49.06%,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19.93%,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9.69%,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2.20%,基金子公司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9.64%,期货子公司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8.25%。

  (2)报告期内支出构成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支出构成无重大变化。公司各项业务营业支出构成情况如下:证券经纪业务支出占公司总支出的42.56%,投资银行业务支出占公司总支出的9.77%,证券自营业务支出占公司总支出的2.28%,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支出占公司总支出的0.93%,基金子公司业务支出占公司总支出的9.00%,期货子公司业务支出占公司总支出的8.16%。

  上年同期,公司各项业务营业支出构成情况如下:证券经纪业务支出占公司总支出的42.27%,投资银行业务支出占公司总支出的11.56%,证券自营业务支出占公司总支出的3.39%,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支出占公司总支出的1.06%,基金子公司业务支出占公司总支出的11.62%,期货子公司业务支出占公司总支出的10.91%。

  (3)报告期内利润构成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控股基金子公司业务、控股期货子公司业务。其中: 证券经纪业务利润占公司营业利润的93.63%,证券自营业务利润占公司营业利润的13.55%,投资银行业务利润占公司营业利润的9.06%,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利润占公司营业利润的1.08%,基金子公司业务利润占公司营业利润的4.69%,期货子公司业务利润占公司营业利润的1.51%。

  上年同期,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控股基金子公司业务、控股期货子公司业务。其中: 证券经纪业务利润占公司营业利润的62.64%,证券自营业务利润占公司营业利润的52.96%,投资银行业务利润占公司营业利润的5.93%,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利润占公司营业利润的4.47%,基金子公司业务利润占公司营业利润的5.69%,期货子公司业务利润占公司营业利润的2.95%。

  (4)现金流转情况分析

  单位:元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140.60%,主要原因是本期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现金净额1,551,794.91万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59.88%,主要原因是本期融出资金现金流出914,306.53万元。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69.17%,主要是合并结构化主体导致现金净额增加3,390.00万元。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21,162.81%,主要是本期公司成功发行次级债券60亿元、公司债券20亿元及收益凭证23.08亿元。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64.10%,主要原因是上期公司向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归还次级债务95,000.00万元,本期无此类事项。

  5.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其主营业务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5年6月30日,基金公司总资产64,014.12万元,净资产54,177.57万元。2015年上半年度,基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90.73万元,营业利润7,076.77万元,净利润5,488.2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基金公司营业利润增长280.26%,净利润增长262.18%,主要是基金管理费收入和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所致。

  截至2015年6月30日,基金公司旗下共管理20只公募基金产品及10只专户产品,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为1,923,456万元,专户资产管理规模为393,141万元,基金公司旗下产品整体投资业绩保持稳定。

  (2)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83.84%股权,其主营业务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期货公司总资产324,719.80万元,净资产59,232.59万元。2015年上半年,期货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33.43万元,营业利润2,271.53万元,净利润1,398.2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期货公司总资产增长48.03%,主要是客户权益增加;营业利润增长135.44%,净利润增长94.98%,主要是开展自有资金投资获得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利息收入增加。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期货公司拥有期货营业部18家,市场占有率达0.6724%;分类监管评级为A类A级。

  (3)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其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股权投资顾问。

  截至2015年6月30日,直投公司总资产61,303.15万元,净资产61,048.38万元。2015年上半年,直投子公司的投资项目尚未产生收益,实现净利润-39.20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直投公司完成了6家自有资金项目投资,发起设立了1只互联网创业投资基金、2只创业投资基金,并通过上述创业投资基金完成了19家项目投资。

  (4)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有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其主营业务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企业股权、债权的托管、交易以及投融资服务;相关咨询、培训、财务顾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5年6月30日,北部湾股交所总资产10,154.06万元,净资产9,327.18万元。2015年上半年,北部湾股交所实现营业收入1,344.22万元,净利润-159.15万元。因上年度同期北部湾股交所正处于实施增资扩股和筹建阶段,相关财务数据不具有可比性。

  截至2015年6月30日,北部湾股交所累计服务企业212家;引入会员机构93家;备案发行私募债合计融资金额2.12亿元;办理企业股权转让合计交易金额1.37亿元;办理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计金额0.84亿元;投资者开户529户。

  (二) 重要事项

  1. 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无因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无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 公司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3. 公司单项业务资格变化情况

  (1)2015年1月1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中国结算函字[2015]32号文,批准公司期权结算业务资格。

  (2)2015年1月22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以证保函[2015]39号文,核准公司开展客户资金消费支付服务。

  (3)2015年1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上证函[2015]137号文,批准公司成为其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并开通股票期权经纪业务交易权限。

  (4)2015年3月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中证协函[2015]115号文,批准公司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

  4.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

  (1)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

  201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的相关议案。2015年4月1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5]52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年5月12日,公司完成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为4.78%。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2015年5月29日,本次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为“15 国海债”,上市代码为“112244”。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的情况

  2015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60亿元的议案。

  2015年2月13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2015年次级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募集资金总额40亿元,次级债券全称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5国海01”,债券代码为“118917”,票面利率为5.90%,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5年4月30日起,本期次级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2015年4月22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2015年次级债券(第二期)的发行工作,募集资金总额20亿元,次级债券全称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次级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15国海02”,债券代码为“118923”,票面利率为5.88%,期限为2年。2015年7月22日起,本期次级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 公司其他再融资工作进展情况

  201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50亿元的相关议案。

  201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由24个月调整为12个月。

  2015年5月2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5年6月12日,公司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6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3,709,856股新股。

  201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6年6 月26日。

  2015年7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2,310,361,315股增加至2,810,361,315股。本次发行价格为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6,899,676.4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873,100,323.60元。2015年7月24日,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6月27日、2014年11月13日、2015年5月30日、2015年6月20日、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24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6.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公司2015年分类评价结果为A类A级。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情况。

  (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三)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广西亿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期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此外,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为国海金贝壳新三板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四)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春梅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5-8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导致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4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在2015年9月9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六)会议地点: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15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附件。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委托法人股东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等)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15年9月8日至2015年9月13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17:00 (休息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39038 0771-5532512

  传 真:0771-5530903

  联 系 人:刘峻、马雨飞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50;

  (二)投票简称:国海投票;

  (三)投票时间:2015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四)在投票当日,“国海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五)投票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可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业务指南》的步骤,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四、网络投票结果查询

  投资者可于股东大会后次一交易日在证券营业部查询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结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均可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投票记录。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的股东,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具有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亲笔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 股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 :2015-8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刘剑锋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报告摘要于2015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中期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中期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五、《关于新设9家非现场交易证券营业部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广西南宁市仙葫区、南宁市教育路、桂林市恭城县、深圳市南山区、江苏无锡市、江苏苏州市、浙江台州市、山东泰安市和山西介休市各设立1家非现场交易营业部,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新设上述9家证券营业部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下半年投资及相关费用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310,361,315元变更至2,810,361,315元;

  (二)同意公司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1.原章程第三条 2011年6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施行重大资产重组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总股本扩至716,780,629元人民币,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450300000034837。2012年6月6日,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公司的总股本扩至1,791,951,572元人民币。2013年11月,公司配股方案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扩至2,310,361,315元人民币。

  修改为:第三条 2011年6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桂林集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施行重大资产重组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总股本扩至716,780,629元人民币,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码为:450300000034837。2012年6月6日,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公司的总股本扩至1,791,951,572元人民币。2013年11月,公司配股方案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扩至2,310,361,315元人民币。2015年7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扩至2,810,361,315元人民币。

  2.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10,361,315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10,361,315元。

  3.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的总股本为2,310,361,315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的总股本为2,810,361,315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三)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此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制度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九、《关于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的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下午14:30,地点为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1楼会议室;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审议如下提案: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32版)
   第A002版:聚焦“黑色星期一”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发掘锂电池产业链投资机会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第B285版:信息披露
   第B286版:信息披露
   第B287版:信息披露
   第B288版:信息披露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