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8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代码:150282)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8月24日,本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0.250元,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金融地B份额近期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金融地A份额、金融地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之金融地A份额(代码:150281)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地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地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地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地产基金份额的情况,因此,金融地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三、本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代码:150282)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地B份额将恢复到初始2倍杠杆水平。

  四、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金融地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场内的金融地产基金份额、金融地A份额、金融地B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金融地产基金份额、金融地A份额、金融地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金融地A份额与金融地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金融地产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浦发

  银行为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

  以及开通基金定投及转换业务

  并参与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8月26日起,浦发银行将代理长盛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为502053)的销售业务。

  二、自2015年8月26日起,投资者可在浦发银行的各指定网点进行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

  三、开通定投业务

  1、自2015年8月26日起开通浦发银行对于本基金的定投业务;

  2、定投业务细则详见浦发银行的有关定投业务实施细则;@ 3、投资者可到浦发银行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金额级差。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最低数额限制。

  四、开通转换业务

  (一)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为本公司管理的,且属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份额的一种业务模式。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39)

  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00)

  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前端基金代码:510081)

  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基金代码:510080)

  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2040)

  长盛中证申万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2013)

  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

  (2)前端收费模式下,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等于或小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为零。以外扣法计费。

  (3)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其中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定费率执行。

  4、基金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转换金额、份额及费用计算过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 =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第二步:计算转换金额

  转换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补差费

  补差费用: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转换金额×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080001),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080012),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6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013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5%,申购补差费率为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760=1076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760×0.5%=53.80元

  转换金额=10760-53.8=10706.2元

  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0

  前端收费基金补差费=10706.20×0/(1+0)=0元

  转入金额=10706.2-0=10706.2元

  转入份额=10706.2/1.0135=10563.59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一年内决定转换为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0706.2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135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10563.59份。(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即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转出和转入基金。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进行。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只能转换到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3、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换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换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当转换业务涉及基金发生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赎回业务的情形时,基金转换业务也随之相应停止。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提交申请。转换出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理。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金额和份额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确定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补差费率时,如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且转出基金费率为固定费率的,直接以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作为补差费率。

  7、基金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自交易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持有期。转换入基金份额赎回或再次转换转出时,按新持有期所适用的费率档次计算相关费用。

  8、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9、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T日(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转换申请的工作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换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换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基金转换份额T+2日起可查询及交易。

  五、费率优惠活动

  (一)、优惠活动时间

  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12月31日(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凡通过我行网上银行渠道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8折优惠;凡通过我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给予申购费率8折优惠:

  1、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实行上述折扣率优惠;如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计算申购手续费,并据此重新计算折扣率;如发生基金申购比例配售,则该笔申购委托适用最终确认金额所对应的基础申购费率及原申请金额所确定的实际折扣率。

  2、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照原费率执行。

  3、原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原费率执行。

  (三)重要提示:

  1、本活动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各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1)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2)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3)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率;(4)基金转换所涉及的申购费率。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拟购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浦发银行。

  六、投资者可通过浦发银行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热线或网站咨询:

  1、浦发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公司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暂停

  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8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长盛同瑞份额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份额同瑞A份额与同瑞B份额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长盛同瑞份额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关于调整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折算基准日

  证券简称的公告

  2015年8月24日(R-1日),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同辉100B;证券编码:150109)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42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下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以2015年8月25日(R日)作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为加强下阀值折算基准日交易风险提示,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折算基准日2015年8月25日(R日)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前将冠以“*”标识,即证券简称由“同辉100B”调整为“*同辉B”,证券编码保持不变。

  本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者警惕基金风险,切勿盲目投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关于调整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折算基准日

  证券简称的公告

  2015年8月24日(R-1日),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同瑞B;证券编码:150065)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193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下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以2015年8月25日(R日)作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为加强下阀值折算基准日交易风险提示,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折算基准日2015年8月25日(R日)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前将冠以“*”标识,即证券简称由“同瑞B”调整为“*同瑞B”,证券编码保持不变。

  本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者警惕基金风险,切勿盲目投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关于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二十二、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的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同辉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下同)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8月24日(R-1日),同辉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42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8月25日(R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8月25日(R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长盛同辉份额(代码:160809)、同辉100A份额(代码:150108)和同辉100B份额(代码:150109)。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同辉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时,本基金将分别对同辉基金份额、同辉100A份额和同辉100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同辉100A份额和同辉100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同辉基金份额的净值以及同辉100A份额和同辉100B份额的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当同辉100B份额的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时,同辉基金份额、同辉100A份额和同辉100B份额将按照以下公式进行不定期折算。

  1、同辉100B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份额折算前同辉100B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同辉100B份额的资产相等。

  ■

  2、同辉100A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1)份额折算前后同辉100A份额与同辉100B份额始终保持1:1配比;

  (2)份额折算前同辉100A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同辉100A份额与新增场内同辉基金份额;

  (3)份额折算前同辉100A份额的资产等于份额折算后同辉100A份额的资产与其新增场内同辉基金份额的资产之和。

  ■

  3、同辉基金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份额折算前同辉基金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同辉基金份额的资产(不含同辉100A份额折算后新增的同辉基金份额的资产)相等。

  ■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同辉基金份额的份额数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同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同辉基金份额的份额数+ 同辉100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同辉基金份额的份额数

  场内的同辉基金份额、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外的同辉基金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四、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同辉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同辉100A份额与同辉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同辉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同辉100A份额和同辉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则各持有同辉基金份额、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10,000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8月25日)(R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同辉100A份额和同辉100B份额将于该日上午9:30-10:30停牌1小时,并于上午10:30之后复牌;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8月26日)(R+1日),本基金将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在该日停牌一天;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将完成份额登记确认及份额折算。

  3、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8月27日)(R+2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同辉100A份额和同辉100B份额于该日上午9:30-10:30停牌1小时,并于上午10:30之后复牌;自该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8月27日(R+2日)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8月26日(R+1日)的其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2015年8月27日(R+2日)当日,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重要提示

  1、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本基金之同辉100A份额(代码:150108)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同辉100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同辉100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同辉100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同辉基金份额的情况,因此,同辉10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3、本基金之同辉100B份额(代码:150109)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同辉100B份额将恢复到初始2倍杠杆水平,同辉100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日(2015年8月25日)当天买入,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同辉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场内的同辉基金份额、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同辉基金份额、同辉100A份额、同辉100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原同辉100A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长盛同辉基金份额分拆为同辉100A份额和同辉100B份额,也可申请赎回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长盛同辉基金份额。

  7、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同辉100A份额与同辉100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同辉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8、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9、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关于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之

  同辉100B份额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二十二、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的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同辉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下同)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8月24日,同辉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42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8月25日(R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截至2015年8月24日,同辉100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356元,相对于当日0.242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47.11%。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同辉100B份额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同辉100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日(2015年8月25日)当天追高买入,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8月25日

  

  关于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二十一、基金份额的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同瑞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下同)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8月24日(R-1日),同瑞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193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8月25日(R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折算的基准日为2015年8月25日(R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长盛同瑞份额(代码:160808)、同瑞A份额(代码:150064)和同瑞B份额(代码:150065)。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同瑞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时,本基金将分别对同瑞基金份额、同瑞A份额和同瑞B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同瑞A份额和同瑞B份额的比例为4:6,份额折算后同瑞基金份额的净值以及同瑞A份额和同瑞B份额的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

  当同瑞B份额的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时,同瑞基金份额、同瑞A份额和同瑞B份额将按照以下公式进行不定期折算。

  1、同瑞B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份额折算前同瑞B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同瑞B份额的资产相等。

  ■

  2、同瑞A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1)份额折算前后同瑞A份额与同瑞B份额始终保持4:6配比;

  (2)份额折算前同瑞A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同瑞A份额与新增场内同瑞基金份额;

  (3)份额折算前同瑞A份额的资产等于份额折算后同瑞A份额的资产与其新增场内同瑞基金份额的资产之和。

  ■

  3、同瑞基金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份额折算前同瑞基金份额的资产与份额折算后同瑞基金份额的资产(不含同瑞A份额折算后新增的同瑞基金份额的资产)相等。

  ■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同瑞基金份额的份额数

  = 不定期份额折算前同瑞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不定期份额折算后的同瑞基金份额的份额数+ 同瑞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同瑞基金份额的份额数

  场内的同瑞基金份额、同瑞A份额、同瑞B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场外的同瑞基金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四、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同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同瑞A份额与同瑞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同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同瑞A份额和同瑞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元,则各持有同瑞基金份额、同瑞A份额、同瑞B份额10,000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5年8月25日)(R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同瑞A份额和同瑞B份额将于该日上午9:30-10:30停牌1小时,并于上午10:30之后复牌;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5年8月26日)(R+1日),本基金将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同瑞A份额、同瑞B份额在该日停牌一天;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将完成份额登记确认及份额折算。

  3、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5年8月27日)(R+2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同瑞A份额和同瑞B份额于该日上午9:30-10:30停牌1小时,并于上午10:30之后复牌;自该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年8月27日(R+2日)同瑞A份额、同瑞B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8月26日(R+1日)的其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2015年8月27日(R+2日)当日,同瑞A份额、同瑞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重要提示

  1、同瑞A份额、同瑞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本基金之同瑞A份额(代码:150064)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同瑞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同瑞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同瑞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长盛同瑞份额的情况,因此,同瑞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3、本基金之同瑞B份额(代码:150065)表现为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高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同瑞B份额将恢复到初始1.667倍杠杆水平,同瑞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日(2015年8月25日)当天买入,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同瑞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场内的同瑞基金份额、同瑞A份额、同瑞B份额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同瑞基金份额、同瑞A份额、同瑞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原同瑞A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长盛同瑞份额分拆为同瑞A份额和同瑞B份额,也可申请赎回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长盛同瑞份额。

  7、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同瑞A份额与同瑞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长盛同瑞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8、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咨询。

  9、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关于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同瑞B份额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二十一、基金份额的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长盛同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同瑞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以下(含0.250元,下同)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5年8月24日,同瑞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193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5年8月25日(R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截至2015年8月24日,同瑞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330元,相对于当日0.193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70.98%。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同瑞B份额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同瑞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大幅降低。投资者如果在折算基准日(2015年8月25日)当天追高买入,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8月25日

  

  关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

  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金融地B份额(场内简称:金融地B,基金代码:150282)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大幅波动,2015年8月21日,金融地B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594元,相对于当日0.469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26.65%。截止2015年8月24日,金融地B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535元,明显高于金融地B份额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 金融地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金融地B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金融地B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基金代码:160814)净值和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金融地A份额(基金代码:150281)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金融地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金融地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 金融地B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 截至2015年8月24日收盘,金融地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金融地B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8月25日

  

  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

  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8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长盛同辉份额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下属分级份额同辉100A份额与同辉100B份额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长盛同辉份额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情况进行说明,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话费)。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32版)
   第A002版:聚焦“黑色星期一”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发掘锂电池产业链投资机会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数 据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第B285版:信息披露
   第B286版:信息披露
   第B287版:信息披露
   第B288版:信息披露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