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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在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同时,行业中渠道战、价格战、产品战、品牌战不断加剧,行业并购浪潮风起云涌。作为公司战略发展和产业布局的关键时期,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受到企业用工成本、制造成本上升、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惠州新设工厂产能和生产效率还未完全体现以及公司新投资的子公司盈利尚未完全体现等因素的影响,致使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出现大幅下降。报告期内,公司2015年1-6月公司销售接单与上年同期比较来看,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降,201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25,442,182.7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28,874.7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39.07%。 报告期内,为了应对宏观环境的变化和外部市场的激烈竞争态势,公司在现有电源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FPC和光伏发电业务,增加公司主营业务种类,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对新产品的开发力度,进一步推进产品型号、相关器件材料的标准化,通过成本控制,不断增强公司竞争优势;2015年4月,公司完成收购湖南省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方正达在FPC细分行业LED节能照明应用领域份额领先,本次收购将对公司的资产质量、业务规模及持续盈利能力实现较大幅度提升;2015年5月,公司披露拟非公开发行股票10,500万股,募集资金85,680万元,投资用于光伏发电项目,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未来公司将持续巩固主营业务,并积极探索新的业务领域,坚持品质创新,扩大市场占有率,持续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增湖南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南瑞新能源有限公司、萍乡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滕州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详见《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顾永德(签章)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93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2次定期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2次定期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永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方吉槟先生为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94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2次定期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2次定期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受到企业用工成本、制造成本上升、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以及公司新投资的子公司盈利尚未完全体现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增长不如预期。在上述情况下,继续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目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经激励对象与公司管理层充分协商沟通,并综合考虑员工的出资成本负担,除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均已签署《放弃认购函》,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95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2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4年11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10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随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4年12月19日,公司获悉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5年1月12日,公司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15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1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2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同日,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2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拟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原因说明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受到企业用工成本、制造成本上升、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以及公司新投资的子公司盈利尚未完全体现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增长不如预期。在上述情况下,继续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目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经激励对象与公司管理层充分协商沟通,并综合考虑员工的出资成本负担,除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均已签署《放弃认购函》,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因此公司拟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理由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程序,公司有权提前终止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后即失去法律效力,应终止执行。 三、终止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未授予实施完成,除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均已签署《放弃认购函》,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因此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公司的财务情况产生影响。 四、后续措施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自本公告日后的六个月内,公司不再重新提出股权激励计划,并在此期间通过优化绩效考核体系等方式调动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继续研究推出其他有效的激励方式的可能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终止原因客观、真实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受到企业用工成本、制造成本上升、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以及公司新投资的子公司盈利尚未完全体现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增长不如预期。在上述情况下,继续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目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经激励对象与公司管理层充分协商沟通,并综合考虑员工的出资成本负担,除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均已签署《放弃认购函》,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 2、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根据公司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在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决议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此,董事会在权限范围内审议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时,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董事方吉槟先生为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正当有效。 3、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不会影响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对公司的勤勉尽职义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对该议案的核查意见如下: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受到企业用工成本、制造成本上升、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增加以及公司新投资的子公司盈利尚未完全体现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增长不如预期。在上述情况下,继续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目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经激励对象与公司管理层充分协商沟通,并综合考虑员工的出资成本负担,除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均已签署《放弃认购函》,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七、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1、茂硕电源董事会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茂硕电源终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茂硕电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5-096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2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完成情况,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分期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8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428万股。公司本次共发行2,428万股,其中网下配售485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1,943万股,发行价格为18.50元/股,共募集44,918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登记费、上市初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3,499.4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418.55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深鹏所验字[2012]第005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第一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号文件《关于核准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方笑求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方笑求发行935万股股份、向蓝顺明发行935万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23.33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向方笑求发行935万股股份、向蓝顺明发行935万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已完成,截止2015年3月4日止,湖南方正达股权的55%已由方笑球、蓝顺明持有变更为茂硕电源持有,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870万元,本次股本变更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3月5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4806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623.33万股,由自然人宗佩民、曹国熊各认购311.66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价格人民币8.64元,总价值人民币5,385.5712万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438万元,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947.5712万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3月18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 4806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44,975,712.00元(扣除支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费450万元)已于2015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华夏银行深圳高新支行的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在项目实施期间将会阶段性出现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主要以银行为发行主体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2、购买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分期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期限 购买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5、公司本次运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9%。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分期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4年8月18日,惠州茂硕与平安银行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合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500万元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7%,收益起始日为2014年8月19日,最后到期日为2014年9月19日。截至2014年9月19日,以上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兑付到账,实际收益为379,219.18元,符合预期收益。 2、2014年9月22日,惠州茂硕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7%,该产品于2014年10月23日到期,公司已于2014年10月24日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本次理财实际收益为69,534.25元,符合预期收益。 3、2014年9月22日,惠州茂硕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购买平安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8%,该产品于2014年12月22日到期,公司已于2014年12月23日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本次理财实际收益为710,136.99元,符合预期收益。 4、2014年12月24日,惠州茂硕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预期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本金金额×2.50%×产品存续天数/365)+浮动收益(本金金额×[0至2.60%]×产品存续天数/365),该产品于2015年1月30日到期,公司已于2015年1月30日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本次理财实际收益为59,605.48元,符合预期收益。 5、2014年12月24日,惠州茂硕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预期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本金金额×2.70%×产品存续天数/365)+浮动收益(本金金额×[0至2.65%]×产品存续天数/365),该产品2015年3月26日到期,公司已于2015年3月26日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本次理财实际收益为389,424.66元,符合预期收益。 6、2015年4月23日,惠州茂硕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预期产品收益4.8%,该产品2015年7月22日到期,公司已于2015年7月22日收回本金及投资收益,本次理财实际收益为355,069.97元,符合预期收益。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茂硕电源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茂硕电源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鉴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茂硕电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表示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5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 8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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