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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美国“双反”的影响,整个轮胎市场业态发生巨大变化,行业开工率严重不足、利润大幅下滑。面对行业背景的严峻挑战,公司加快了产品和市场的转型升级。产品升级方面,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实施绿色轮胎智能化生产示范基地项目(一期)的建设实践工业4.0;市场转型方面,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积极布局和实施“星猴战略”,实践服务4.0。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淘汰落后产品和落后产能,并对部分拟搬迁的设备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受此影响,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同比降低31.26%,但由于产品和市场的转型升级,公司毛利水平同比有了明显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878.04万元,同比减少31.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4.45万元,同比增长2.14%。 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品牌、管理、市场、创新、技术、文化等方面的优势,抓住行业转折的机遇,积极参与行业整合并推动行业的转型,加快实施工业4.0和服务4.0。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情况说明,详情请参阅《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章节。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5-035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哈萨克斯坦投资建设轮胎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以设备作价出资约3025万美元与哈萨克斯坦TOO《КазИндустриСервис》成立合资公司建设轮胎生产基地项目,双星轮胎将拥有合资公司27.5%股权。授权董事高升日先生签署相关投资协议、文件资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5-036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会监事7名,实际参会监事7名。全体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5-038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7号文《关于核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0月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149,750,415股,每股发行价格6.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9,999,994.15元,扣除发行费用18,799,750.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200,243.73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48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346,535,003.00元(含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1,134,760.14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400,000,000.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35,800,000.8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无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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