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泛华普益”)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泛华普益自2015年8月26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截至该日已成立的除ETF基金、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财富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B类基金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泛华普益的网上交易系统(www.pyfund.cn)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等业务,同时参与泛华普益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截至2015年8月26日已成立的除ETF基金、工银瑞信薪金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现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财富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B类基金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 二、转换业务提示 1、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旗下的 LOF 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传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短期理财基金(工银瑞信 7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14 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60 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开通转换业务; 2、工银增强收益债券A、B类之间、工银信用添利债券A、B类之间、工银双利债券A、B类之间、工银添颐债券A、B类之间、工银信用纯债A、B类之间、工银产业债A、B类之间、工银信用纯债一年定开债券A、B类之间、工银信用纯债两年定开债券A、B类之间、工银添福债券A、B类之间、工银纯债A、B类之间、工银绝对收益混合发起A、B类之间、工银保本3号混合A、B类之间暂未开通转换业务。 3、投资者办理转换业务的规则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定投业务提示 1、投资者通过泛华普益的网上交易系统 (www.pyfund.cn)办理基金定投业务,应遵循泛华普益的具体规定。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费率优惠活动 在开展费率优惠期间,投资者通过泛华普益的网上交易系统(www.pyfund.cn)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转换本公司基金的(只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其申购费率4折起,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其申购费率按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规定的费率执行。费率优惠详细规则以泛华普益的相关公告为准。 五、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泛华普益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按照泛华普益的规定执行。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588-588 泛华普益官网: www.pyfund.cn???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 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我司决定自2015年8月24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中海发展”(股票代码:600026)、“中央商场”(股票代码:600280)、“宁波海运”(股票代码:600798)、“美盈森”(股票代码:002303)、“新希望”(股票代码:000876)、“五粮液”(股票代码:000858)、“蓝色光标”(股票代码:300058)、“浙报传媒”(股票代码:600633)、“中国远洋”(股票代码:601919)、“江特电机”(股票代码:002176)、“亿晶光电”(股票代码:600537)、“中国中冶”(股票代码:601618)按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免长途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