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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要求确定和计算。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因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原因发生变化且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的,应当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本行派发红股导致股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本行已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情况。 3、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因送红股发生变化,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送股后总股数计算。 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涉及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因送红股发生变化,每股净资产按送股后总股数计算。 2.2 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3 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资本利润率=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3、正常、关注、次级、可疑贷款迁徙率数据为本行口径数据。 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市场许准予字[2008]第29号和银监会出具的银监复[2008]253 号文,本行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发放的贷款不纳入存贷款比例指标;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2008 年非现场监管报表指标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08 年开始,计算存贷比时贷款包含贴现数。 5、其它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依照监管口径计算。 2.4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1、以上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2、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公司在官方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资本构成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等附表信息。 2.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综述 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北京银行积极抢抓战略机遇、加速转型升级,坚持创新驱动、严守风险底线,实现规模、效益、质量和结构的均衡协调发展。 1.经营业绩稳健增长。上半年,北京银行坚持稳健经营、创新发展,经营业绩再获新的提升。截至2015年6月末,北京银行总资产达到1.6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6.55%,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势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01亿元,同比增长13.62%;年化资产利润率1.28%、年化资本利润率20.16%,盈利能力持续提升。资本充足率11.51%,成本收入比19.79%,各项指标均保持上市银行领先水平。特别是上半年实现人均创利93万元,继续蝉联“人均最赚钱银行”。 2.资产质量保持优良。在经济增速放缓、外部风险隐患不断积聚的形势下,银行业资产质量压力持续加大。面对严峻的外部形势,北京银行坚持审慎经营、牢筑风险防线,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对各类风险的全流程嵌入式管理和全方位网状化覆盖;进一步强调“零容忍”风险文化,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大力推进不良“双控”工作,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风险控制的核心优势得到持续加强。针对产能过剩、融资平台和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本行持续加大风险监测预警力度,提升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和结构性风险。截至6月末,本行不良贷款率为0.92%,环比一季度下降1BP,处于上市银行较好水平。同时,本行继续保持稳健的拨备政策,拨备覆盖率307%,拨贷比2.83%,继续保持高位,风险抵御能力持续增强。 3. 业务结构持续优化。面对利率市场化进程提速,北京银行在战略层面大力推进业务转型升级,非息收入占比持续提升,业务结构继续向小微和零售倾斜。创新理财、投行、现金管理等业务,助推中间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上半年本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0亿元,同比增长28%,占比提升至18.5%,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加快产品创新、优化审批流程,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切实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截至6月末,本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2216亿元,较年初增长12%,达到“三个不低于”监管标准。强化高端客户特色化服务和大众客户批量化营销,打造“线下线上”立体化零售渠道,零售客户突破1300万户。截至6月末,个贷余额达1721亿元,占全部贷款比例提升至23%,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 4.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北京银行紧跟改革创新的时代主旋律,主动拥抱“互联网+”时代,创新推出了中国首家直销银行、首家智能“轻”网点、首家智能银行,率先与小米公司、360公司和腾讯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打造金融与互联网融合新优势。引资十周年之际,在荷兰首相见证下北京银行与ING集团续签战略合作协议,全面深化在直销银行领域的战略合作;牵手360公司构建国内领先的网络安全体系,持续完善三大产品体系,直销银行客户数突破15万人,且绝大部分为新增客户,竞争优势初步彰显。秉承“将客户体验做到最佳”理念,继续深化与小米公司在移动支付、便捷信贷、产品定制和渠道拓展等方面的合作;与腾讯公司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打造“互联网+京医通”智慧医疗新模式; 与芝麻信用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开启了商业银行应用互联网征信的先河。 5.特色金融优势彰显。上半年,北京银行坚持差异化、特色化、专业化发展道路,不断丰富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持续打造“科技金融”、“文化金融”、“绿色金融”等特色品牌。创新设立中国银行业第一家“创客中心”,打造创业、创新企业成长平台,积极探索股权投资和信贷投入的联动新模式,全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截至6月末,本行科技金融贷款余额达到698亿元,较年初增长60亿元,增幅9%。通过设立专营机构、创新设计产品、组建创新实验室、制定文创企业评级标准等举措,加大对影视制作、新闻出版、设计服务、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支持力度。截至6月末,本行文化金融贷款余额258亿元,较年初增长38亿元,增幅达到17%。倡导绿色信贷,持续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截至6月末,本行绿色金融贷款余额222亿元,较年初增加39亿元,增幅19%。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信贷政策执行效果评估中,本行荣获高新技术、文化创意、节能减排等三个单项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一等奖。 6.重点工作取得突破。北京银行积极抢抓 “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机遇,与天津市政府签署千亿元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大力推动石家庄分行、保定分行业务发展,基本完成蠡县农信社改制重组工作,不断打造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亮点。积极推进管理架构和管理机制的变革,创新设立两个专营机构--资金运营中心和信用卡中心,推动业务专业化,涵养业务竞争力。与ING集团续签战略合作协议,开启中外资本合作的新十年。成功发行180亿元二级资本债,有效提升资本实力,为业务拓展和改革创新提供资本支持。 7、品牌形象大幅提升。随着业务发展,北京银行金融品牌影响力不断攀升。在英国《银行家》杂志最新公布的全球1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北京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第87位,较去年提升12位,连续两年跻身全球百强银行;在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上,北京银行品牌价值超过260亿元,在中国银行业排名第7位。 3.2 主营业务分析 (一)主要利润表项目 上半年,本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27.48亿元,同比增长12%;实现净利润100.62亿元,同比增长14%,盈利能力持续提升。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二)利润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三)营业收入 1、报告期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上半年,本公司共实现业务收入436.0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84亿元,增幅9.78%。从收入结构来看,本公司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具体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报告期营业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从地区分布来看,本公司营业收入仍主要来源于北京地区,同时西安、深圳、上海、天津、南京等外埠分行的贡献度进一步增加。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四)利息净收入 上半年,本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168.8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幅16%;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78%,是本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利息净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生息资产规模增长和结构改善所致。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息净收入构成及增长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五)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9.86亿元,同比增加8.70亿元,增幅28%;占营业收入的比重18.52%,较去年同期提升1.42个百分点,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六)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加强成本控制,业务及管理费支出42.59亿元,同比增幅18%;成本收入比19.79%,继续保持较低水平。下表为本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3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一)概览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16242.28亿元,较年初增幅7%。负债总额15207.25亿元,较年初增幅6%。股东权益1035.03亿元,较年初增幅8%。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金融投资不含衍生金融工具 (二)资产负债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三)主要资产项目 1、贷款 本公司致力于服务实体经济,不断为企业提供持续的信贷支持。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贷款总额7369.92亿元,较年初增幅9%;其中公司贷款余额5537.23亿元,增幅8%;个人贷款余额1721.34亿元,增幅12%,占全部贷款比重提升至23%。详细贷款情况如下: (1)报告期末,合并贷款行业分布情况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报告期末,合并贷款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1364.95亿元,较年初增幅2.5%。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1068.31亿元,较年初减少2.6%。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4、持有至到期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1243.84亿元,较年初增幅3.5%。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四)主要负债项目 1、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存款余额9813.37亿元,较年初增幅6.3%。其中,储蓄存款1898.14亿元,增幅2.5%,占全部存款的比重达到19%,存款结构进一步优化。详细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上半年,本公司加强同业负债管理,着力吸收低成本负债,控制高成本负债规模,提升同业业务发展质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3016.04亿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6月17日农安北银引入新投资者,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000万元。本行的持股比例从51%稀释至25.5%,对农安北银不再拥有控制权。因此,本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 4.4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闫冰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3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五年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4名,实际到会董事10名(罗克思董事委托魏德勇董事、张杰董事委托任志强董事、张征宇董事委托李健独立董事、叶迈克董事委托李晓慧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闫冰竹董事长主持。强新监事长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机构综合授信额度16亿元(名义本金),业务品种为同业借款,额度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叶迈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45.7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30亿元,企业授信额度15.7亿元,额度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3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8月25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融租赁”)同业机构综合授信额度16亿元(名义本金),业务品种为同业借款,额度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苏金融租赁董事叶迈克为本行董事,江苏金融租赁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江苏金融租赁授信16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报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并提交董事会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江苏金融租赁成立于1985年6月,1988年取得《金融许可证》,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江苏金融租赁的实际控股股东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江苏金融租赁以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为特点,客户涵盖船舶、航空、医疗、印刷、工程机械、工业制造、教育、传媒等行业,服务范围遍及20多个省市自治区。 2014年末,江苏金融租赁资产总额为266.48亿元,净资产40.28亿元,资本充足率为15.20%,不良资产率为0.61%;2014年净利润6.06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江苏金融租赁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江苏金融租赁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修订)》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3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8月25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东投资”)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45.7亿元,其中债券包销额度30亿元,企业授信额度15.7亿元,额度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联东投资董事长刘振东为本行监事,联东投资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授予联东投资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45.7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后,应报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并提交董事会最终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联东投资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金6.2亿元,是一家集产业园运营、建筑模板钢结构研发、制造、租售业务于一体的集团企业。公司产业园运营分布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无锡、广州、烟台、济南等城市,全国布局已颇具规模,奠定了行业的领先地位。 2014年末,联东投资资产总额为103.99亿元,净资产47.2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4.5%;2014年主营收入49.05亿元,利润总额8.89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联东投资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联东投资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北京银行与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修订)》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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