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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在董事会领导下,公司紧紧围绕“抓发展、增效益、严治企”的中心任务,坚持“优化存量、优质增量、提升管理、增强盈利”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报告期,完成发电量47.35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1.09%;完成供热量1,046.93万吉焦,比上年同期增长2.41%;实现营业收入21.0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99%;实现利润总额1.0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8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1.02%。做了以下重点工作: (1)巩固安全生产稳定局面 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完善风险分析数据库,开展全员安全风险辨识,全面实施“三确认 一落实一考核”;深入推进检修标准化管理,完善设备状态评价体系,优化检修及技术改造策略,强化问题整改、过程指导和经验反馈,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着力提升经营能力 加强市场营销工作,坚持以电量为生命线,全力争取电量计划;强化燃料管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 科学制订采购策略,优化煤源结构,有效平抑区域煤炭价格;严格管控生产成本,细化分解年度预算,千方百计增收节支。 (3)加快推进项目发展 以“走出去”为重点,坚持自主开发和合作收购并举的原则,加快推进新能源区域化发展布局;加强工 程建设管理,整合公司内部优势资源,依托检修公司专业管理平台,优化新能源工程建设管理。 (4)积极开展资本运作 全力推进定向增发工作,拓展融资渠道;加强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 (5)继续深化改革提升管理 全面做好管控一体化后续工作,结合人员结构和组织机构变化情况,对所管单位管理、劳动定员进行重新核定;依据“投资盈利化、人员属地化、管控一体化”的原则,加强对新能源公司的管控;优化干部选拔任用体系,严格干部考核、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机制,从严管理各级干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情况 单位: 元 ■ (2)新设企业情况 2014年10月3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新设青海化隆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5年3月12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设辉县市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5年5月2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设江西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5年8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2015年8月12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5年8月30日至2015年8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30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3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00 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投资建设云南省曲靖市五台山风电场136MW发电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安徽宿松九成100兆瓦风电项目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10:30—11: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代码:360875 2、投票简称: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输入证券代码“360875”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④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5、投票举例 以股东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为例,其申报情况如下: ■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5年8月3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服务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让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3、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更改投票结果。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通过会员查询其投票结果。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您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功能前提前申请。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石岚 华子玉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81150932 传 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jdgf875@cpijl.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2、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0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上海市 23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为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在上海市投资建设23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上海23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取得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关于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购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上海市,项目规划建设2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期实际建设容量23.08MW。项目设计年平均利用小时数951小时,建成后预计年平均发电量为2195万千瓦时。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该项目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数据如下: 项目静态投资20174万元 ,单位千瓦静态投资8741元/千瓦。项目动态总投资20405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8841元/千瓦。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按项目单位千瓦动态投资8841元/千瓦,项目运营期25年,平均上网电价1.023元/千瓦时,年均利用小时数951小时,年均发电量2195万千瓦时测算: 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0%(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19.03%(税后),投资回收期8.3年(税后),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建设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国家允许分布式光伏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两种模式,上网模式灵活,上海市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好,电价较高。从财务评价的结果来看,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和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较好,具有较好盈利水平。 2、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主要风险:项目所在企业厂房屋顶的安全风险 应对措施:在进场施工前,组织第三方设计院对厂房屋顶进行受力分析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在满足建设光伏电站的要求前提下,再组织施工,确保厂房屋顶安全。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电力设计院编制的《上海23MW分布式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其他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1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河南省三门峡 70兆瓦风电项目的投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为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在河南省三门峡投资建设70MW风力发电项目。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河南三门峡柴家沟70兆瓦风电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取得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关于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购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汤河镇柴家沟村,项目规划总容量70MW,本期实际建设容量70MW。拟建设安装单机容量2MW风力发电机35台,风电机组轮毂高度为85米。项目设计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078小时,建成后预计年平均发电量为14364万千瓦时。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该项目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数据如下: 本项目工程静态投资58425.55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8346.51元/千瓦;项目动态总投资59827.84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8546.83元/千瓦。 ■ 本项目生产运营期为20年,按单位千瓦动态投资8546.83元/千瓦,电价0.61元/千瓦时,项目设计年利用小时数2078小时测算,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02%(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16.22%,税后投资回收期10.5年(税后)。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建设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该项目是公司在河南省投资建设的系列风电项目之一,有利推进公司电源结构调整,符合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对于实现在河南新能源项目规模化发展,加快公司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打造华东新能源基地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和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较好,具有一定盈利能力。 2、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主要风险:项目所在地风资源及发电量风险。 应对措施:需要进一步核实该项目区域风资源情况,优化风机选型及风机布局、确保实际利用小时不低于设计值。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三门峡柴家沟70 MW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二五”第五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134号) 五、其他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2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河南辉县 50兆瓦地面并网光伏电项目的投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为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在河南省辉县市投资建设50MW地面并网光伏发电项目。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河南辉县50MW地面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取得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关于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购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河南省辉县市,项目规划建设50MW地面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实际建设容量为53.568MW。项目设计年均利用小时1102小时,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为5907万千瓦时。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该项目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数据如下: 项目静态投资44155.31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8242.85元/千瓦,工程动态总投资44630.9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8331.64元/千瓦。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项目运营期25年,按项目单位千瓦动态投资8331.64元/千瓦,上网电价前20年1.0 元/千瓦时、后5年0.3997元/千瓦时,年均利用小时数1102小时等边界条件测算: 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8.51%,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16.16%,投资回收期9.88年(税后),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建设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该项目是公司在河南省投资建设的首个光伏电站项目,符合吉电股份“走出去”发展战略,对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及新能源区域布局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该项目与此前投资建设的辉县南旋风风电项目仅相距20公里,便于集中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周边新能源项目,形成规模化发展。 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和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较好,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2、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主要风险:投资收益对造价变动和电量变动较为敏感。 应对措施: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不超概算;同时进一步核实该项目光资源和利用小时,保证实际利用小时不低于设计值。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新乡50MW地面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与辉县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开发框架协议 五、其他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本次增资概述 1、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新能源公司”) 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对安徽新能源公司注入资本金1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719万元变更为3219万元。 2、本次增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 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明珠大道198号 法定代表人: 孙璞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新能源及可再生呢官员项目开发、投资、建设、检修维护、安装、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培训咨询、碳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安徽合肥分布式光伏二期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年底投产目标的实现;满足公司在华东区域实现生产调度、经营管理的集中管控。 2、本次增资对合并报表当期利润无影响。 六、对外投资存在的主要风险 该增资事项尚需取得当地工商机关的审批,存在审批风险。公司拟在完成工商变更审批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7 关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与江苏润兴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所属分公司白城发电公司(以下简称“白城发电”)拟与江苏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3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镇江新区大港港南路401号 法定代表人:王天宇 注册资金:10000万美元 税务登记号:321100079918622 经营范围: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以白城发电的部分设备为融资租赁标的物,公司和白城发电作为共同承租人与江苏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三方《融资租赁合同》,通过回租方式公司保留资产的使用权。 2、拟开展1年期意向融资额为3亿元的租赁业务,增值税抵扣后综合成本较一年期基准下浮10%即4.359%。 3、租金支付方式: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款。 4、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设备由白城发电按合同约定的租赁设备留购名义1元进行回购。 四、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一是实现公司融资业务多元化,确保资金供应安全;二是享受相应的税收政策,降低融资成本,税后综合融资成本低于市场同类融资产品融资成本。 2、影响 本次交易可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其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8 关于云南丰晟电力有限公司和云南丰晟电力有限公司沾益分公司与招银租赁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建设资金的需求,加快推进云南五台山136MW风电场建设,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云南丰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晟公司”)和云南丰晟电力有限公司沾益分公司(以下简称“沾益公司”)拟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银租赁)开展不超过3亿元融资租赁直租业务。 此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股份制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22楼 法定代表人:连柏林 注册资金:60亿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15672707244 经营范围(主营):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招银租赁与丰晟公司、沾益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招银租赁为实际买方及出资方,租赁设备所有权归招银租赁所有;招银租赁将该租赁设备出租给丰晟公司、沾益公司使用;租赁期满,租赁设备由丰晟公司、沾益公司按合同约定对租赁设备留购。 2、拟开展半年期融资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租赁业务;增值税抵扣后综合融资成本为5.01%。 3、租金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4、租赁期满后,合同约定的租赁设备由丰晟公司、沾益公司按,以留购名义货价金额进行留购。 四、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一是保证了云南五台山136MW风电场建设购置设备的资金来源,由租赁公司出资购买设备租予丰晟公司、沾益公司使用,降低企业一次性集中支付的资金压力,平滑企业现金流;二是有效衔接项目贷款金融机构审批期间的建设资金;三是运用税收政策,税后综合融资成本为5.01%,低于项目贷款基准利率。 2、影响 本次交易可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其利益及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9 关于公司控股公司投资建设 江西省江州48兆瓦风电项目的投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为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的控股公司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拟投资开发建设江西省江州48MW风电项目。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江西江州48兆瓦风电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购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江州镇,项目规划总容量200MW,分三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建设规模48MW。拟建设安装单机容量2MW风力发电机24台,风电机组轮毂高度为85米。项目设计年平均利用小时数2090小时,建成后预计年平均发电量为10033万千瓦时。 2015年5月5日获得九江市能源局核准批复。目前正在开展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年内开工建设,2016年投产发电。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该项目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数据如下: 项目静态投资43115.5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8982.4元/千瓦;项目动态总投资44348.35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9239.24元/千瓦。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本项目生产运营期为20年,按单位千瓦动态投资9239.34元/千瓦,年均上网电量10033万千瓦时,电价0.61元/千瓦时测算: 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7.66%,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3.92%。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1.45年。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项目建设资金由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该项目是公司在江西省投资建设的系列风电项目之一,项目规模48MW,扩大了公司在江西省风电项目市场占有率,形成规模开发效益。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电源结构,提高新能源发电规模占比,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从财务评价的结果来看,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和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较好。 2、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主要风险:项目地处长江岛屿,建设条件和防汛风险。 应对措施: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选型时充分考虑防洪、防潮、防渗等岛屿风电场的特殊要求,在优化设计时更要长远考虑到长江汛期对风电场运营的影响,并严格执行工程施工五大控制要求,努力实现项目运营的实际效益好于设计值。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中水珠江院编制的《江西江州48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九江市能源局《关于核准江州风电场项目的批复》(九能源发展字[2015]25号) 五、其他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8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5年8月24日上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现有董事9名,其中董事沈汝浪先生因公无法出席会议,全权委托董事陈立杰先生代为表决,共有8名董事参加现场表决。 4、会议由董事长陶新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与会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宋新阳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对其在职期间对公司所做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由公司副总经济师赵民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赵民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000股,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待赵民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由董事会聘任其为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审议《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说明》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风险评估说明反映了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是安全的。 (四)审议《关于与江苏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江苏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所属分公司—白城发电公司为共同承租人,以白城发电公司的部分设备做为租赁标的物,与江苏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3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与江苏润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2015-087) (五)审议《关于与招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招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云南丰晟电力有限公司和云南丰晟电力有限公司沾益分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不超过3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云南丰晟电力有限公司和云南丰晟电力有限公司沾益分公司与招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2015-088) (六)审议《关于向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通过现金方式对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入资本金1,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719万元变更为3,21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5-086) (七)审议《关于投资建设江西江州48兆瓦风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江西江州48兆瓦风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公司—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江西江州48MW风电项目。本项目可研静态投资43115.5万元,动态总投资44348.3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项目建设资金由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公司投资建设江西省江州48兆瓦风电项目的投资公告》(2015-089)。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投资建设上海23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上海23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取得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关于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后,投资建设上海市2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可研静态投资20174万元,动态总投资20405万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建设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投资建设上海市23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公告》(2015-090) (九)审议《关于投资建设河南三门峡柴家沟70兆瓦风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河南三门峡柴家沟70兆瓦风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取得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关于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后,投资建设河南三门峡柴家沟70MW风电项目。本项目可研静态投资58425.55万元,动态投资59827.84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建设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河南省三门峡70兆瓦风电项目的投资公告》(2015-091)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投资建设河南辉县50兆瓦地面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河南辉县50兆瓦地面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取得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关于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后,投资建设河南辉县50MW地面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可研静态投资44155.31万元,工程动态投资44630.9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建设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河南辉县50兆瓦地面并网光伏电项目的投资公告》(2015-092)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8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5年8月24日上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三人。监事会主席怀文明因工作关系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监事李羽先生代为表决;监事邱荣生因工作关系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监事牛国君先生代为表决。 4、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说明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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