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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9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会议通知的公告于2015年8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5年8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办公楼7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奋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37,187,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949%。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36,907,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49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8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5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7,187,57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彭素球 倪小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廿五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5-086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25日,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汪南东先生通知,其配偶何丽婵女士于2015年8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36.50万股,成交总金额231.31万元,成交均价6.34元/股。现将本次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董事长汪南东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配偶何丽婵女士。 二、增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汪南东先生及何丽婵女士拟自2015年7月10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现有股份总额的2%(包含7月10日、8月3日、8月24日增持股份及本次增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汪南东先生及何丽婵女士合计已增持公司股票231.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36%,总成交金额1,617.39万元。 三、增持目的 何丽婵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决心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坚定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也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通过增持股份可分享公司股价持续增长的收益。 四、本次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五、本次增持前后增持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何丽婵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09.76万股,持股比例为0.17%。 本次增持,何丽婵女士增持公司股票36.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 本次增持后,何丽婵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46.26万股,持股比例为0.23%。 六、其他说明 (一)汪南东先生及其配偶何丽婵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所增持公司的股份。 (二)本次增持及后续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及后续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三维丝 公告编号: 2015-065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24日,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已于2015年8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15-038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1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15-070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尊敬的广大投资者朋友,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1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请投资者朋友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5-61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2015-55),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预计的业绩变动类型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预计的业绩:同向下降; 更正后: 预计的业绩:亏损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其他内容无变化。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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