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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工程施工方面,截止报告期末,我公司共承建施工标段101个,其中省内65个,省外25个,国外11个,国内分布在黑龙江、陕西、河南、广东、安徽、福建等13个省,1个自治区,国外分布在印度、加纳、纳米比亚、苏丹、埃塞俄比亚、乌干达6个国家,完成工程量:土方471万立方米,上下基层4841 km2/279km,沥青砼面层(三层)1843 km2/84km,水泥砼面层25km2/3km,中小桥69座,砼量38504 m3,特(大)桥3座,砼量128663 m3。所有在建项目在进度、质量、技术、环境管理上均取得了明显成效,路基、路面、桥梁总体质量良好,无违约项目,处于可控状态,未发生质量事故,施工总体质量均达到部颁验收标准,做到合同履约。 在市场开发方面,上半年全公司中标33个项目,42个标段,合同金额35.58亿元。中标项目主要情况:省内中标24个项目、34个标段。省外中标5个项目、5个标段,主要分布在四川、江西、辽宁、福建、及山西,国外中标3个项目、分布在加纳、坦桑尼亚等国家。 1.2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说明 1、预收账款比上年末增加69.42%,主要为本期新开工项目业主预付工程款所致。 2、应付利息比上年末增加111.66%,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取了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短期借款利息所致。 3、应付股利比上年末增加了608.76万元,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期分配现金股利5,368,076.58元(含税),同时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黑龙江省伊哈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期审议通过其2012年度、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少数股东应享有现金股利 719,491.91元。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末减少61.1%,是由于部分售后租回形成的融资租赁业务本期履行完毕所致。 5、长期应付款比上年末增加43%,主要是本期公司履行了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所致。 6、其他综合收益比上年末有较大减少,主要为公司执行的境外项目由于当地汇率本年贬值使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综合收益总额的变动也与此相关。 7、专项储备比期初增加65.01%,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新开工项目和收尾项目较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有所结余所致。 8、营业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4.21%,主要为本期新项目投标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9、本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为本期新开工项目增加、本期支付的工程保证金增加,使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10、本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0.84%,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因政府政策要求将其拥有的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的一宗土地有偿转让所致。 11、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79.35%,主要为公司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12、本期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减少95.92%,主要是由于本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伊哈公司实现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13、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70万元,主要是由于现金流入减少的幅度小于流出减少的幅度,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加。主要由于本期新开工项目较多,随着经济下滑供应商赊销现象普遍,公司延期付款购买材料导致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0 万元,同比减少100.79%。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收到了前嫩指挥部偿还的财务资助及利息20,931万元以及处置土地使用权取得净收益。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下 ■ 注: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执行董事会会议,本期公司出资613,450.00元人民币,设立蒙古LJ路桥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其100%股权。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5-048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请详见编号2015-049临时公告。 3、《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申请再次延期复牌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请详见编号2015-050临时公告。 议案2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5-04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五公司担保10,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14,156.90万元(不含本次)。 3、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76,099.9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1,00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177,099.98万元。 4、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5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全资子公司五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办理一亿元授信额度,其中贷款额度1000万元,保函额度9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金山堡 法定代表人:单志利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五公司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施工资质。 注册资本:12000万元,本公司持有五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5,888.16万元,负债总额为40,044.04万元,净资产为15,844.12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532.02万元,净利润496.20万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1,706.96万元、负债总额为45,499.98万元、净资产为16,206.97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931.98万元,净利润235.34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五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申请办理一亿元授信额度,其中贷款额度1000万元,保函额度9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同意五公司的授信业务。公司同意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张志国、丁波、王涌、姜建平认为:鉴于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为授信进行担保是为了该公司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因而本人同意本次会议关于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经超过了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上述担保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担保累计数额:176,099.98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累计数额1,000万元,合计担保数额177,099.98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5-05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5年8月6日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20日分别发布了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停牌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和《龙建股份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 一、关于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8月25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就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事项,审议通过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申请再次延期复牌的议案》。该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票通过。与会董事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过程中需要对募集资金拟收购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且工作量较大,因此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20日,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筹划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项工作,相关事项进展如下: 1、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监管机构、相关股东、券商、律师等沟通,论证发行方式、发行规模、募集资金项目和用途等事项。 2、公司已确定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并积极配合各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公司和各相关方正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进行论证和沟通。 三、已确定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内容和尚无法确定的内容 1、已确定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内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初步确定为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投资、资产收购和补充流动资金。 2、尚无法确定的内容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量较大,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条件。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要求相关各方加快对拟投资项目的审计、评估,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协调,尽早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方案。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 年8月25日起继续停牌,连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0天。 若公司董事会在2015年9月14日前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申请提前复牌。 公司承诺将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股票停牌期间每5个交易日公告一次该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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