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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5-077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对外公告了《关于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2015年8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吴建昌、吴汉昌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吴建昌、吴汉昌已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了"兴证资管鑫众2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吴建昌、吴汉昌按照1:1.66的比例筹集认购了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于2015年8月18日至8月21日期间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485,600股,增持均价22.9933元/股,累计增持金额约3,415.89万元,合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按照吴建昌、吴汉昌的出资比例分配,吴建昌通过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558,496股;吴汉昌通过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927,104股。 本次增持前,吴建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24,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吴汉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24,3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本次增持后,吴建昌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82,8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吴汉昌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751,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规定。 2、本次增持人员吴建昌、吴汉昌承诺: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在六个月内不减持。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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