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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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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顺荣三七 公告编号:2015-087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接到公司董事长吴卫东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杨军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云先生通知,吴卫东先生、杨军先生、张云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响应证监会【2015】51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及公司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相关股东不减持承诺及董事长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所作承诺,于2015年8月25日完成对本公司股票的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情况

  2015年8月25日,吴卫东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3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增持前吴卫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82,997,042股,本次增持后,吴卫东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票83,344,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0%。

  2015年8月25日,杨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34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本次增持前杨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2015年8月25日,张云先生使用其配偶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16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本次增持前张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增持的目的

  为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号召,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的信心和公司价值及成长的认可,着眼于维护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的稳定,保护广 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故作出上述增持决定。

  三、有关承诺

  吴卫东先生、杨军先生、张云先生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 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增持后,公司2015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相关股东不减持承诺及董事长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所述增持计划即已完成。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5-064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由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指定媒体上于2015年5月26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并分别于6月2日、6月9日、6月16日、6月24日、7月1日、7月8日、7月15日、7月22日、7月29日、8月5日、8月12日、8月1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2015-038、2015-040、2015-041、2015-043、2015-047、2015-049、2015-051、2015-056、2015-061、2015-062、2015-063)。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拟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的牌照运营资源优势和资本市场的优势,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移动视频项目"、"互联网电视项目"和"影视剧生产和采购项目",重点打造"互联网视频生活圈"。"移动视频项目"主要通过与北京永新视博数字电视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定制开发视频云终端硬件和运营平台搭建视频云平台,为现代化大型工厂、学校和医院等特定的人口密集区域的人群提供高质量的视频服务。"互联网电视项目"主要包括:(1)公司与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环球智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从事高品质的互联网电视及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家庭视频体验,抢占这一重要的智能家居入口;(2)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作为"互联网视频生活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还将与合作伙伴共同对其进行增资以增强其综合实力。"影视剧生产及采购项目"主要包括:(1)公司与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和苏州市舞之数码动画制作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合作,分别成立合资公司华闻海润影视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和苏州华闻糖心动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影视剧的生产和制作,强化公司的视频内容优势;(2)公司与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华闻优朋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进行影视剧资源分销来增强公司和合作伙伴之间的联系,共同为"移动视频"和"互联网电视"抢占入口、留住用户提供支持。上述三个项目之间及其与公司现有业务彼此联系、互为支撑,有机构成"互联网视频生活圈"。具体投资项目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方案为准。

  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在进行中,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有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家居 公告编号:2015-95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近日与绿丞实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绿丞实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层301-626室

  法定代表人:赵普

  经营范围:从事新材料科技、新能源科技、智能科技、环保科技、环境科技、光电科技、生物科技、医药科技、船舶科技、电气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知识产权代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创意服务。

  绿丞实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旗下三家运营主体,绿丞材料科技、绿丞投资和绿丞科技服务,分别定位于科学家的投资合作、科技成果的投资孵化和区域性的产业调研和科技服务。其主要以石墨烯为代表的碳素材料的资源整合,着力于研究和跟踪国内外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的领先科技成果,主导全单层氧化石墨烯制备及应用、高倍率充放电电池材料、石墨烯碳纤维、高导热石墨烯薄膜材料、石墨烯气凝胶、生物质衍生碳质液晶、无粘接成型活性炭、生物质衍生石墨烯材料制备及应用、印刷法制备高性能石墨烯透明导电薄膜技术等一批国际领先碳素科技成果的产学研转化。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应用与市场开发:

  (1)乙方现有的碳材料、环保材料和产品等技术研发成果,双方合作利用各自的优势拓展市场

  (2)高性能含石墨烯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的应用与产业化

  (3)上述新材料产品制备、加工的专用设备研制

  (4)联合申请与承担各级政府的科技计划项目

  双方之间双向的学术、技术、分析测试、实验、咨询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合作研发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项目,双方可适时根据石墨烯材料产业的市场产品、技术发展趋势进行调整。

  2、合作方式:双方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甲方利用其德尔石墨烯研究院等方面的产业基础研发优势,乙方利用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材料产业工程研究中心、金属基复合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方面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对石墨烯相关领域进行合作研发和产业化应用。

  3、合作经费:合作期内,在本协议框架下,双方共同议定合作研发的具体项目及成果目标,具体项目所需研发预算由合作双方负责编制并由双方共同确认。

  4、针对协议约定的合作内容,双方应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予以明确约定,并依具体合作协议约定执行。

  5、协议期限:协议期限为3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对公司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1)有利于公司整合科研、人才等外部资源,将石墨烯、碳材料、环保材料等新材料先进成熟的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拓宽公司的未来发展空间。

  (2)有利于公司通过产学研的联动和相互支撑,逐步打造石墨烯新材料新能源从资源、研发、产业化应用、技术孵化平台全产业链。

  (3)有利于为公司向石墨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战略转型和新兴产业布局提供技术、人才支持,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四、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经公司事后审核,发现第九节第七部分“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第5点存货“(1)存货分类”部分相关数据录入有误,更正后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在指定媒体上同时予以更新。

  更正前: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5、存货

  (1)存货分类

  ■

  更正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5、存货

  (1)存货分类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对半年报内容的更正不会对公司2015半年度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会加强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5-094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广东药监局”)批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批件号为:粤B201500370,批件的主要内容为:同意双黄连片等9个品种的生产企业名称由“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药品如下:

  ■

  批件审批结论:同意双黄连片等9个品种的生产企业名称由“广东先强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由“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6号”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西湖工业区信息产业园”。待生产时,公司须向广东药监局提出补充申请,经现场检查并抽验三批产品合格后,依据广东药监局补充申请批件方可生产。

  公司本次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是公司与子公司间的资源整合,以发挥各自的优势,产生资源协同作用。公司将尽快开展后续工作,以满足市场需求。以上产品上市将对公司业绩有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5-095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张绍日先生关于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张绍日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0.00万股,合计1,070.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08%,占公司总股本的2.90%。)质押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8月24日,到期购回日为2016年8月23日。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该股份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张绍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1,78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绍日先生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5,666.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48.08%,占公司总股本的15.34%。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5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26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持续发布了停牌进展公告,目前筹划的重大事项已确定为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股份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

  2015年8月1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通知,上述三位股东已收到某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方")收购意向,双方就股权转让事项达成初步一致。根据双方达成的意向,上述三位股东将其个人及其亲属(以下简称"出让方")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转让给收购方,并将剩余股份中部分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给收购方,本次交易可能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截至本公告日,出让方与收购方尚在进行实施细节的磋商。收购方聘请的财务顾问正在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要求,对拟进行的权益变动行为以及购买方主体资格等事项进行核查;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正在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法律、财务等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6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推动解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待各方签署正式协议后即安排公司股票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5-8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51号文的规定,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8),随后又于2015年7月11日发布《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相关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9),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长期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票,预计增持总金额人民币(下同)5,000-8,000万元,其中控股股东不低于3,500万元。

  根据参与增持人员通知,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增持计划已经严格按监管要求与公告内容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员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侯毅先生

  2、公司常务副董事长:张原先生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兼总裁傅博先生、副总裁侯海峰先生、副总裁翁铁建先生、副总裁王友伦先生、副总裁傅加林先生,财务总监马素清先生以及董事会秘书高翔先生

  二、增持目的

  为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响应监管部门号召,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三、增持方式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中国证监会[2015]51号文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通过北京昊青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昊青价值稳健10号投资基金”间接增持公司股票。

  四、增持数量及金额

  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合计间接增持公司股份690万股,成交均价约12.6元/股,明细如下:

  ■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等规定。

  2、参与本次增持的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4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年7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目前,该全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名称: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住 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588号203-1室

  法定代表人:汤维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整

  注 册 号:310115002786781

  营业期限:2015年8月18日至2035年8月17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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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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