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5-076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1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董事马鸿、马少贤、伍骏、廖岗岩、独立董事刘岳屏、马卓檀、王鸿远7人参加了现场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以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并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2015年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额度,并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并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设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了加强对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东莞北区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4801013200012966。该专项账户仅用于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与中信银行东莞北区支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作信息披露。 三、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审议并通过《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再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购买期限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投向为有担保的债券或有担保的其他投资,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进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认定的其他风险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搜于特:关于使用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搜于特: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5-077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再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再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购买期限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投向为有担保的债券或有担保的其他投资,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进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认定的风险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理财产品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三、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一年的有担保的债券或有担保的其他投资,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投向为有担保的债券或有担保的其他投资,风险可控。与此同时,理财使用的资金公司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发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再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