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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承诺在2015年9月15日前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半年度报告与后续审计报告可能存在差异风险。 1.2 公司简介 ■ ■ 1.3 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未发行优先股,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子级环氧树脂的生产和销售。 2015年上半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下游需求不足,同业竞争激烈、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等形势,公司继续坚持以顾客需求及市场竞争为导向,以“取代进口品、就近服务”为市场定位。不断优化产品组合,大力开发高端、绿色环保产品,提供周到、完善的客制化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86亿元,营业利润人民币3,446.55万元,保持持续稳定经营。 3.1 主营业务分析 3.1.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市场变化影响,产品量价下跌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市场变化影响,原料单价下跌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成品运费随销量及运价下跌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用人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利息收入的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的下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支付偿还利息支出增加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试制新产品部分处于配方阶段,减少试制原料投入所致 3.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2.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①阻燃型环氧树脂对收入的贡献最大,占主营收入比重为58.68%,阻燃型树脂包括一般规格和特殊规格,主要应用于电子电气。在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市场需求比同期下滑20%。公司加大力度进行客制化品种开发。 ②液态型环氧树脂对收入的贡献次之,占主营收入比重为24.15%,液态型环氧树脂作为一种应用极为广泛的基础树脂,因今年产能严重过剩,竞争激烈,利润变差。 ③固态型环氧树脂对收入的贡献排第三,占主营收入比重为10.15%,固态型环氧树脂主要应用于粉末涂料和防腐涂料,今年上半年防腐涂料市场需求量下降30%,粉末涂料市场需求量增加5%。公司积极转向高端功能性涂装应用行业为主。 ④溶剂型环氧树脂对收入的贡献排第四,占主营收入比重为6.29%,溶剂型环氧树脂主要应用于船舶和集装箱方面的涂料行业。集装箱涂料销量今年上半年销量同比下滑约30%,公司积极拓展高级烤漆应用之中小客户,维持相对较好之利润。 ⑤其它型环氧树脂与去年同比销量及利润收入持平。 3.2.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销售以内销为主,2015年上半年国内销售实现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为87.77%(其中华南地区占比57.19%,其次是华东地区占比为41.63%,其他地区占总收入比为1.18%)。 2015年上半年公司外销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12.23%,外销又分为外销国外(占总收入比为2.62%)和进料对口(占总收入比为9.61%,其中华南地区占比为7.37%,华东地区占比为2.24%)。 3.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3.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林瑞荣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8-24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5-039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和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交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4-040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保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在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对外报出。 该报告全文和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3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5-041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及《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5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亿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128,455.6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9,871,544.31元,募集资金净额于2012年5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职穗QJ(2012)108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35,773,311.71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了《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2年5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具体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临2012-001号公告)。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2014年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撤销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帐号为8018 8010 0017 576(具体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2014-002号公告)。 2014年3月6日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2014-006号公告)。 截至2015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专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042,265.46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2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实际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如下: 2015年1月27日,公司以人民币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分行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该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起止期限为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4月28日。公司已如期收回该理财产品本金、收益共计人民币40,458,739.73元。 2015年2月5日,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广发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产品,该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起止期限为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5月6日。公司已如期收回该理财产品本金、收益共计人民币30,384,657.53元。 2015年3月17日,公司以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平安银行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该产品类型本金保证,预期年化收益率4.8%,起止期限为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9月14日。 2015年3月17日,公司以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飞越理财人民币“步步为赢”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起止期限为2015年3月17日至2015年6月18日。公司已如期收回该理财产品本金、收益共计人民币20,248,000.00元。 2015年3月26日,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广发银行“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产品,该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起止期限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6月26日。公司已如期收回该理财产品本金、收益共计人民币30,388,931.51元。 2015年4月29日,公司以人民币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交通银行广州白云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该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预期年化收益率5.2%,起止期限为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7月31日。 2015年4月29日,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飞越理财人民币“利利共赢”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77%,起止期限为2015年4月29日至2016年4月28日。 2015年5月6日,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广发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该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15%,起止期限为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11月6日。 2015年6月4日,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广发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广赢安薪”高端保本型(B款)理财计划,该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70%,起止期限为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9月2日。 2015年6月19日,公司以人民币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飞越理财人民币“利利共赢”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27%,起止期限为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11月7日。 2015年6月25日,公司以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广发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该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70%,起止期限为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9月25日。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2014-014、2015-001、2015-002、2015-004、2015-006、2015-008、2015-014、2015-017、2015-021、2015-027、2015-031号等公告。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3年5月,公司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 2013年5月7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珠海电子用高科技化学品募投项目调整议案》。由于项目规划较早,工艺技术及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同意珠海宏昌电子用高科技化学品募投项目年产能,由原设计8万吨/年,调整至11.7万吨/年;同意建设投资由原8,080万美元,调整至人民币43,223万元(折合6,877万美元)。本次调整不涉及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 上述募投项目调整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2013-007、2013-011、2013-013号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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