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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国内经济呈现的“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化”的新常态,公司董事会充分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以转型升级为总目标,以创新驱动为总抓手,以深化改革为总支撑,认清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克服了电子信息产业竞争激烈、传统经营模式受到严重挑战、实体经济资金压力及产业政策调整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保持了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

  报告期,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14,504万元,同比增长8.51%;实现利润总额10,242万元,同比增长8.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75万元,同比增长10.99%。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54%、56%,其中:高新电子板块在市场需求稳步增长带动下,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73亿元,同比增长9.62%,完成年度预算56%;实现利润总额11302万元,同比增长10.4%,完成年度预算55%,继续成为公司经济总量和效益的重要支撑。集成电路与关键元器件板块,因锂离子电池产品结构从数码型转向动力型以及对电力成套产品进行调减所带来的影响,该板块业务收入和利润出现阶段性下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74%,亏损增加351万元;专用整机与核心零部件板块,由于移动通信终端市场格局变化,公司客户向新的主流品牌转移,主营业务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与上年同比增长15.68%,但受毛利率较低影响,该板块仍处于亏损状态;现代电子商贸与园区服务板块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2.96%,主要原因是振华进出口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因地域关系市场拓展受到影响,特别是出口业务仅限于在贵州的振华体系内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的代理出口。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企业户数为20户,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户,原因为上年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中国振华电子集团百智科技有限公司、贵州振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振华重大新电气有限公司及中国振华电子集团百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四户企业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39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靳宏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对议案逐项投票表决。在表决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靳宏荣、付贤民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现将会议决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8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余传利、刘桥、胡北忠、张瑞彬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8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靳宏荣、付贤民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8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8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8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编号:2015-40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德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将会议决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42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通信公司)为满足2015年下半年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40,000万元,并请求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为振华通信公司提供担保议案已经2015年8月24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振华通信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成立日期:1988年12月

  2.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村W1栋B2层

  3. 法定代表人:严维

  4. 注册资本:人民币11,738.00万元

  5. 主营业务:电子电话机、GSM手机等通信设备生产和销售。

  6. 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为97.78%,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占该公司的权益比例为2.22%。

  7. 财务状况:

  金额: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振华通信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期一年;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南新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一年;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后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担保期一年;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担保期一年;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担保期一年;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机场支行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向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振华通信公司业务订单增长较快,流动资金不足已影响其运营,为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促进公司整体发展,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为了保证担保行为的公平、对等,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无论被担保公司何方股东向金融机构做出担保承诺,均由被担保公司出资各方按股份比例承担个别及连带担保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1,9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5%。

  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也没有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其他

  (一)根据振华通信公司申请,董事会同意振华通信公司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中的1,000万元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调整为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二) 由于振华通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按照有关规定,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43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现将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6号核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3月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向八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11,222,218股,发行价格为9.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7,673,295.08元,扣除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24,906,671.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82,766,623.65元。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贵州振华红云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新天动力有限公司100%股权、贵州振华华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四家公司股权)评估值共计357,793,300.00元以及6,267,796.64元现金参与本次认购,其余七名特定对象为现金认购。上述募集资金现金已于2014年3月5日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的大信验字【2014】第1-00016号《验资报告》确认。2014年3月11日,四家公司股权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过户手续,贵州振华红云电子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先由资金使用单位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发展部审核并报分管领导签字后,根据公司资金审批权限报总会计师、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支付。公司财务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监察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14年3月6日,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城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厂)(以下简称“振华新云”)、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云科”)、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富”)、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能源”)四户企业,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与振华新云、建行城北支行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振华云科、建行城北支行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振华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华支行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振华新能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凤岗支行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的监督。

  三、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4,487,298.60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理财收益9,553,726.04元,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3,320,325.84元,扣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33,360,076.93元,与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一致。

  (一)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募投项目35,449万元,详细情况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尽快实施并产生效益,为股东带来最大的回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的先期投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将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中所列示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进行置换,共计人民币89,956,536.7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分别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014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分别发表了核查意见及独立意见,核查意见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不利影响。独立意见认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利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到期并全部收回,理财及获利情况下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2015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2015年4月28日,公司将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5年4月23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所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分别发表了核查意见及独立意见,核查意见认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意见认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不断扩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44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的要求,通过查验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4] 69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0H25201000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20115000149209

  (三)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振华集团公司以货币出资9,75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65%,本公司以货币出资5,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

  (四)法定代表人:倪敏

  (五)住所: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22号

  (六)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公司组织结构。

  组织架构图如下:

  ■

  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保证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制定财务公司的具体规章;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信贷审查委员会:对总经理负责,对信贷业务的有关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审批决策;对信贷业务部申报的信贷业务和其他业务进行审批决策。审贷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分管会计部的副总经理、公司风险控制部、营业部、稽核部负责人组成。

  业务部门:公司的信贷、营业、会计、风险控制及稽核等业务部门包含了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处理和风险控制,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将严格按照《内控手册》和《公司业务流程》进行规范操作。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内部稽核部门和风险控制部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其中:

  风险控制部:是总经理领导下的风险控制机构,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处理方案,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提供风险管理信息。负责对对公司各项业务进行事前、事中风险控制,并提出各项建议和改进措施。主要职责是:

  1. 充分认识和分析各业务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各项内控措施得到有效地落实和执行。

  2. 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 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不断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向稽核部提出操作流程和内控措施改进建议。

  4. 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稽核部:是独立于业务层和经营管理层的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内控,其主要职责是开展稽核审查,对各个部门、岗位和各项业务实施全面的稽核检查和监督,主要职责包括日常业务稽核和专项稽核,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汇报;负责公司合规性管理,组织合规性检查并编制检查报告,并对各部门整个情况进行监测。

  (三)控制活动

  1. 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做到首先在程序和流程中规定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银监会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营业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为降低风险,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

  2. 信贷业务控制

  (1)内控制度建设、执行评价

  财务公司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管理机制。制定了包括《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汇票贴现管理细则》、《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等各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并对现有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截至201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开展的票据贴现相关业务的对象仅限于振华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

  (2)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财务公司根据贷款规模、种类、期限、担保条件确定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公司建立和健全了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职责,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贷款调查评估人员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财务公司设立审贷委员会,作为信贷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及信贷资产的发放由审贷委员会决定。信贷业务部门审核通过的授信及贷款申请,报送审贷委员会审批。审议表决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记录存档。公司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但无一票决定权。总经理对审贷委员会决议拥有复议权。

  3. 内部稽核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经营层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部,建立了《内部稽核管理办法》等较为完整的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事后审计和监督。稽核部负责公司内部稽核业务。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4.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现行信息系统主要包括结算模块、信贷模块、账务模块、等。公司系统的控制通过用户密码,系统管理员负责权限分配。在系统后台数据库方面,系统员经审批后方可登录系统数据库进行操作,对数据库的安全性有较高的保障;硬件设备方面,系统主机单独存放统一管理,需经审批且有系统管理人员陪同方可进入,提高了安全性。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的资产总额6.89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4.54亿元;2015年半年度,财务公司实现利润总额956.05万元,净利润717.04万元。

  (二)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止2015年6月30 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3,303万元,贷款余额为33,345万元(其中:贷款33,090万元,贴现255万元)。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本公司已制定了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以进一步保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行,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2015年上半年,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 (银监会令 2006 第8号)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会存在风险问题。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5-45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8月24日召开的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星期四)15:00至2015年9月18日(星期五)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公司股东应正确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请查阅2015年8月26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人员

  (一)截止2015年9月14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9月17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经理部。

  (三)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个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4.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依凡

  联系电话:0851--86302675

  联系传真:0851-86302674

  5. 其他事项: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733,

  2. 投票简称:振华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具体如下表:

  ■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 ;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 、 “身份证号” 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期半天。

  (二)网络投票期间, 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 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行按当时通知进行。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按照下列指示投票表决。如果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注:请在相应栏内以“√”单选表示投票意向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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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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