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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5-073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绿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脂公司")及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物流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榆林公司51%的股权,持有米脂公司51%的股权,持有榆林物流公司51%的股权。经公司确认,本次拟筹划的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聘请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6日起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在2015年9月2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复牌。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26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累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公司仍未能在延期复牌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各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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