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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较大,面对不利的经济形势,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克服经济复杂多变、行业竞争加剧、市场波动等不利因素,积极加快转型升级,逐步将新兴的+互联网思维融入公司的主导产业,加快推进产业资本化,在规模化总量突破、差异化加快发展、多元化齐头并进的方针指引下,抓住发展机遇,迎接挑战、奋力拼搏,为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聚脂薄膜龙头企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645.3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69.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9.05%。 公司积极进行战略布局,围绕项目建设、技术创新、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全力推进,规模总量优势明显,企业运行平稳。 1、规模化总量突破 公司继续坚持总量突破、稳定老客户、开发新客户、发展国际国内两大市场的发展战略,保持企业经营的稳步发展,力争实现全年销售增长20%以上的目标。 2、差异化加快发展 通过科学合理安排,加快已建成项目涉及产品的市场推广工作,发展中高档产品,开发中高端客户,实现高性能产品、功能性产品全年销售占比达到65%以上。 3、光学膜项目如期推进 公司在光学膜项目建设的同时加强光学膜产品的市场开拓,光学膜基材已顺利投产,光学膜销售方面目前已与部分国际国内一二线客户实现了量产供货,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新产品的开发以及中高端产品的投放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4、细分市场整合 2015年7月,公司收购了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为”)100%的股权,江西科为具有极强的研发设计能力、高效的运营管理能力、优秀的管理团队和稳定的客户群,通过收购公司成功进入高端太阳能窗膜市场,细分市场整合迈出了扎实稳健的一步。寻找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的优质标的进行外延式并购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和核心的发展思路,未来五年内,公司将始终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持续深化产品研发、形成各产线联动,高效协同,稳步发展。 公司收购完成后将在供应链、生产、管理等方面形成协同效应,使江西科为参与到更大范围的市场竞争中,并快速缩短与国际先进同行的差距。未来,公司将形成对光学膜项目产品群细分市场——窗膜,从光学基膜、原色膜、高端太阳膜、磁控溅射膜等全产业链布局,引领全新的市场消费理念。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培服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2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3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8月2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15 年 1-6 月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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