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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将是中国经济面临升级转型、充满挑战的一年。本报告期内,公司秉承“稳中求进、健康发展”的基调,坚持以线缆、光伏为主营业务,辅以光棒光纤、智能自主网设备、增材制造等创新业务进行拓展,紧密围绕本年度的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继续加大科研投入,加快新产品市场的开发,强化内部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在保持与国际国内主要客户业务的稳定发展的同时,寻找市场新机遇。 1、制造业稳健发展: 公司的线缆、光伏电池片与组件制造业务,已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并凭借着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具有规模的量产能力、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在市场上的优势地位得以巩固。 2、光伏电站业务快速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的电站开发建设规模大幅度扩大,截至目前已取得823.50MW备案,开工建设635.80MW。新建泰国工厂500MW电池片与组件产能,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即将进入设备调试阶段,预计年内实现投产。其建成在提升海外电池片、组件产能的同时进一步拓展相关区域的电站业务。 为有助于公司开展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业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互联网+”创新商业模式,借助华为技术已着手建立适用于2GW光伏电站的互联网远程监控系统。 公司全面推进光伏电池片、组件制造和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快速转让的全产业链商业模式,全年预计开发建设并网电站超过1GW,将能较好地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3、创新业务蓬勃发展: 光棒光纤部分产品已中标中国电信,并积极开拓新客户,已形成有效销售,迅速抢占了市场。智能自主网设备业务在本报告期内已从技术完善、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夯实,为下半年业绩体现奠定了良好基础。金属3D打印业务已从航空航天设备零部件维修维护角度介入,并切入部分设计环节,市场的拓展具有广阔的前景。 4、科技成果丰硕: 公司获得了2014年度苏州市市长质量奖、2015年江苏省创新示范企业等荣誉。本着“生产一代、研发一代”的递延式研发战略,以市场为导向,成功开发了通信电源用铝芯阻燃软电缆、光伏太阳能抗PID组件、太阳能光伏发电单元、光伏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用夹层组件、带温控开关的电源线插头和带温度传感器的电源线插头、易识别光缆、便携式光缆、通讯用拖链电缆、超柔耐铅酸电池电缆、舰船用压力传感器电缆、新能源纯电动车用电机引线等高新技术产品;本报告期内,申报发明专利48项、实用新型专利45项、外观设计专利7项;已授权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外观设计1项。截至报告期内仍有效的发明专利82项、实用新型专利300项、外观设计专利12项。 5、金融支持发展: 在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8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47,000 万元的公司债券。同时,公司在充分考虑未来业务快速扩张对于资本性支出及流动资金需求、以及充分分析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披露了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1700万股(含本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与之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发行公司债券、非公开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定向融资工具等事项,合理使用常规授信额度,采用适合公司发展所需的长短期融资形式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和业务目标实现所需的资金支持。 6、运营管理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产品+服务+投资”经营模式的特点,继续强化经营责任和过程管理,围绕全年经营目标与不同经营板块签订《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并向下进行分解,细化公司的经营管理;同时积极转变经营管理观念,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引进大量优秀人才加盟,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技术)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公司推出定增方式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逐步完善适应自身发展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推进发展策略的执行,并促进产品、服务、资本经营协同发展。 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符合业务模式特点,并为2015年全年业绩实现打下扎实的基础。2015年下半年,公司会继续做好做强现有业务发展。除此之外,会更注重创新,向新能源、智能化、新型科技等轻资产方向转型。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把握市场机遇、积极迎接挑战,提升管理水平,有序、有效的推进各项经营工作。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半年度报告第九节“财务报告 八、5、合并范围的变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2309 股票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5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8月1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2015年8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2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柏兴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8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8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8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权融资的议案》; 公司拟将对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债权,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办事处融资人民币8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8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6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14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于2015年8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七次会议,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如期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李文嘉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8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内容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相符。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8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8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7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权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5年8月25日,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权融资的议案》,公司拟将对控股子公司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腾晖”)的其他应收款债权,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办事处融资人民币8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债权融资业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办事处 2、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融资标的:公司对中利腾晖的其他应收款债权。 以上标的债权不存在抵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债权融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融资,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此次债权融资事宜,有助于加速资金周转,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债权融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情况。鉴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合作办理此次债权融资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批准额度内所有文书的签署,并办理相关业务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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