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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2015-09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上述公告部分内容出现错误,现将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一、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更正前原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更正后原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二、对2015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更正前原文: 2015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更正后原文: 2015年1-9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更正后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受外部市场环境及公司位于福永、沙井、松岗、光明的工厂整体搬迁至布吉下李朗兆驰工业园的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4,070.94万元,同比下降21.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52.60万元,同比下降4.66%。公司深知在家庭电视的未来竞争中,内容和平台的价值将远远超过硬件的价值,即由内容和平台驱动硬件需求。因此,在传统电视厂商ODM需求增长放缓的背景下,公司计划以工业智能制造优势为基础,通过外延发展迅速整合优势内容资源及互联网平台,结合网络渠道和传统渠道建立面向终端消费者的渠道体系,逐渐完成向互联网电视业务联合运营的转型,通过家庭电视迅速获取用户入口的同时,打造“内容+终端+平台”的互联网电视生态系统。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增加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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