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灾后制度建设创新令监管趋完善 2015-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吕锦明
证券时报记者 吕锦明 “每逢股灾,香港市场的相关环境和体系都会发生变化,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创新因此应运而生。”香港资深金融及投资银行家温天纳分析说,“在香港的证券法例领域,第一条证券法例可以追溯至在1973年香港大股灾通过的《证券交易所管制条例》。” 东航金融(香港)副总经理廖料表示,纵观香港股市的发展历程,从上世纪的港英时代开始到现在,港股市场、投资者和监管部门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市场的主要影响因素也出现了很大改变,例如:从开始的政治事件影响股市(1965年、1967年),到后来的全球经济形势影响股市(2008年);从早前的市场不健全(1973年)带来负面影响,到后来的法规健全和应对得力(2003年);从之前拘泥于市场依靠手段(1997年),到之后全方位主动入场救市(1998年),再到现在香港特区政府相关部门应对当前股市大跌表现出的沉着冷静。 温天纳认为,从港股制度发展和创新的角度看,有许多可圈可点、值得研究之处,例如:港府在1974年制定了《证券条例》和《保障投资者条例》,以监管证券市场的运作和保障投资者的利益;1987年股灾之后,港府成立“证券业检讨委员会”,委员会提出的其中一项建议是成立独立于政府的法定机构,该机构应拥有广泛的调查及实施纪律处分的权力,从而有效地履行其监管职能,港府为此通过订立《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并于1989年5月成立了香港证监会;为进一步提高证券市场的监管水平和配合市场需要,港府亦分别于1988年和1991年制定了《证券(披露权益)条例》和《证券(内幕交易)条例》,增加市场的透明度及遏止不公平的交易。香港市场在经过了约30年的发展,到2002年港府制定了长达1300多页、香港史上篇幅最长的条例——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温天纳认为,这部法例综合和更新10条在过去28年订定的条例,引入公平、有效率和具透明度的监管制度,不但令香港的监管制度与国际标准看齐,还促进市场创新和发展。 “此外,港府曾经增加银行体系流动资金,以此增加香港抵御外来金融冲击的能力。香港政府这些行动有如2008年9月在金融海啸期间,为了稳定英国和美国金融市场,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暂停了对本国的金融类股票短线卖空交易,市场信心因此得到了恢复。这些举措都是在非常时期,管理层必要采取的行动。”温天纳分析指出,虽然香港特区政府主动介入金融市场运作一度引来外界质疑,但事后证明香港成功击退国际炒家,这是一次极为成功的救市行动,有效避免香港经济和金融遭遇更大的危机,对于目前内地的救市行动,香港的经验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成功案例。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