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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随着运营商4G建设的推进以及4G用户的普及,国内4G网络建设存在较大商业机会。

  2015年上半年公司公司业务所对应的无线网优覆盖市场呈现恢复性增长,公司加大新产品与新业务的开发,4G RRU、iDAS系统、微放等新产品已成为4G建设支撑产品。与此同时,公司海外市场取得较好发展,实现产品销售大幅增长,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出现上升,上半年净利润扭亏为盈。

  在公司董事会和全体管理层的领导下,公司积极采取了下述措施:1)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效率,促进项目回款。2)加快新产业、新产品的开发,积极参与4G建设、铁路专网和物联网及行业应用的产业分工。3)持续拓展海外高端客户,提升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越伦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5-038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公告、书面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581号公司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5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5年8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刊登于2015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鲍恩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因为独立董事胡小平先生任期届满6年,根据相关规定,其将在新的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后自动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同意提名李越伦推荐的鲍恩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再提交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小平、杨忠智、蔡家楣一致认为:新推荐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吴志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志坚简历详见附件。

  经核查,独立董事胡小平、杨忠智、蔡家楣一致认为:新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三维移动互联委托贷款规模的议案》。同意:调整向全资子公司浙江三维通信移动互联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规模,由原先批准的2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5000万元;委托贷款利率调整为按年利率10%计取。

  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年8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4亿元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年8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刊登于2015年8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鲍恩斯先生 男,1968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证监会处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财务部负责人,投资者教育中心专家。现任北京厚基资本管理公司副董事长。鲍恩斯先生参加了2015年1月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鲍恩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实际控制人李越伦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志坚先生 男,1967年4月出生,MBA学位,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导师。历任华星科技有限公司射频工程师。2001年9月起就职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RF开发工程师、部门负责人,于2013年7月29日起任公司技术总监和产品事业部总经理。吴志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实际控制人李越伦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5-039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在杭州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三维大厦公司12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1-6月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5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5年8 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201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4亿元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报告内容详见2015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5-041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志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 年8月27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四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吴志坚先生简历见附件。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吴志坚先生简历

  吴志坚先生,1967年4月出生,MBA学位,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导师。历任华星科技有限公司射频工程师。2001年9月起就职于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RF开发工程师、部门负责人,于2013年7月29日起任公司技术总监和产品事业部总经理。吴志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实际控制人李越伦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5-042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向三维移动互联委托贷款规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15年4月27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三维移动互联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在决议生效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三维通信移动互联有限公司发放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在上述额度内,贷款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委托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的日期为准),贷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

  2015年8月25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三维移动互联委托贷款规模的议案》。同意:调整向全资子公司浙江三维通信移动互联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规模,由原先批准的2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5000万元;委托贷款利率调整为按年利率10%计取。

  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中所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也不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的风险投资。

  二、委托贷款对象概述

  1.公司名称:浙江三维通信移动互联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点: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 1500号3号楼330室

  4.注册资本:3500万元整

  5.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及软硬件、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移动互联;通信设备安装、维修及移动互联;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的销售。

  6.与本公司的关系:移动互联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经营状况:截止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75,044,925.75万元,净资产29,443,554.60万元,资产负债率83.18%;201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247,172.15万元。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办理委托贷款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移动互联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投资建设无线通信与移动互联网应用基地项目等; 移动互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委托贷款不存在经营风险。

  五、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向三维移动互联委托贷款规模的的独立意见

  为投资建设无线通信与移动互联网应用基地项目,帮助全资子公司移动互联筹措建设资金,调整向全资子公司浙江三维通信移动互联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规模,由原先批准的2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5000万元;委托贷款利率调整为按年利率10%计取。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向三维移动互联委托贷款规模和贷款利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四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5-043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25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4亿元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为短期(一年以内)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2013年2月5日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风险较低,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公司将选择抗风险能力强、信誉高的正规金融机构,且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4、授权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品种和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和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5、资金来源

  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6、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出资在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相关风险:

  (1)收益风险。尽管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短期(一年以内)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理财产品的选购由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公司总经理确定具体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指令,具体负责理财资金的汇划,保证资金安全、及时入账。

  (3)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投资收益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的审计与监督,在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符合国家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运作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累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使用存量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为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累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在4亿元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符合公司董事会权限,决策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4亿元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四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5-044

  债券代码:112168 债券简称:12三维债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1日(星期五)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公司1号会议室;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鲍恩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5年8月27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9月9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58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115”。

  2.投票简称:“三维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三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只是买入价格变为2元,买入数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火炬大道581号 邮政编码:310053

  联系电话:0571-88923377 传真: 0571-88923377

  联系人:王萍、宓群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回 执

  截至2015年9月7日交易结束后,我公司(个人)持有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股东签名: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2、授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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