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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包头西水水泥停产,水泥业务未实现营业收入。天安财险实现营业总收入554,112.87 万元,实现净利润 157,528.51 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9,788.51 万元,占公司合并净利润53.66%。 2015年1月15日,天安财险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增资扩股的议案》。即天安财险按现有股份1:1增发不超过6,981,251,708股股份,增资价格为每股1.55元,增资完成后,股份总数为13,962,503,416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8.2亿元。 2015年2月26日,天安财险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变更的议案》,即同意首期由上海银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认购852,258,000股;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购897,652,988股;深圳市德新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认购1,200,000,000股;同意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931,162,696元。该决议事项已于2015年3月底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保监许可【2015】285号)。本次股本变更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17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5年,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其特有的1500万股天安财险股份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给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天安财险 3600万股股份转让给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完毕后,北京绵世方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天安财险股份数为198,000万股,持股比例为19.94%,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安财险股份数为3600万股,持股比例为0.36%。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于2015年5月8日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保监许可【2015】399号)。天安财险对上述事项所做的公司章程修改于2015年6月30日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保监许可【2015】667号)。 天安财险经上述增资及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对天安财险的持股比例由16.18%降为11.37%,经营表决权授权比例由34.76%上升为51.25%,合计经营表决权比例由50.94%上升为62.62%,继续持有对天安财险的控制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4,112.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6.43%;实现净利润174,618.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8.06%。 报告期内,公司期初持有兴业银行股票144,129,998股,本期出售所持兴业银行股票7,523,222股,期末持有兴业银行股票136,606,776股,以2015年6月30日兴业银行股票收盘价17.25元/股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报告期,公司收到兴业银行分红7,786.59万元,出售股票收益13,686.22万元,全部计入当期利润总额。 3.2主营业务分析 3.2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息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投资型保险业务费用及保户储金摊销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未发生水泥销售业务。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包头西水停产。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融资成本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天安财险增资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 3.2.2其他 3.2.2.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 ■ 3.2.2.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天安财险于2005年3月11日定向发行了面值总额为430,000,000.00元人民币的次级债券。上述债券的期限为2005年3月11日至2010年4月10日,2010年通过签订展期协议,将上述债券的到期期限延长至2015年5月11日。 (2)天安财险于2014年12月26日至2014年12月30日定向发行了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300,000,000.00元的十年期次级定期债券。天安财险在第五个计息年度末享有对上述次级债券的赎回权。 (3)公司因推进增资天安财险事宜,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2?日起停牌。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每五个工作日发布了一次重大事项进展性公告。 201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5?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该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中国保监会批准公司收购天安财险股权并募集资金增资天安财险;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4)2015年6月17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天安财险2015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同意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3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债券期限五年以上(含五年),年利率不超过 7%,发行成本不超过 8%。。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本次次级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到 2015年12月31日止。 3.2.2.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4,112.87万元,同比增长26.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878.83 万元,同比增加 154.93 %;报告期公司实现的经营业绩略高于公司预期的经营计划。 3.3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3.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4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3.5投资状况分析 3.5.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对外股权投资规模无重大变化。 3.5.1.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1.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期初持有兴业银行股票144,129,998股,本期出售所持兴业银行股票7,523,222股,期末持有兴业银行股票136,606,776股,以2015年6月30日兴业银行股票收盘价17.25元/股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报告期,公司收到兴业银行分红7,786.59万元,出售股票收益13,686.22万元,全部计入当期利润总额。 3.5.1.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3.5.2.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6.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1.1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1.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7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金额:元 币种:人民币 ■ 3.8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财务报表附注七、1。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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