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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6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20日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定向工具")。 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PPN349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福星惠誉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相关内容如下: 一、福星惠誉定向工具注册金额为 14.1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发出之日起 2年内有效,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福星惠誉应在收到本通知书后3个月内完成定向工具发行。 三、福星惠誉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四、福星惠誉在定向工具发行完成后的次一工作日,应通过主承销商向交易商协会书面报告发行情况。 五、福星惠誉应严格按照《定向发行协议》约定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定向发行协议》约定的1个纳入湖北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建设资金,不得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六、福星惠誉应严格按照《定向发行协议》约定的频率和方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定向投资人披露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进展和其他与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的重大事项,并于向定向投资人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告知交易商协会。 七、福星惠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八、福星惠誉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 九、《定向发行协议》各方当事人应遵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相关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十、福星惠誉在定向工具发行、兑付过程中和定向工具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15-076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王俊民先生的通知,其配偶申萍女士于2015年8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717,747股,成交总金额32,786,422.84元。现将本次增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控股股东之一王俊民先生配偶申萍女士。 二、 增持目的 申萍女士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同时也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 三、 本次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717,7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四、本次增持前后增持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申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9,76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 本次增持后,申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1,487,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 五、后续增持计划 申萍女士自本次增持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在内,增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六、其他说明 1、王俊民先生及申萍女士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及后续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3、 本次增持及后续可能的增持计划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海思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7 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5-057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自 2015 年6月 18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15年6月18日、2015年6月26日、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38)、《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39)、《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1)、《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4)、《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7)、《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8)、《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9)、《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50)、《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51)、《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56)。 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公司战略转型及股东长远利益的项目,围绕"继续做大做好烟标主业、强力推进产品产业转型"的战略目标,结合互联网、物联网、中国制造2025的相关内容,将包装产品赋予智能特性并逐渐打造成互联网、物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力争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健增长。 同时,为快速扩张主业,配合转型战略,公司正积极筹划包装领域的业务整合和资产整合,目前正与相关公司进行接洽,由于该事项与公司现有业务关联度较大,对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投向、实施主体和使用规划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谈判事项的进展程度,进一步论证并确定可转债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上述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方案进行持续完善,中介机构持续推进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将于 2015 年 8 月27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刊登相关公告并复牌。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5-082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雪莱特,股票代码:002076)自2015年7月2日开市起停牌。详见2015年7月2日巨潮资讯网《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经进一步了解与核实,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2015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5。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5。公司于2015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7。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 目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正在做进一步论证。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公告,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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