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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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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2015年8月14日的股东数据,截至2015年8月14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桑德环境16,289,909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92%;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桑德环境9,013,8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7%。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桑德环境致力于废物资源化和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主营业务涉及固体废弃物处置系统集成、环保设备制造与销售、城乡环卫一体化、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及特定区域市政供水、污水处理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从固废投资运营商向综合化环境服务商转变的战略部署取得积极成效。2015年上半年,公司的战略转型初现成效,从业务领域讲,传统的固废、水务板块业务保持了持续增长外,公司在环卫、再生资源两大业务板块也取得积极进展,初步呈现四大业务板块齐头并进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从产业链讲,除公司传统的工程施工业务保持了稳定增长,但各项运营收入取得的了更加迅猛的增长,运营收入在收入中的占比显著提升,并且这一趋势将继续延续。运营期内,公司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建设全面开工,为公司未来的运营收入的增加奠定良好基础;公司在互联网环卫,再生资源网络布局建设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自主研发的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污泥脱水设备;所有这些工作的价值将逐渐体现于公司今后的经营业绩中。

  报告期内,公司签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特许经营协议4项、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特许经营协议1项,通过并购方式获得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项;公司水务项目运营平稳,通过并购和托管运营的方式拓展区域周边项目,同时积极推进水务项目提标改造及调价工作;公司充分利用PPP模式,通过现有营销渠道和客户资源开展环卫业务,公司上半年共签署湖南省攸县、河北省邱县及万全县、山东省禹城市及平度市、江苏苏州、吉林省吉林市等环卫类特许经营协议及委托运营协议7项,环卫运营规模迅速增长;公司继续加大对再生资源领域的投资力度,签订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合作协议1项,通过并购湖南同力、哈尔滨群勤、南通森蓝、攸县供销再生资源等公司大幅提升公司废旧家电拆解能力;2015年6月5日,公司再生资源O2O项目的线上平台易再生网正式上线并提供相关服务,意味着桑德环境“互联网+环保”模式的正式开启。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8,580,192.1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10%;实现营业利润437,217,243.9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80%;实现净利润377,095,435.0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9,430,724.44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1.45%、21.32%。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文一波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5-088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以电话及书面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7 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94号、2015-095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邵阳德创再生资源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区域环保项目实施所需,公司决定与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合加”)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该控股子公司名称拟定为“邵阳德创再生资源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拟定为“再生资源产业园投资管理;从事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商品房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租赁、销售及物业管理服务;互联网信息咨询及“互联网+再生资源园区”营销服务;仓储服务及物流服务等业务”。该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300万元,湖北合加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分别占其注册资本的90%、10%(该控股子公司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结果为准)。公司本次与湖北合加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作为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实施新邵县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业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办理该控股子公司的工商注册及前期相关事宜,公司将视该控股子公司设立进展及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5-089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桑德环境控股的子公司业务范围也逐步拓宽,因部分新增业务的性质与原有业务有较大差别,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以及应对日后市场变化,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准确的信息等方面的考虑,根据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新增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业务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新增再生资源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业务补贴基金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予以确认。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0号)。

  四、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授信额度项下的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咸宁分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的流动资金借款、保函、信用证以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业务授信,期限为12个月。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7 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5-089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公告内容涉及对外投资事项: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环境”或“公司”)决定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合加”)在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共同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邵阳德创再生资源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德创公司”)。

  二、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金额: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分别以自有资金6,300万元人民币、700万元人民币共同投资设立邵阳德创公司。

  公司在上述对外投资交易事项中涉及的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73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

  三、本公告所述对外投资事项需履行的程序: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系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的共同对外投资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所进行的对外投资事项性质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公司将视本次对外投资进展事项及投资主体从事具体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实施特定区域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所需,公司决定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在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该控股子公司名称拟定为“邵阳德创再生资源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确定为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6,3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湖北合加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二项议案为“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邵阳德创再生资源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公司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系设立法人实体,以开展特定区域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建设的相关对外投资事项,上述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其他有权机构审批,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子公司工商设立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并视设立进展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8,6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咸宁开发区长江产业园

  注册号:422300000002865

  法定代表人:胡新灵

  税务登记证号码:421200670373252

  公司经营范围: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风电设备、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技术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再生资源的回收、处理、经营(不含进口可用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机电设备及配套件的制造、安装;钢结构件的加工、制造;橡胶制品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的技术和货物除外);专用汽车、自卸式半挂垃圾车的设计、生产、销售(国家有专利规定的凭有效许可证件方可经营)。

  湖北合加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6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湖北合加总资产为121,690.6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37,800.62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28,623.7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777.37万元人民币。

  截止2015年6月30日,湖北合加总资产为143,906.7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40,482.21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26.630.6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681.59万元人民币。

  三、对外投资主体(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与湖北合加共同出资设立“邵阳德创再生资源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时,双方均以自有资金货币形式出资。

  2、标的公司“邵阳德创再生资源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经营范围:再生资源产业园投资管理;从事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商品房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租赁、销售及物业管理服务;互联网信息咨询及“互联网+再生资源园区”营销服务;仓储服务及物流服务;工程设计、施工的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咨询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加工、销售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邵阳德创公司股权结构:邵阳德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6,300万元,湖北合加出资人民币700万元,分别占其注册资本的90%、10%。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签署的《出资协议书》约定:合资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设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履行出资协议书中所约定的责任及义务,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该控股子公司设立的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系设立项目公司以实施特定区域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建设,本次对外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方向一致,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及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公司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2015年6月,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人民政府与公司在新邵县签署了《关于新邵县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的合作协议书》,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在新邵县投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新邵县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该项目包括园区路网建设、再生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电子废弃物及报废汽车综合利用项目等,项目拟分二期开发实施,预计总投资10亿元,其中一期投资约2.08亿元(具体投资额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最终予以确定),项目选址位于湖南省新邵县雀塘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交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5])。

  该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规划以及业务发展方向,由于该公司目前尚处于筹建期,预计该项对外投资对公司2015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视该控股子公司设立以及后续业务开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88);

  2、公司与湖北合加共同投资成立邵阳德创公司的《出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5-090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本次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桑德环境控股的子公司环保细分业务范围也逐步拓宽,因部分新增业务类别性质与原有业务有较大差别,本着谨慎经营、合理反映各项资产状况以及应对期后市场变化,同时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准确的信息等方面的考虑,根据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控股子公司运营类相关发电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及新增再生资源类控股子公司相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业务补贴基金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予以确认。

  二、本次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概况

  1、根据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前据以进行会计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原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能涵盖公司未来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营类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生活垃圾处理场(焚烧发电工艺)项目建设进度,公司未来年度将大规模新增生活垃圾处理场(焚烧发电工艺)运营类资产,以前公司尚未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运营资产,发电类资产设备寿命周期较长,故参照同行业相关公司类似的折旧年限,将发电类相关资产折旧年限设定为10-30年,按照与特许经营期限孰短的原则计提。

  2、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桑德环境控股的子公司业务范围也逐步拓宽,公司自2014年起陆续以并购的方式新增环保细分业务—再生资源相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业务,公司决定对此类业务发生的补贴基金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会计估计采用个别认定方法,具体如下:

  公司通过并购方式新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业务量逐渐增大,公司具备电废处置资质的控股子公司在从事该类业务时按照环保部门对合格拆解量的认定确认应收账款,该基金由财政部负责拨付,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务综【2012】34号)的相关规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从入库、出库到拆解处理作业的全部过程都严格视频监控记录,由环保部核实后,确认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数量,并汇总提交财政部。财政部按照环保部提交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种类、数量和基金补贴标准,核定补贴金额并支付资金。该类补贴基金不存在回收风险,公司拟根据补贴基金的性质,将公司新增环保细分业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业务补贴基金形成的应收账款个别认定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三、本次确认新增业务会计估计执行时间

  本次新增业务会计估计是对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类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建设期完成并投入运营以后形成的发电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及并购方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再生资源类业务公司正常经营期间获得的电废拆解补贴基金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公司本次确认新增业务会计估计执行时间自控股子公司合并报告之日起开始。

  四、本次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是公司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控股子公司以及并购方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再生资源类公司,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能够更加准确、可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新增业务的会计估计,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公司对于未来新增的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在投入运营后相关发电类资产对应设备折旧年限确认对公司2015年度年度报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公司以并购方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再生资源类公司对于补贴基金相关应收账款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相关会计估计,按公司目前再生资源类控股子公司现有拆解业务补贴基金测算,对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净利润影响约增加2,286.00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确认,符合有关规定,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财务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新增业务的实际情况作出的确认,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确认新增业务会计估计事项。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5-091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是根据公司新增业务的实际情况作出的确认,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新增业务相关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此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确认新增业务会计估计事项。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5-092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及股权收购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环境”或“公司”)根据主营业务经营发展所需,2015年6月至7月分别经公司董事会、总经理专项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及股权收购相关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对外投资事项进展情况

  1、对外投资事项一:201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新邵县共同合资设立新邵盛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以及《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5-074])。

  新邵盛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8月6日登记注册完毕,该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注册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新邵盛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30522000017130

  公司住所:新邵县酿溪镇柏树村四组

  法定代表人:高静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邵盛煜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桑德环境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合加)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2、对外投资事项二:公司于2015年6月22日召开总经理专项办公会议,决定由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合加环境设备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同时责成相关部门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事项。

  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7月9日登记注册完毕,该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注册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71324200018304

  公司住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城顺和路16号

  法定代表人:沙志威

  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桑德环境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湖北合加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3、对外投资事项三:公司于2015年7月2日召开总经理专项办公会议,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海城桑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同时责成相关部门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事项。

  海城桑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7月29日登记注册完毕,该公司经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核准注册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海城桑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210381009219268

  公司住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响堂区荒岭社区(铁路桥西)

  法定代表人:张新建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城乡道路清扫、保洁及水面保洁,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环卫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垃圾无害化处理;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销售、咨询服务;环卫设备销售;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物流;广告;再生资源的回收与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海城桑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4、对外投资事项四:公司于2015年7月2日召开总经理专项办公会议,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张家口恒清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同时责成相关部门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事项。

  张家口恒清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7月31日登记注册完毕,该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注册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张家口恒清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729000014673

  公司住所:张家口市万全县孔家庄镇新华街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武继旭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环保设施运营、管理及维护;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张家口恒清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5、对外投资事项五: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召开总经理专项办公会议,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多伦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同时责成相关部门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事项。

  多伦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8月4日登记注册完毕,该公司经多伦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登记核准注册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多伦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52531000015414

  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诺尔镇幸福路环卫队大院

  法定代表人:张新建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环境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乡道路清扫、保洁及水面保洁,垃圾清扫、收集、转运,垃圾无害处理;物业管理,智能环卫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环卫设备销售;市政设施维护;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广告设计、代理、制作与发布。(仅供办理审批许可使用,未获得审批许可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多伦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6、对外投资事项六:公司于2015年8月3日召开总经理专项办公会议,决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新邵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同时责成相关部门人员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事项。

  新邵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8月17日登记注册完毕,该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注册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新邵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30522000017197

  公司住所:新邵县酿溪镇柏树村四组

  法定代表人:张新建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城乡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环卫工程;城乡垃圾分类咨询服务;物业服务;园林绿化;环卫设备销售;智能环卫管理系统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物流、广告;再生资源回收及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邵桑德环卫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北京桑德新环卫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二、股权收购事项进展情况

  1、股权收购事项一:201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焦作市德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以及《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购股权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

  焦作市德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在修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后的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焦作市德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410804000005142

  法定代表人:张宇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桑德环境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2、股权收购事项二:201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沭阳明澈水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以及《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购股权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

  沭阳明澈水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在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了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后的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沭阳明澈水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321322000087959

  法定代表人:林岚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江苏桑德沭源自来水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截至目前,收购标的公司沭阳明澈水业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过户手续,公司已对其相关资产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方式完成接收并开展经营。

  上述公司于近期设立、收购的子公司将作为公司在特定区域的经营业务实体,具体负责实施当地的环保项目可研立项组织申报及环保项目投资、运营相关业务。上述对外投资及股权收购事项将对公司201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公司也将视上述业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5-093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桑德环境前期为控股子公司枝江桑德枝清水务有限公司以及老河口桑德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已全部或部分解除担保,本次解除担保总额为550万元。

  ●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的10,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2015年8月27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28,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为部分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了担保,现就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 桑德环境前期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展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09年5月31日召开第六届四次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枝江桑德枝清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枝清水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3,600万元8年期项目贷款提供担保(详见公司于2009年6月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39)。在公司本次为枝清水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部分解除之前,公司为枝清水务向该行申请的8年期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1,2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66)。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枝清水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3,600万元项目贷款,前期已归还2,400万元,枝清水务于2015年5月继续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00万元,公司目前为枝清水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700万元。

  2、 公司于2014年4月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的贷款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老河口桑德清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河口水务”)于2014年5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襄阳中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14年襄阳中银借字060号),襄阳中行为老河口水务提供2,100万元9年期项目借款,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确定的担保额度,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与襄阳中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2014年襄阳中银保字095号),为老河口水务前述贷款事项提供担保(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66)。

  近日,公司接该控股子公司报告其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老河口水务向襄阳中行申请的2,100万元项目贷款,已于2015年3月归还该笔贷款中的本金50万元,公司目前为老河口水务向襄阳中行申请的项目贷款担保余额为2,050万元。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担保协议事项:

  1、2015年4月,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的贷款需求,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10,5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贷款担保额度。

  2、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水务”)于2015年4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九原支行(以下简称“包头中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15年内中银包九原固贷字0001号),包头中行为包头水务提供10,000万元10年期项目借款,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确定的担保额度,公司于2015年4月与包头中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2015年内中银包九原保字001号),为包头水务前述贷款事项提供担保。

  3、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合同之主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2)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如果债务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4)公司为包头公司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解除担保总额为550万元,新增担保总额1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28,25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96%,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告所述相关控股子公司银行还款单据;

  2、包头水务与包头中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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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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