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125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拟筹划收购内蒙古20MW、宁夏20MW和浙江10MW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站,合计50MW,约人民币4.5亿元。资金来源于自筹、项目贷款及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鉴于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彩虹精化,证券代码:002256)自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共持有公司股票12,261.6万股,质押比例为99.55%,其中彩虹集团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是3,806万股和1140万股,警戒线在12元-13元之间,平仓线在10元-11元之间,剩余质押给银行及融资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警戒线和平仓线情况。彩虹集团上述股权质押未进行配资及高杠杆融资,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控股股东降低融资风险,保持股权稳定性。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