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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生产经营,共实现营业总收入66,005.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3.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10%。 本报告期内,公司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钱仁清、周菊英、邵巍、王燕飞、张晓冬、朱益明、袁建龙、陆守祥、宋颖萍、马建江、陈健、孙建国、郭云峰、陈建平、郭德金、孙联华、蔡国彬、吴惠芬、张学琴(以上19名自然人为“交易对方”)合法持有的张家港市格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锐环境”)合计100%股权。其中,公司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格锐环境80%的股权,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格锐环境2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徐冉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交易税费等交易费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格锐环境100%股权。截止报告披露日,该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向赵建新转让了持有的江阴海陆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60%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江阴海陆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股权转让后,有利于实现双方资源整合,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凸显公司布局于高端产品的定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向赵建新转让持有的江阴海陆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60%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之后,江阴海陆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元生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5-056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8月15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元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55 证券简称:海陆重工 公告编号:2015-057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亿元(含 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金额:使用不超过 1.5亿元(含 1.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主要方式是通过金融机构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委托理财产品,收益率要求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4、委托理财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处理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使用资金不超过1.5亿元(含 1.5亿元),投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对现金管理产品的风险及收益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收益。 四、风险控制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管理,控制风险,公司有关现金管理业务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制定的相关要求开展。 五、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含 1.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为前提,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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