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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国外经济复苏缓慢,全球经济环境日益复杂。就公司所处的照明行业而言,虽然LED得到快速发展,但产品结构性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产品价格持续下跌。面对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托公司品牌和现有业务优势,紧抓LED照明全面替代性的机遇,大力发展LED照明业务,除了在原来传统光源、民用、办公照明领域内发展外,在原来比较薄弱的商照领域也开发出了系列化产品,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436.28万元,同比下降1.21%,其中内销销售收入106,198.10万元,同比增长0.93%,出口销售收入46,238.18万元,同比下降5.79 % 。利润总额12,444.94万元,同比下降45.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25.88万元,同比下降46.94%。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6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5-03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在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吴胜波、叶再有因出差请假,分别委托董事维安纳.霍夫曼、刘醒明代为投票。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勇、董事会秘书林奕辉、财务总监尹建春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潘杰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中、英文); 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关联董事杨建虎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此页无正文)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6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5-03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增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册资本:200万港元,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4001-06室,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光源产品,灯具,电光设备等进出口业务, 提供照明设计安装及售后服务。 (2)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庄坚毅,注册资本:300万美元,注册地址:杭州市富阳东洲街道高尔夫路566号,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金属卤化物等及配套件。 2、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说明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0.5%的股份。 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基本保持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均具备良好的交易信用和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在交易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进行。 2、上述交易没有产生利益转移事项。 3、上述交易标的没有特殊性。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及持续性 公司的生产需要优质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此种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 2、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选择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主要是可以集中采购公司所需的部分原材料,而且供货及时、质量保证,有利于降低成本。 3、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协议执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4、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关联董事杨建虎依法回避表决。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是根据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采用市场价格,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议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属于董事会审议权属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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