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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新进产业资本纷纷进入IVD领域,市场竞争格局日趋激烈。公司根据既定的发展战略,坚持“内生增长”加“外延扩张”的发展战略,进一步专注主业,聚焦优势领域,积极实施外延式扩张战略,投资布局具备国际先进体外诊断试剂及相关技术优势的境外企业,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技术能级,巩固体外诊断试剂市场龙头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关注行业新动向,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聚焦重点产品,巩固研发优势。继续梳理原有业务结构,出售非核心业务资产上海科华检验医学产品有限公司股权,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资源效率。进一步优化营销组织与市场策略,夯实业务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市场化的长期激励机制,成功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完成了首次授予,激励中高层及核心业务骨干关注公司经营绩效,关注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提升公司长期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继续专注体外诊断试剂核心主业。受各地招标工作延后影响导致部分业务销售下降,同时由于公司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使管理费用同比增加,外贸业务由于个别原材料供应商违约导致出口业务收入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965.85万元,同比下降3.67%;扣除报告期内出售控股企业检验医学股权因素,同口径比较,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3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2,500.61万元,同比下降19.76%。每股收益0.25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资产总额18.26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27.7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88亿元,比上年度末增长26.35%。具体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顺利实施完毕,公司第一大股东方源资本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增持20,291,693股,持股总数达到95,863,038股,持股比例增加至18.7%。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推出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完成了首次授予,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367万份股票期权,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并实施,将进一步激励中高层及核心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吸引优秀专业人才加盟,关注公司经营绩效,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积极性与创造性,关注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提升公司长期价值。 (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关注行业新动向,继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聚焦重点产品,巩固核心竞争优势,力求不断创新发展,使公司始终走在行业前端。公司重点推进化学发光产品的研发,掌握全自动化学发光系统和试剂的核心技术,完善甲功、肿瘤、传染病系列的检测产品,开发性激素系列检测项目;促进分子诊断技术及其应用的可持续发展,利用2015年核酸血筛检测要基本覆盖全国的政策优势,进一步发展血筛产品;完成临床核酸全自动系统的优化,扩大与设备供应商的技术合作范围,积累系统开发、集成、测试、验证和维修经验;加快高危型HPV核酸检测项目计划及研发进展,争取尽早获得注册证。 2015年上半年,公司抓紧推进新产品注册,已有十五项新产品进入注册受理,涵盖化学发光、临床生化、胶体金等不同的研发产品线。同时整合内部优势资源,优化改进老产品,积极开发新产品。以核心原料和关键工艺为突破口,增强产品优化和转生产的技术保障的储备,同时开展标准品和质控品的研制工作。 (3)报告期内,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和挑战,公司继续加大内部结构调整,优化营销组织与市场策略。针对公司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公司管理团队坚持“客户优先、结果导向”的指导原则,在内部组织建设、效率提升、绩效管理、外部业务拓展、渠道优化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强化与提升。建立了商务计划与分析、销售绩效管理、渠道管理、大客户管理等功能并且强化了市场及商务发展、售后与技术服务服务等职能;在公司各业务板块之间积极推行市场/销售/售后三位一体的协同推广策略,努力提升终端拓展的效率,为全自动生化仪在招标与零售市场的开拓以及生化酶免试剂的销售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注重业务拓展,在明确市场定位及产品策略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了内部激励与创新举措,在专注与协同并重的指导原则下,平稳有序的推进产品结构优化与市场开发并行的拓展思路。在新成立的渠道管理部及大客户管理部的协同努力下,在华东、西南、西北渠道延展及渠道渗透上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为分子诊断业务及化学发光业务的增长及风险的管控上建立了扎实的基础。同时在开拓新业务领域与相关潜在战略合作伙伴进行了充分全面深入的探讨,预期会在有效强化公司的全产品线优势的前提下,为业务模式的拓展与可持续增长的提供额外空间与动力的同时,有效提升运营效率,优化运营成本。 (4)历经多年自主研发,公司在今年5月成功举行了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上市发布会,制定了以华东地区为中心,以省级为单位向全国辐射的新产品市场推广策略,重点开拓二级、三级医院市场,加快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装机数量和速度,提高产品知名度,为终端市场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产品与服务。目前,已成功进入华南、西南、华中、东北等区域市场,在浙江、福建、山东等十二个省市实现了正常销售。 (5)报告期内,由于个别原材料供应商违约导致公司出口产品生产工艺面临变更,影响外贸业务开展,致使外贸业务收入下降。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积极沟通,抓紧处理工艺变更工作,争取尽快完成相关评估,恢复外贸业务良好的增长势头。 (6)报告期内,由于各地招标工作延后,导致上半年核酸血筛业务收入下降,公司自产仪器和部分诊断试剂业务的销售出现了下滑。目前,部分省市招标工作已在逐步开展,预计下半年形势会有所改善,公司将会抓住市场机遇,充分利用渠道及品牌优势,进一步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努力提升销售业绩。 (7)报告期内,依据新版的GMP规范要求和新颁布的医疗器械生产管理规范,公司全面优化提升质量管理体系,完成了原料生产车间的改造和管理,提高了生产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顺利完成了GMP认证的现场审核工作。全面建立质量控制指标,从研发,生产,质量控制到销售,客户管理以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监控,加强了质量管理的生命周期的全覆盖,并不断完善对公司产品的自我质量评价。 (8)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注重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养原则,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合理地挖掘、培养后备人才队伍,建立公司的人才梯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对于核心团队及关键人才的招募、培养、发展、保留方面公司也采取股权激励等多种举措,有效地提升了团队凝聚力,为进一步提高组织整体效率做好了积极的准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出售公司持有的上海科华检验医学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检验”或“标的公司”)83.0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科华检验的股权。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唐伟国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5-057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5年半年度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专项意见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201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5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2015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5-058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半年度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5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5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价格确定过程合法、有效。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2015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5-060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65145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League Agent (HK) Limited 发行20,291,69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5.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9,999,998.6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529,706.9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4月14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验资账户。2015年4月14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2588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101,119.52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0,879.8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101,119.52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70,879.87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90,299,467.2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2015年4月2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漕河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设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无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5-061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 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 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 股票期权的授予 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5年6月30日为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367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0.93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5年8月3日完成了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科华JLC1,期权代码:037696。 二、行权价格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 1、 调整事由 201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512,569,1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7月7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公司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 调整方法 派息情况下行权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 调整结果 股票期权原行权价格为50.93元/股,此次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50.73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对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价格确定过程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的方法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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