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深信泰丰 公告编号:2015-52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5-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8日及2015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刊登了《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及《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30日15:00至2015年8月31日15:00。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2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8月20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园B座二楼会议室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 下列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16项议案均需特别决议即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第十二项议案外其余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第9项议案包括 19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015年8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18号《关于对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根据本次《重组问询函》相关核查意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名称修改为《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涉及相关议案的名称进行了相应修改。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地点:2015年8月25日上午8:30至下午5:00止,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园B座二楼)。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园B座二楼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034;投票简称:泰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情况如下表: ■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和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比照买入股票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陆”,选择“用户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以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30日15:00至2015年8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7596453 传真:0755—27596456 联系人:孙德志、许智 Email:coolsunsun@163.com;xuzhicd@163.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67区隆昌路8号飞扬科技园B座二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受委托人 □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或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特别说明事项: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也未明确受委托人是否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 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表决同意该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反 对该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或“O”;如欲投票弃权该议案,请在“弃权”栏 内填上“√”或“O”。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2015 年 月 日前有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