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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2015-063 豫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自行召集和主持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豫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商丘华驰粤海大酒店(睢阳区神火大道中段128号)一楼贵宾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豫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商集团”)、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杰宇”)提议召开,召集人代表李定勋先生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改选前东方银星董事9人,出席0 人;改选后董事9人,出席8人。新任董事李定勋先生、张保国先生、海乐女士、张占波先生、隋立勇先生,陈永平先生、周红艳女士、陈文君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2、本次股东大会改选前东方银星监事3人,出席0 人,改选后监事2人,新任监事胡守纯、张道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职工代表监事将经日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增补。 东方银星董事会秘书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也未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两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于丽娜 宋寅旻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豫商集团、上海杰宇公章的《豫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自行召集和主持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豫商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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