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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受经济大环境不景气、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下游饮料行业市场需求下降,同时受前期人民币高汇率的影响,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加大。报告期内,受国内经济不景气和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97,826,884.94元,同比下降12.8%;实现营业利润4,002,307.0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07%;公司报告期实现利润总额6,660,747.36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26,811.72元,同比去年下降36.06%和24.43%。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继续加强国内外市场拓展和产品研发力度,上半年,公司整体运行情况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推出了员工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着吹瓶机、灌装机、后段智能设备等核心产品进行研发。2015年上半年,公司新申请专利31项;通过授权49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42项。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肖林 2015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5-059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16:00在广州市萝岗区云埔一路23号公司六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林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肖林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肖林个人简历见附件1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林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肖林女士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肖林个人简历见附件1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肖林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肖林女士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 肖林个人简历见附件1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0)。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5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子公司向其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参见公司2015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参见公司2015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61)。 二、备查文件 1、《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附件1: 肖林个人简历 肖林女士:女,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秘办主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张颂明先生、广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凤凰财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09 证券简称:达意隆 公告编号:2015-060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颂明先生拟签订《关于张颂明与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借款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张颂明先生为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900万元的借款额度,期限为一年内随借随还,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2、张颂明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201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介绍 张颂明,自然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张颂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持有公司股份60,375,4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92%。张颂明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一)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为张颂明先生为公司提供人民币2900万元的借款额度,期限为一年内随借随还,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四、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和利息 张颂明先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900万元的借款额度。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 2、借款期限 一年内随借随还。 3、前置条件 张颂明先生和公司约定,张颂明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的前置条件为: (1)上述借款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 (2)公司保证将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确认在全部同意本条所述之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接受张颂明先生向其提供的标的借款。 4、其他 如因经营需要,公司所需资金额度超过人民币2900万元,张颂明先生可在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与公司另行签订借款协议后,继续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900万元额度以外的借款。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张颂明先生为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本次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此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及张颂明先生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与张颂明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控股股东张颂明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前述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处于发展的成长时期,接受控股股东的借款,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此次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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