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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5-038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2015-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 年 8 月25 日、2015 年 8 月26 日、2015 年 8 月 2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运转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各项工作正按照相关计划逐步推进; 2、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减持公司股票,也未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董事、高管等均按照相关承诺未减持公司股票; 3、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披露了半年度报告。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截止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截止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法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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