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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72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股份达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公告中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其他多位董监高、个别股东计划自7月9日起未来6个月内合计增持本公司股票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本次增持计划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敏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228.572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39%。公司8月26日接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敏田先生的通知,其使用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以个人名义增持本公司股份141.34万股,加上2015年7月15日、8月21日两次增持(前两次增持见公司公告2015-059、2015-069),截止2015年8月26日,许敏田先生共增持本公司股份447.65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93%。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增持情况 1、增持数量、价格及比例 ■ 前述三次共增持447.6542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93%。 2、增持后持股比例 ■ 备注:欧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由杨佩华女士100%持有,杨佩华系许敏田先生之夫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敏田先生表示,将继续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竞价交易、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参与公司定增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继续跟进增持进展情况并公告。 二、增持目的 响应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号召,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投资者利益,作出增持决定。 三、 其他说明 1、 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 许敏田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 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人员、个别股东的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73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公告中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其他多位董监高、个别股东计划自7月9日起未来6个月内合计增持本公司股票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接到通知,公司董事王建忠先生、董事施召阳先生、董事许鸿峰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严先发先生、监事会主席张宏先生、副总经理王昌东先生、副总经理张俊杰先生7人共筹集人民币1790万元资金在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购买)了“南华新界1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该资产管理计划于2015年8月26日从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1、王建忠、施召阳、许鸿峰、严先发、张宏、王昌东、张俊杰7人通过“南华新界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增持本公司股票1,686,220股,成交均价10.5527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2%; 2、本次增持前,上述增持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552,1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6%; 3、本次增持后,上述增持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238,3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8%; 二、增持目的 响应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号召,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投资者利益,作出增持决定。 三、 其他说明 1、 本次增持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 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人员、个别股东的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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