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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15-053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的通知,其于2015年8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日发集团
2、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国家经济、资本市场及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日发集团拟通过增持公司股份分享持续增长的收益。
日发集团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自2015年8月27日起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将增持不低于50万股,同时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运行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本次增持的情况
日发集团于2015年8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43%。本次增持前,日发集团持公司股份16,469.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323%;本次增持后,日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519.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866%。
5、本次增持价格
本次增持均价为:17.64元/股。
6、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日发集团在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将继续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累计额度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00%,其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资金。相关情况公司将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
7、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日发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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