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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5-52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国光电器,证券代码:002045)于2015年8月25日、8月26日、8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周海昌先生,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自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5年8月22日公布《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非公开发行预案》以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认购)》等相关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80,459,669股,其中江苏润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筹建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拟认购不超过68,160,919股、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不超过5,402,200股、实际控制人周海昌先生拟认购不超过3,448,275股、高歌平先生拟认购不超过3,448,275股,董事会拟定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7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大扬声器产品技术改造项目(40,000万元)和偿还银行贷款(30,000万元)。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周海昌先生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国光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周海昌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对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8月22日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对公司2015年1-9月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2015年1-9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615.82万元至3,231.63万元,同比下降40%-7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2015年1-9月经营业绩预测情况未发生变化。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5-53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土地竞买情况概述 2015年8月27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参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08-XH03地块公开挂牌出让竞拍事宜,以人民币10,848万元竞得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已签署成交确认书和《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本次竞买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G08-XH03地块 2.土地位置:广州市花都区凤凰路东,雅瑶中路以北 3.宗地面积:191,522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60,235平方米) 4.建筑面积:≤320,470平方米 5.成交价:10,848万元人民币 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所需资金均由产业园公司自有资金,产业园公司将按《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三.参与竞拍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产业园公司参与竞买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所在广州市花都区的厂区尚未完善用地手续的部分土地,竞买此部分土地使用权是为完善公司用地手续,将有利于公司持续长久发展。 本次竞买的土地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的空港经济区,毗邻白云国际机场,经过对区域经济发展定位和论证,公司已于2014年11月设立产业园公司,产业园公司本次竞买的土地将用于建立约32万平方米的智能电子科技孵化园(第一期),引进200到300家以智能电子产业为主的高科技型企业,为入园企业搭建多样化的商务服务、联网采购服务、产品认证检测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全面的商务配套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 公司对该项目的展望:1)提供科技孵化、金融、业务发展、设备支持、技术及管理等综合服务,打造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平台以及实现产业集聚的公共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载体的现代科技服务业,改变单一依靠租金收入的盈利模式;2)在入园孵化项目中得到学习新技术和得到更多的外延发展机会;3)以租赁等形式发展自有房产经营业务。 四.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广州公资交(土地)字[2015]第041号)。 2.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34)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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