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5-55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2015-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5月22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201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5年度配股配售股份比例的议案》,进一步明确了配股比例及配售股份数量。截至目前,本次配股申请文件已上报中国证监会,正在审核中。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5.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项目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为:(1)增资控股子公司广东鸿图武汉压铸有限公司实施"汽车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项目(一期)",项目投资总额3.00亿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额为2.00亿元;(2)剩余部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为保证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公司承诺如下: 1、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银行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不会变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 特此承诺。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