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8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际黄金价格持续震荡走低,公司根据市场情况明确了“互联网+黄金钻石珠宝+供应链金融”的战略方针,进行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加大了向下游产业链延伸和产业并购整合力度,力求引领黄金珠宝行业的变革、创新与转型,使传统行业与新兴产业接轨。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以下工作:

  1、加速拓展黄金饰品的销售渠道,公司完成收购拥有广泛银行销售渠道的国鼎黄金,国鼎黄金正式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积极推进互联网+黄金珠宝的发展战略,公司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收购国内最大流量的钻石电商平台珂兰钻石作为公司O2O黄金珠宝销售平台,拟收购娱乐营销推广公司瑞格传播以推动平台的品牌建设。同时,为顺应高端个性化定制消费的发展趋势,提升平台用户体验,公司与上海曼恒建立合作,引入互联网珠宝 3D 打印技术,进一步增强公司在互联网珠宝业务战略布局方面的领先优势。

  在O2O商业模式布局完成后,公司积极向国内外珠宝行业的供应链金融领域拓展。与全球最大、最重要的钻石交易市场的安特卫普世界钻石中心(AWDC),在钻石贸易及融资领域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与国内唯一专注珠宝行业投融资的互联网平台珠宝贷合作开展基于互联网的黄金、钻石行业供应链金融业务,公司将结合国内外珠宝供应链金融的经验与优势,把珠宝供应链金融做大做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7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3.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5.22%。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围绕“互联网+黄金钻石珠宝+供应链金融”发展战略,完善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布局,加快落实发展已布局的产业,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加大黄金钻石珠宝产品的开发和设计加工等产业的并购整合力度,利用强劲引擎引领公司及行业的创新与转型发展。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系经营规模扩大并购公司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因营业收入增加导致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及并购公司增加导致销售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及并购公司导致管理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因本期贷款增加相应增加财务费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及并购公司增加,资金需求增加导致筹资活动金额大幅增加。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黄金矿产开采业务稳定生产的同时,加大了黄金饰品、黄金艺术品、镶嵌类珠宝翡翠的市场拓展和渠道建设,此类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度提高,提高了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5年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2015年4月30日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相关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已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5月29日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于2015年8月21日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正在组织中介机构进行回复并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对黄金艺术品、黄金饰品、珠宝翡翠等主打产品的研发、制作与销售取得了进一步发展,黄金艺术品、黄金饰品、珠宝翡翠等产品实现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华东地区主要从事黄金饰品加工销售业务,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8.76%。

  (2)华南、华北地区主要从事黄金饰品加工销售业务,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91.07%。

  (3)西北地区主要从事黄金开采、自产黄金销售业务,西北地区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0.17%。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明确了“互联网+黄金钻石珠宝+供应链金融”的战略方针,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已较为完善,引领黄金行业的变革、创新与转型,使传统行业与新兴产业接轨。

  通过向下游产业链延伸和产业并购整合力度,积极响应互联网发展战略,采用O2O商务模式,公司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收购国内最大流量的钻石电商平台珂兰钻石作为公司O2O销售平台,收购娱乐营销推广公司瑞格传播以推动平台的品牌建设。同时,为顺应高端个性化定制消费的发展趋势,提升平台用户体验,公司与上海曼恒建立合作,引入互联网珠宝 3D 打印技术,进一步增强公司在互联网珠宝业务战略布局方面的领先优势。

  公司大力拓展黄金饰品的加工销售业务和销售渠道,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公司完成收购拥有广泛银行销售渠道的国鼎黄金,公司盈利能力大幅提高。

  在O2O商业模式布局完成后,公司积极向国内外珠宝供应链金融领域拓展。与全球最大、最重要的钻石交易市场的安特卫普世界钻石中心(AWDC),在钻石贸易及融资领域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与国内唯一专注珠宝行业投融资的互联网平台珠宝贷合作开展基于互联网的黄金、钻石行业供应链金融业务,公司将结合国内外珠宝供应链金融的经验与优势,把珠宝供应链金融做大做强。

  公司将继续围绕“互联网+黄金钻石珠宝+供应链金融”发展战略,完善产业链垂直一体化布局,加快落实发展已布局的产业,加大黄金钻石珠宝产品的开发和设计加工等产业的并购整合力度,利用强劲引擎引领公司及行业的创新与转型发展。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子公司情况

  ■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5年7月7日公司发布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该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5年7月13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方案为: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490,245,1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为本公司和14家子公司,比上年合并范围新增5家子公司,具体见本附注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5-089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5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数490,245,19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合计转增588,294,234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078,539,429股。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可一期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期次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5、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具体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核准或备案程序。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债务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9、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债券挂牌转让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具体事宜、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债保障措施、债券发行后的挂牌转让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用途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9)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9月1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5日下午14:00

  3、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0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369号1楼会议室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7 证券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2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5日 14 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369号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5日

  至201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上海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5年7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债券条件的议案》、《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5年8月2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特别决议议案:1、2、3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在2015年9月1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本次会议;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5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办公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32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于2015年9月14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联系方式:

  电 话: 021-68865161

  传 真: 021-68866081

  联 系 人:马杰

  (五)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0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储荣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5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数490,245,19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合计转增588,294,234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078,539,429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1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国内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通过发行本次公司债券,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强公司整体资金使用的稳定性,保障公司战略布局实施。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经核查公司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可一期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期次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5、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具体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核准或备案程序。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债务结构和补充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9、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0、债券挂牌转让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1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具体事宜、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债保障措施、债券发行后的挂牌转让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用途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及发行后的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发行后的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事宜;

  (8)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9)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履行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批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8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88)
   第A002版:机 构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综 合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创业·资本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公 司
   第A009版:市 场
   第A010版:香港金融保卫战回眸
   第A011版:舆 情
   第A012版:行 情
   第A013版:数 据
   第A014版:数 据
   第A015版:数 据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第B105版:信息披露
   第B106版:信息披露
   第B107版:信息披露
   第B108版:信息披露
   第B109版:信息披露
   第B110版:信息披露
   第B111版:信息披露
   第B112版:信息披露
   第B113版:信息披露
   第B114版:信息披露
   第B115版:信息披露
   第B116版:信息披露
   第B117版:信息披露
   第B118版:信息披露
   第B119版:信息披露
   第B120版:信息披露
   第B121版:信息披露
   第B122版:信息披露
   第B123版:信息披露
   第B124版:信息披露
   第B125版:信息披露
   第B126版:信息披露
   第B127版:信息披露
   第B128版:信息披露
   第B129版:信息披露
   第B130版:信息披露
   第B131版:信息披露
   第B132版:信息披露
   第B133版:信息披露
   第B134版:信息披露
   第B135版:信息披露
   第B136版:信息披露
   第B137版:信息披露
   第B138版:信息披露
   第B139版:信息披露
   第B140版:信息披露
   第B141版:信息披露
   第B142版:信息披露
   第B143版:信息披露
   第B144版:信息披露
   第B145版:信息披露
   第B146版:信息披露
   第B147版:信息披露
   第B148版:信息披露
   第B149版:信息披露
   第B150版:信息披露
   第B151版:信息披露
   第B152版:信息披露
   第B153版:信息披露
   第B154版:信息披露
   第B155版:信息披露
   第B156版:信息披露
   第B157版:信息披露
   第B158版:信息披露
   第B159版:信息披露
   第B160版:信息披露
   第B161版:信息披露
   第B162版:信息披露
   第B163版:信息披露
   第B164版:信息披露
   第B165版:信息披露
   第B166版:信息披露
   第B167版:信息披露
   第B168版:信息披露
   第B169版:信息披露
   第B170版:信息披露
   第B171版:信息披露
   第B172版:信息披露
   第B173版:信息披露
   第B174版:信息披露
   第B175版:信息披露
   第B176版:信息披露
   第B177版:信息披露
   第B178版:信息披露
   第B179版:信息披露
   第B180版:信息披露
   第B181版:信息披露
   第B182版:信息披露
   第B183版:信息披露
   第B184版:信息披露
   第B185版:信息披露
   第B186版:信息披露
   第B187版:信息披露
   第B188版:信息披露
   第B189版:信息披露
   第B190版:信息披露
   第B191版:信息披露
   第B192版:信息披露
   第B193版:信息披露
   第B194版:信息披露
   第B195版:信息披露
   第B196版:信息披露
   第B197版:信息披露
   第B198版:信息披露
   第B199版:信息披露
   第B200版:信息披露
   第B201版:信息披露
   第B202版:信息披露
   第B203版:信息披露
   第B204版:信息披露
   第B205版:信息披露
   第B206版:信息披露
   第B207版:信息披露
   第B208版:信息披露
   第B209版:信息披露
   第B210版:信息披露
   第B211版:信息披露
   第B212版:信息披露
   第B213版:信息披露
   第B214版:信息披露
   第B215版:信息披露
   第B216版:信息披露
   第B217版:信息披露
   第B218版:信息披露
   第B219版:信息披露
   第B220版:信息披露
   第B221版:信息披露
   第B222版:信息披露
   第B223版:信息披露
   第B224版:信息披露
   第B225版:信息披露
   第B226版:信息披露
   第B227版:信息披露
   第B228版:信息披露
   第B229版:信息披露
   第B230版:信息披露
   第B231版:信息披露
   第B232版:信息披露
   第B233版:信息披露
   第B234版:信息披露
   第B235版:信息披露
   第B236版:信息披露
   第B237版:信息披露
   第B238版:信息披露
   第B239版:信息披露
   第B240版:信息披露
   第B241版:信息披露
   第B242版:信息披露
   第B243版:信息披露
   第B244版:信息披露
   第B245版:信息披露
   第B246版:信息披露
   第B247版:信息披露
   第B248版:信息披露
   第B249版:信息披露
   第B250版:信息披露
   第B251版:信息披露
   第B252版:信息披露
   第B253版:信息披露
   第B254版:信息披露
   第B255版:信息披露
   第B256版:信息披露
   第B257版:信息披露
   第B258版:信息披露
   第B259版:信息披露
   第B260版:信息披露
   第B261版:信息披露
   第B262版:信息披露
   第B263版:信息披露
   第B264版:信息披露
   第B265版:信息披露
   第B266版:信息披露
   第B267版:信息披露
   第B268版:信息披露
   第B269版:信息披露
   第B270版:信息披露
   第B271版:信息披露
   第B272版:信息披露
   第B273版:信息披露
   第B274版:信息披露
   第B275版:信息披露
   第B276版:信息披露
   第B277版:信息披露
   第B278版:信息披露
   第B279版:信息披露
   第B280版:信息披露
   第B281版:信息披露
   第B282版:信息披露
   第B283版:信息披露
   第B284版:信息披露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及《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的提示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