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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5-54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5-064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董事长丛强滋先生,董事、总经理宋森先生,监事会主席邱林先生,监事丛培诚先生、袁勇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荣波先生,副总经理孙玮女士、徐海霞女士、许志强先生、姜天信先生、张永胜先生,总工程师王春涛先生,承诺如近期公司股价下跌低于公司2015年拟非公开发行定增价格11.42元/股,上述人员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市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2015年8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披露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201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增持857,650股公司股份,约人民币967.28万元。
2015年8月26日,公司总工程师王春涛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3.7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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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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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5、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参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协商一致,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同花顺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5年8月28日起,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在线基金交易平台申(认)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认)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同花顺活动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同花顺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同花顺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同花顺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同花顺申(认)购业务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同花顺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4、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同花顺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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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15-065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代码:002575)自2015年6月1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2015年6月19日,公司确定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6月2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6月23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授权董事长办理筹划期间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7日、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2015-050、2015-053),2015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 2015年7月27日、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10日、2015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5-055、2015-057、2015-058、2015-060),2015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的关于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正加快完成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相关各方就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仍在进行沟通、细化和完善。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根据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CP310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10日和2014年8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二○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29)和《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45)。
公司已于2014年10月13日发行了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60)。
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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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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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8-28 | |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 2015-08-28 |
